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1 / 2)
冰心并未停留太久,把众人的外伤包扎好,内伤压制住,便骑着飞鹰离开此地,李瑾瑜也没有挽留。
接下来十有八九会遭受追杀,易天行并不在这里,若是战斗过程中不小心伤到冰心,那可就是大大地罪过。
请人帮忙可以,但不能指望别人无底线的帮忙,易天行退去吴明,冰心治疗伤势,便已经是足够大的恩惠。
若是连这点道理都不懂,混江湖真的会非常的困难,能活下去的要么是运气比较好,要么是背景足够深。
运气差,没背景,脾气臭,还不懂得人情世故,这种人混江湖,连成为炮灰的资格都没有,最多能够成为
——丐帮一袋弟子!
看到冰心离开,陆小凤立刻无力的瘫倒,感叹道:“小金鱼,你怎么请来了这位祖宗,这是要玩死我啊!”
楚留香面带惊慌,心说今年过年必须带着苏蓉蓉去药王门,每位长老送一份厚礼,否则怕是活不到明年清明。
追命拿着酒葫芦的手,哆哆嗦嗦的颤抖,他没有招惹药王门弟子,但冰心的辈分,比韦青青青还要长了一辈。
无痕公子面色如常,他习惯于装扮面瘫,此刻反倒成了他的优势。
靳冰云觉得冰心非常和蔼,傅红雪非常感激冰心,李瑾瑜向后躺倒,略带鄙视的说道:“你这混蛋活该!”
陆小凤道:“郭巨侠呢?咱们接下来要遭遇追杀,郭巨侠在这里,虽然有些瘆得慌,却也能保证自身安全。”
楚留香奇道:“陆小凤,我怕郭巨侠是应该的,你怕他做什么?”
李瑾瑜冷笑道:“郭巨侠大徒弟的女儿,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
陆小凤道:“我是真不知道啊!而且她刁蛮任性,好心办坏事,还是我教她该如何做事,怎么能怪我呢。”
李瑾瑜点了点头:“这话你留着和郭巨侠说吧,郭巨侠若是认可,你这话就说得对,郭巨侠不认可,你可以试着说服他的大巴掌,放心,你在江湖中也算广有侠名,他不会打死你的!”
追命道:“你这是感情问题,还能躲远点,我这可是职务问题,除非我卸任四大名捕,否则这滋味……唉!”
追命并非谄媚上官的人,郭巨侠也不喜欢摆架子,对于属下非常温和。
但这事和是否谄媚上官,上官是否温和无关,再怎么没架子的领导,那也是领导,那也是顶头上司。
和顶头上司乘坐同一辆车,肯定会觉得别扭,尤其四大名捕中,追命性格最为跳脱,被训斥的次数也最多。
燕十三道:“哼!你们这些家伙都是混蛋,若是我这种正人君子,怎么会怕郭巨侠,欢迎还来不及呢!”
陆小凤道:“我不喜欢欺负身负重伤的人,但你这厚脸皮,如来神掌都打不破,想来伤势没有那么严重。”
楚留香道:“我作证,他的伤势应该已经好了,想要打咱们两个!”
追命道:“是一串三!”
李瑾瑜无奈的说道:“你们几个不用争了,郭巨侠不会来的,他的目标不是这里,或者说这里只是掩饰。”
追命奇道:“掩饰?”
李瑾瑜道:“郭巨侠何等身份?爵位比我老岳父还高,怎么可能因为我的一句话,就千里迢迢赶来助拳?”
陆小凤道:“那他来做什么?”
李瑾瑜道:“朝廷机密,不过他会在满清辽国的边境地带汇合,如果满清要追杀,那里便是最后的战场。”
燕十三道:“你这家伙,全天下都想追杀你,你该好好地反思一下。”
陆小凤道:“等会儿再反思,李寻欢去了哪里,他不是也来了么?”
李瑾瑜道:“早就来了,若不是他迫退了一大批高手,咱们哪有时间安心的疗伤?真以为吴明没有暗手啊。”
……
金慕夏带着一大批高手,守在鹿鼎山五里外,看着被轰碎的鹿鼎山,一方面感叹无上大宗师的盖世修为,另一方面欣喜于满清龙脉被彻底断绝。
“弟弟啊弟弟,如果有得选,我真的不想坑死你,但断绝龙脉的因果,你不去承担,便只能由我来承担。
你安心的去吧,等我光复大金,便封你为一字齐肩王,你的陵寝修建在我陵寝的右侧,下辈子还是兄弟!”
金慕夏虚伪的感叹着兄弟情义。
有句话说得好,愿生生世世莫生在帝王家,就连这等亡国皇子,仍旧在相互算计,当真是可恨可悲又可怜。
金慕夏麾下这些高手,一部分是金国的旧部,一部分来自于隐形人。
早在两年前,金慕夏便被吴明招揽到了隐形人,他以为寻到了靠山,却不知从始至终,都是吴明的一枚棋子。
发现吴明的信号之后,金慕夏立刻说道:“咱们去追杀李瑾瑜!记住,不能把所有人都杀光,在保证击杀李瑾瑜的情况下,放跑楚留香和追命!”
金慕夏麾下这些高手,全都剃成了金钱鼠尾头,然后再把辫子剃掉,只留下一点点痕迹,显得半露而不露。
说白了就是欲盖弥彰,故意露出破绽让楚留香等人推理,以此把锅扔到满清头上,引发满清和武周的矛盾。
楚留香和追命都是聪明人,但越是聪明人,便越容易遭人算计。
金慕夏对此非常的有信心,他听说过慕容博萧远山之事,认为这个计策不能说是错误,只不过选错了目标。
萧远山虽然是萧氏外戚,但却只是个教头,如何比得了李瑾瑜?
况且当时唐强辽弱,辽国吃了大亏也只能忍下,如今是唐强清弱,满清背了大黑锅之后,必然会大出血。
等到那个时候……
金慕夏内心无限的畅想,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忽然前方出现一辆马车,赶车的是个壮硕的好似铁塔的大汉。
金慕夏扫了一眼,便知道这巨汉无论是炼体还是内功,都很有火候,尤其是气血之力,必然是力贯千钧。
“阁下是谁?报个名字!”
金慕夏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汉语。
满清、辽国、蒙元、金国,都有自己的文字,但除了正式场合,大多数情况都讲汉语,是贵族的基本修养。
如果某个大家族的子嗣,对于汉语一窍不通,会被讥讽为没有教养。
金慕夏精通多种语言,对于满语也非常熟悉,说得异常流利,但为了鱼目混珠,没有说满语,而是讲汉语。
马车的帘子轻轻掀开,露出一张俊若天神的帅脸,明明是硬朗面容,浓眉大眼,一颦一笑,却让人为之心醉。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我叫李寻欢。”
“李寻欢,没听说过……”
金慕夏确实没听说过李寻欢,毕竟李寻欢失踪七八年,中原武林中还余下几分名望,金慕夏怎会在意这个?
金慕夏没听说过,他身后那些隐形人的高手,却听过这个名字。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小心他的飞刀,他的飞刀快如闪电!”
杀手高声提醒。
金慕夏不屑的说道:“飞刀,咱们这里这么多人,顶着飞刀向前冲,冲到马车的时候,他就无计可施了!”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大多数暗器高手不擅长近战,就算是神功无数的唐门,专门研究暗器的那些高手,对于近战也是能免则免。
但话又说回来,金国的旧部或许悍不畏死,隐形人的杀手,怎么会陪着金慕夏送死?金慕夏哪有这个威望!
另外,李寻欢近战并不差。
原剧情中,李寻欢和兵器谱第四的郭嵩阳比武,交手仅仅两招,李寻欢飞刀未出,便发现郭嵩阳三处破绽。
换而言之,生死搏斗的情况下,交手两招,李寻欢能杀郭嵩阳三次。
最关键的是,原剧情的李寻欢,经历的是自虐般的生活,身体被糟蹋的油尽灯枯,咳嗽程度比苏梦枕更甚。
如今的李寻欢,是幸福快乐的隐居八年,身体非常的健康,内功也非常的浑厚,绝不会畏惧贴身近战。
想用近战打败李寻欢,就好似飞天玉虎铸造个满是倒刺的利爪,觉得可以破去灵犀一指,纯属是个笑话。
李寻欢道:“说的没错,我的飞刀击杀一人的情况下,别的人就能冲到马车之前,但这个人,会是谁呢?”
谁生谁死?
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冲过去就有胜利的机会,但必然会牺牲一人,谁想被牺牲掉呢?
李寻欢笑道:“各位,你们不如给我个面子,在这里停留一刻钟,咱们喝喝小酒,岂不比杀戮痛快许多?”
金慕夏厉声喝道:“让开!”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的目标是李瑾瑜,你知道会引发什么后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