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密布罗网(2 / 2)
怨不得晨曦认定她“胸大无脑”,戴妮丝完全“配得起”这种看法。
倘若说,昨夜没有狠心杀死戴妮丝几个灭口,算是诺尔默“妇人之仁”所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导致自己暴露行踪的几率大增的话,那么,没有监督她将赛尔斯、沃尔夫等人的尸体及时掩埋、处理妥当,算是江湖阅历不足的少年犯下的第二个错误。
而犯错,大多数时候是要交学费的。
正因内心自私的一面占据了上风,回城出售物业套取逃亡乃至今后发展的资金,成了戴妮丝迈不过去的槛,她匆匆帮两名受伤的下属裹好伤,就置收拾现场战斗痕迹、掩埋尸体的正事于不顾,一门心思朝着家里赶。
于是乎,赛尔斯的尸体就这么摆在洞口原地不动,被不久后偷偷摸上山打探情况的“血狼佣兵团”留守成员轻易找到,从而才有了他们及时向伊凡斯迪皮尔德报信的后续情节,进而给戴妮丝带来杀身之祸。
假如身材火爆的女佣兵团长,脑筋能有她的胸部那么发达,或者眼里不是只剩下金钱的话,江湖经验丰富的她,理论上再怎么着急也不应该本末倒置,犯下如此明显和致命的错误。
打扫好战斗现场,处理好赛尔斯和沃尔夫等人的尸体,完全是一件过程简单而见效快收益大的事情。趁着黑夜将尸体往山沟里头一扔,不用多长的时间,血腥味就会引来觅食的饥饿猛兽,大快朵颐之下,沦为猛兽们的果腹之物,堪称野外毁尸灭迹的不二之选。
黑灯瞎火的,等到守在山下的佣兵乍着胆子摸上来,能在两眼一抹黑,踪迹全无的深山密林里头,快速找到恶少的尸首才是怪事,能见到几根骨头就不错了。
没确定赛尔斯斯迪皮尔德的下落,这些佣兵自然只能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寻觅,即便是心知肚明恶少早已遭遇不测,也不敢在“活没见人、死没见尸”的情况下,贸然从事,灰溜溜跑回城里禀报伊凡大统领。
那不是报信,而是找死。
换句话说,只需认真做好毁尸灭迹的工作,充分利用好与“血狼佣兵团”成员回城的时间差,戴妮丝自然有相对充裕的空间和时间,无论她想要直接逃之夭夭,还是按照目前的计划,将自家佣兵团的全部资产套现之后再走,可行性和实操性都要高得多。
所有的这一切,环环相扣,选择正确的做法,就能顺利逃出生天;反之,只需其中任何一环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像现在这样,既害了自己卿卿性命,又给救了她一命的诺尔默等人招惹相当大的麻烦。
其实她也不用脑想想,这曼尼福斯特城是谁家的地盘。
凭借上百年来打下的坚实基础,积攒下来的黑白两道深厚人脉,斯迪皮尔德家事实上就是本城的土皇帝,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想要何种信息只需吩咐下来,不一会就能有详细而靠谱的消息禀报上去,效率高得惊人。
这与他家口碑不好、民间怨声载道、无数百姓对他们父子恨之入骨并不矛盾,纯粹是手执权柄的上位者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他斯迪皮尔德家的城主之位没丢,伊凡斯迪皮尔德依然牢牢把持着城卫军这个暴力机关,这种先天优势和行政上的高效率就依旧存在。
想要见识到人民对他们的真实看法,只有等到他们家政治上倒台的那一刻,或是城里出现远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存在,对他们恶行进行清算的时候,他们才能理解什么叫做“墙倒众人推”,什么叫“恶贯满盈”。
可怜对于戴妮丝来说,她没能熬到亲眼目睹云开雾散,阳光普照的那一天。
常常有很多人以为,生活中的坏人就像戏剧舞台上面的角色那样,标准化脸谱化,对谁都坏到透。然而现实世界根本不是这样,即使是穷凶极恶的大坏人,世上也有他关心、爱护的人存在,能够唤起他残存不多的人性。
伊凡大公子就是这样,对上外人,他是“恐怖的伊凡”,只有对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赛尔斯,他才是和蔼可亲的好哥哥。
在十足耐心的详细问清楚赛尔斯此行的目的,是否已经遇到猎物戴妮丝之后,他才冷酷地杀掉那几名屁滚尿流赶回来报信的佣兵。
与此同时,为了将戴妮丝尽快捕获,他下令城卫军在她可能出没的地方,布下了天罗地网。除非戴妮丝一回城就走,赶在伊凡斯迪皮尔德得知弟弟死亡的消息,以及真凶是谁之前,她才有可能活着离开曼城。
正因如此,信息极端不对称下面,戴妮丝从牙行完成洽谈事宜,前脚刚回到佣兵团本部,城卫军大统领后脚就能得到关于她行踪的详细报告,外出见过谁,谈了些什么。
综合各种相关信息,戴妮丝想要逃跑。
这怎么可能?
害死城主的小少爷,还能顺利变现资产逃脱惩罚,逍遥法外,斯迪皮尔德家族岂不是成了天大的笑话,要被永远挂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任人耻笑?
按照伊凡斯迪皮尔德的观点,戴妮丝注定只能像一头烹熟的牝猪一样,光着丰腴的身子被供奉在赛尔斯的灵前,以少牢祭品之一的合适面目出现,祭奠无辜死去的弟弟。
在这一件事情上,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该收网,捕捉猎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