第三十一章狼王诺黎(1 / 1)
那魔尊本初没能逃回魔渊,半路上因体力不支,晕过去了。
济世又花了一日安顿藩国事宜,钟离程硕留在这里善后,重新修理藩国朝纲,既能融入中原文化,又不失藩国原有的异域风情。伤到魔尊时白慕也没有讨到什么好处,浑浑噩噩的睡了许久。
济世待白慕醒来,探脉问诊,胎像安稳,又留宿两日才启程去狼族地界。只需半日的车程,便看到狼王带着诺黎和一众亲信在夹道欢迎。白慕和诺黎来了个熊抱,并没有注意诺黎旁边一脸担忧的弟弟。诺黎笑着回拥白慕,两个人抱起来总是不能贴的很近,白慕狐疑的低头看看自己的肚子,并没有很大啊,然后再看看诺黎,白慕怀孕四月有余了,小腹微微凸起,可是诺黎是怎么回事,那肚子像极了怀胎六月。白慕惊讶的指着诺黎的肚子,诺黎摸摸肚子冲她笑笑,白慕强装平静问道:“孩子是谁的?”狼王一脸骄傲的上前说道:“我的好姐姐,当然是你的好弟弟的。”
白慕抄起鞋底子便给了狼王一鞋底子,狼王急忙躲在济世身后,两个人隔着济世你追我赶,“你个王八犊子,你悄悄的就把生米煮成熟饭了?你下聘了?你办婚礼了?”狼王身后一群誓死追随的勇士,用力憋着气,不敢笑,他们这位祖宗生气了有一万个法子整他们,但从没瞧见过狼王此般情景,也是一大快事。他们的狼王可是最好面子的,济世担心白慕刚刚经历一场浩劫,寻了个机会一把将人抱起,白慕在济世怀里还在愤愤不平的喘气。狼王理了理被白慕揪乱的头发说道:“看什么看,都给本王转过去。”
寒暄过后,狼王很好奇济世的军队里那块大冰疙瘩,诺黎拉着他衣袖眉眼含笑说道:“我们先回王宫再说。”
藩国的事情狼王也有所耳闻,是以这一路上狼王都很谨慎,行军的探子要比他们快千米,突然有人来报说山脚下枫林深处发现一个晕过去的异族人,不似中原人和藩国人,更不是狼人。
狼王命人带过来,竟然是晕过去的魔尊本初,济世立刻用自己的捆仙绳将人绑了。本初的状态不甚好,似是毒发又似是走火入魔。
狼族长老建议此刻是诛杀本初的最佳时机,杀了本初便可向上天庭讨个功,狼族若能诞出一位神祗保狼族世代昌顺,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济世并不赞成此举。本初乃龙宫太子,为何离经叛道堕落成魔谁都不知,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轻易杀了本初势必会换来东海讨伐。狼族若想平顺,不要惹事,壮大自己的军队才是最好的出路。
狼王觉得济世说的有道理。但是这本初和夜重又该如何处置。夜重还好,只这本初,熬过了这段恐怕功力恢复,他们便岌岌可危了。
济世提议由自己和慕白十三护送夜重本初到东海,交于其父母处置。狼王带着两个孕妇回王宫。马车里,白慕摸摸诺黎的肚子说道:“这肚子?”诺黎笑着说道:“便是双生胎,虽然只是三月有余,但肚子较寻常孕妇的大很多。也是我又贪吃又贪睡长胖了。”白慕心中更是喜欢,但还是担忧的说道:“早知道让那混小子带走你是进了狼窝,说什么我也不肯放你走的。”
马车外骑着高头大马的狼王闻言笑说:“姐姐说的哪里话,可不就是送入狼窝了么,这片草原都是狼窝。”白慕闻言又是要探出手揍他,诺黎轻轻拉回白慕说道:“你也是几个月的身子了,怎的还是这般没有轻重,方才济世临走前安顿我,要我好生看顾你,现在他不在了,你也不必拘着了,藩国那场大战,有没有伤到根本?”
白慕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我等岂是魔君的对手,那终极狼图腾是我怀孕前刚刚修炼到的阶品,又因着我体内有济世的半块晶石,冰火相克,总不能如意。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放出火图腾,内里也是受了不小的反噬。好在孩子还是安然无恙的。”
“你也太紧张济世了,他是受人间香火供奉的神明,那魔尊区区一条水龙,怎能斗得过济世。反倒是你才会让他分心。”
“也许吧,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总想着我寻了千年,才偷来人间的这几月,我最看不得的便是他那副什么事情都包揽到自己身上大公无私的样子,最后牺牲的只有他一个人。不怕你笑话偷来的这些日子,我总是云里梦里,惶惶恐恐,害怕睡一觉起来便又是凤梧山那漫天的大雪,和发疯的自己。失去的滋味太痛了。”
诺黎将白慕的靠枕调成舒服的角度,让白慕半躺着,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倒是你,这可不是洒脱的三师姐的作风。”白慕指指诺黎的肚子说道。“说实话,我觉得那狗崽子,配不上你,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诺黎依旧是笑笑说道:“我随狼王来狼族,一路颠簸,加上高热症,当真痛苦难耐,恨不能就这样半路死在这草原上便罢了。狼王每每对着我都是一脸的歉疚,对我千般呵护万般小心,我活了这么些年,遇见师傅之前都是一个人漂流在中原,小时候怕人欺负,做乞丐我也是最厉害的那一个。师傅将我捡回去,教我武功心法保护自己,但终究男女有别,师傅的心思都在慕白师兄身上,即便这样我也已经很感怀,后来小师弟师妹们越来越多,整日缠着我胡闹,我的性子才不那么别别扭扭的拘着。再后来你醒了,师傅把你做的真好看,玉树临风的模样,可你终日冷淡着性子,不与人亲近。我曾问过师傅,他说你是思念心爱之人才变成这样。我那时便更加喜欢你了,一个深情的男人,想着若是能走进你的心也是极好的。狼王和凤梧山的你虽面容相似,但是两个极端的性子,他热情似火,却温暖深情。事无巨细的照顾我并不假手他人,那日我好些了想吃些冰果子,他一路驰骋连夜从王宫回来,带着两桶冰果。我后来想冥冥之中自有命定,否则我这样的警惕的性子,他又怎么能够近的了我的身给我标记。我们回来王宫,巫医说没有药物可治,说是大雨森林有一种花朵,捻成粉末喝下去,变会忘记那个给你标记的人,也会摆脱这番苦痛。那花朵的名字叫做无忧解。我那时并不十分笃定自己的心里有没有狼王,便说要寻了花去。狼王很不开心,将我锁在屋子里不让我出来,开始的几日他会来问寒问暖,后来连着三天没有来,我以为自己要痛死在这荒蛮之地了。第四天他忽然回来了,一身的伤痕带着那无忧解。他说原是我不同意,他不会难为我,冒死弄回来的无忧解,只希望我能康健快乐。我端着茶盏中的无忧解问巫医,可还有其他法子,巫医说除却无忧解,便是合欢酒,让我选。我选了合欢酒,狼王像个孩子般喜极而泣。当日在族中长老的见证下我们便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仪式,洞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