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蜀王缺金否?(1 / 2)
东周汉国镇灵城九一侯府,此时刚到辰时。橘黄色的阳光温和的驱散了微凉的秋夜。镇灵城内此起彼伏的木门吱呀声和铜环撞击声打破了寂静。女人的温柔叮嘱,老竹扁担的咯吱声响融合着布鞋与青石地板的摩擦声为新的一天拉开序幕。少倾,在小贩的吆喝声里滴着水的青菜,在喧闹的沸水声里升腾开来的烟雾,在熟络的问候声中饱含真诚的笑容占据了每一个温馨的弄堂,占据了每一段干净的小巷,占据了每一条整齐的青石街道。宏大古老的镇灵城如同刚苏醒的巨兽,随着天色渐亮缓慢而不可逆转的焕发出勃勃生机。
此时一个青衣小吏正站在九一侯府门口,恭敬的向开门的老汪递上了礼部的事贴。距离蜀使来朝已经五天了,礼部已经准备好了回赠蜀国的礼物,定下了使团的人员和日期。这青衣小吏就是来通知陈苟的。
老汪接到事贴后打开看了一眼,随后便甩动着肥胖的双腿向陈苟住处走来。此时的陈苟刚在后院晨练完毕,转头就看到了院门外的肥胖脸颊。
“小爵爷”老汪喘着粗气将礼部事贴递到陈苟手上,接着说道“使团明天出发哩,我等会儿就让人把衣物收拾一下,嘿小爵爷就是厉害,11岁就是使团副使。”
陈苟打开事贴,回赠蜀王的礼物倒是不稀奇,黄金千两以及千年人参瑶枝,黄金是给蜀王的,蜀国的富庶在九国中仅次于宋,各种珍宝蜀王自是不缺,于是干脆行大巧不公,大俗至雅的手段,赤裸裸的送黄金千两。至于汉国特产的名马与人参,实在不好送。
首先是马,马特别是战马乃是国之重器,好马更是汉国的禁脔。多少军中中低级军官散尽家财只为一匹好马,就这样还有很多的军官依然骑着骑兵标准的草原马,也就是捕捉的野马进行驯化与饲养的得到的马。高一等的乌骓马虽然也不少,但是架不住汉国人口多,将士也多。好马自己都不够用,哪里会送人。也就只有每年冬至时进贡周天子的礼单才会有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
其次人参,现任蜀王即位不过五载,距离不惑之年还有四五年。而且蜀王刚送汉国三座城,汉国给蜀王回礼人参是什么意思?就像陈苟穿越之前的时代,也没有人回礼六味地黄丸或者西地那非的。今天你来我家,给我茅台五粮液,明天我去你家,送你六味地黄丸和西地那非。脾气好的关门赶人,脾气不好的不得给你一个闪电五连鞭,然后喜提银手镯和警局豪华单人间。。。
使团此次准备的千年人参瑶枝是送给安山侯的,乃是人参中的极品,根茎直立,整体呈圆柱形,且无任何分枝,据说刚挖出时还有七彩光芒环绕,数个时辰以后方才消散,故而得名瑶枝。汉国数百载的收集,这种等级的人参也只有5株,正和金木水火土之五行。当初九一侯征战灵启之前,赐予了一株千年人参属火的赤血。如今汉国也只剩四株可与天地争名的神药,分别是属木的瑶枝,属水的龙髯,属金的穹目,属土的坤灵。此次送出瑶枝,足见汉国对于安山侯的重视。
待到陈苟看到正使的名字后不由得询问道“孙传芳?孙清的儿子吗?据说辩才无双,并且颇有胆气啊。”
“也不怎么样,想当初我们踏破启灵皇宫时,杀了不知道多少所谓的启灵人才哩。孙传芳又不是修士,能挨的了几刀?”老汪摇头晃脑的说道。
“出使又不是出征,要能挨刀的作甚?”陈苟无语。走出院门向书房走去,刘善渊还等着陈苟上课呢。
由于前几天已经修到了修气境巅峰,而下一阶段的八品身正境是需要七品齐力境以上修士帮助打通脉络才能修行。通脉的修士越强,对于修行的理解越深所能打通的脉络也会越多并且会更宽韧。天下最强的修士就是圣人,故而陈苟想要到身正境,还需要等到入学牛车学宫才行。在那之前,已经没什么修行训练了,教导陈苟修行的沈漠北也已经不来府上。陈苟现在每天都需要全天跟着刘善渊学习读书。特别是近五天,在刘善渊的戒尺威胁下,陈苟狠狠的补充了一拨蜀国的知识。
而在驿站休息的吴启明,收到汉国礼部送来的使团事贴以后,将一块木片交给一个身材修长的仆役。少倾,一位身着便服身材修长的男子从驿站出发,牵着一匹高大的青马出了镇灵城,出城以后立刻翻身上马朝着蜀国的方向飞驰而去。
转眼已经到了第二天,天还没亮,陈苟就已经出了府门,老汪跟在身后,双手插在袖子里,本就紧绷的小臂处家丁服清晰的显现出五指和手背,隐隐有裂开的趋势。牵马的缰绳抱在怀里,好在良驹通灵,不需要绳子牵引也乖乖跟在身后也就让老汪有牵马还能双手插袖避寒的待遇。老汪跺了跺脚,小声说道“小爵爷保重,若是到了蜀地有空,还劳烦替我带点蜀锦回来,小人的家丁服已经太小了,我想做件新的。虽然蜀锦也不怎么样,想当初。。”
“停停停,打住打住。”陈苟转身从老汪怀里拿过马缰,翻身上马道:“我自会记得,回府去吧,外面还挺冷的。”说罢挥鞭朝南城门驶去。
等陈苟到了南门,使团已经集合完毕。正使孙传芳骑着一匹身黄蹄白的大马,身着黑色使服。面容清秀,眼神温和。旁边正是蜀使吴启明,骑着枣红色大马,身着墨绿色官袍,须发半白,眼神清澈。
“小子来晚了,劳各位久等。还请宽恕则个。”陈苟胯下一匹白马,马匹全身没有一丝杂毛,只有脖子两边各有三个鳞片形状的黑色癣痂。这正是当初九一侯的坐骑“逐月雪麒麟”。
“哪里哪里,我们也只是早来了一会而已。”孙传芳笑道“人员已齐,我们出发吧。”
“诺”孙传芳,吴启明,陈苟并排先行,后面跟着十辆装满黄金玉石的牛车,最后面则是三百雄壮的玄蛟军铁骑。为首的骑士扛着一面旗帜,三角形黑底红字的汉旗!旗面在风中哗哗作响,旗杆却纹丝未动稳如青松。
雀落山脉不以险峻著称,山势大多平缓且海拔不高。这几天的雀落山脉热闹非凡,因为廪城,邑城,达城不愿做汉民的民众都在这几天踏上雀落山脉,向蜀国的二十四城也就是瓶身处迁徙。民众加上沿途护卫的汉国士兵和蜀国士兵,让平时鲜有人迹的雀落山脉人气大增,山中的动物全都战战兢兢的过了好几天。
等到使团抵达雀落山脉的时候,迁徙的人已经不多了,年轻力壮的早在前几天已经拖家带口在军士的保护下去往蜀国二十四城。现在还在迁徙的多半是无人赡养的老人和无有所依的孩子而已。又行了一阵,陈苟看到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小孩正在赶路。在他们身边还有一个玄蛟军兵士手握长枪跟在身后。
见到使团的汉旗,那玄蛟军兵士躬身行礼道“见过诸位大人。”
老人和小孩听到声音转过身子,老人和孩子都是衣衫褴褛,深秋时节,脚上却还穿着沾满土块的草鞋。灰黑色的衣物上大大小小的都是各色补丁与泥点,从他们的腋下的衣物可以知道,原本老人和孩子都是一身蓝衣,只是穿在身上太久,已经成了灰黑色。老人约莫5岁左右,面颊消瘦,眼窝深陷。脸上肤色暗黄且有一条条黑色的汗迹,浑浊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使团,没有表露出害怕的情绪。那孩子看起来十岁左右,身高却不过两尺五六,面颊亦是消瘦却不如老人那般暗黄。清澈的眼珠好奇的打量着使团,眼光在年龄差不多,骑着高大白马的陈苟身上久久停留。
“这是怎么回事?”孙传芳问道。
“启禀大人,这二人原是达城雇农,听闻达城归为汉国以后,准备去往蜀南二十四城。但是体弱无力,故而行的缓慢。”那兵士拱手汇报到。
“那你为何再此?”此时吴启明开口问道。
“小人接的军令是确保每一个归蜀民众平安抵达,故而跟在他们身后,以防野兽山贼。”那兵士回答道。
吴启明愣了一会儿,随后转头看向孙传芳,抬手抱拳道“久闻汉王仁善,果然名不虚传。还请孙正使归国以后代我多谢汉王。”
“应该的,应该的。汉民是民,蜀民也是民啊。”孙传芳回道。
此时陈苟忽的翻身下马,在那孩子好奇的眼光中牵着逐月雪麒麟走到老者身边道“我们正好也要去蜀国,此去蜀国还有几天路程,不如与我共承一骑,比走路可安全多了。”
“太好了,我也能骑大马喽!”那小孩听到这话眉开眼笑,但话音未落便被老者打断“莫要胡闹”老者颤颤巍巍的向陈苟行了一礼道“小公子仁义,令人敬佩。只是我们身上太脏,不敢脏了小公子的马。”
“无妨无妨,此去山高路远。老人家不为自己想想,也该为小孩子想想啊。小孩子可吃不消的。”陈苟笑呵呵道,接着不由分说的将那小孩抱起来放在马背上“小心啊,抓住鬃毛,可别掉下去。”接着对老人说道“老人家无需担心,上去吧。”说罢扶着老人上马,接着自己也翻身上马,抓住缰绳把老人和孩子环在胸口。虽然陈苟年方11,但是由于家境殷实又从小修行,如今已经身高五尺。老人和小孩坐在陈苟身前丝毫挡不住陈苟视线。
“犬爵,这如何使得?”见陈苟真的把老人小孩抱上逐月雪麒麟,孙传芳大惊道。
“如何使不得,雪麒麟雄骏非常,驼得起我们三人的。”陈苟咧嘴笑道。
“这成何体统,堂堂副使,一骑三人,而且还是平民,有损雪麒麟威名有损汉家威严啊。”孙传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