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三章(1 / 2)
编一个一千字故事
故事发生在一个作家的身上,有一群探秘组织,探秘组织非常想知道作家为什么能写出不一样的故事,便来到了作家家里。
作家有一座公寓楼,楼里都是租客,租客是来自不同世界的人,时空的交界点就是这座小公寓,探秘组织理所当然没有进去,但是探秘组织里有一个带着古玉的摄像师进去了。“呦呵,小子,能进来不容易啊,但这地方,进来可就出不去了。”一个秃头中年说道。
“多少年了,没来过新人了。”苍老的老人说到。
“大哥哥,你真好看。”小萝莉说到。
少年傻愣愣地看着穿着不同衣服,不同年代的人在这里汇聚,那个作家出来了。
“你好,我是这里的楼主,也是作家,你好像有点倒霉,要住603了。”
“不不不,我有家的,我我我”摄影师结结巴巴的想说我是来探秘的。
秃头笑到,小子啊“你出得去吗?”
摄影家惊道,这是非法组织吗?
当然不是,但进到这里的人是出不去的,所有人看到摄影师的样子,也没有管,也不用管,反正时间久了他就明白了。
作家带着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向教父老者借了一副十字架,给了摄影师,小女孩给了摄影师一瓶小虫子,程序员秃头叔没什么可给的,给了他一袋大蒜。
这是怎么回事?
作家回屋创作他的小说续集。
他实在是有狂的资本,十三岁天才学院录取,二十五岁称王,杀伐果断,封狼居胥,让自己的子民强大起来。是当时五国里面唯一能横扫四国的存在,凡骄奢淫逸者杀,不学无术者罚是他定立的最严苛的规则。
他实在是狂了一辈子,五国美女为其折腰,是天下人的春闺梦里人,除了有名妓能名震天下,他是唯一一个让天下人熟知的男人。
这是他的传说,也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传说。后来他死了,慢慢的有别国天才崛起,他的国家也覆灭了,他的事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让人忘却了。
痞子没有,痞子记得牢牢的,痞子当年收养过他,后来痞子死了,但是痞子不是真的死了,痞子只是在休眠而已,人生就是这样,你得到点什么,就要失去点什么。想要长生,就得活得透明。
痞子记得,那年冬天,痞子养过这个小孩,痞子不是个好人,但小孩是,他聪明,却活在乱世,有他在,痞子总能多吃到一个馒头,讨喜,让人喜欢的一个孩子。
痞子看他伶俐,便让他读书去,他也没让人失望,总考第一,从小优秀到大。十三岁,他被天才学院录取,痞子又要到休眠的时候了,看这个孩子也长大了,就能放手了,他便安排自己在年轻的年纪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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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夜,阴云密布。
老者沙哑的声音传来,“小伙子,你终究看不透人心啊,说到底,你还是输了,年青人,输了认错就好。”
年轻人满身伤痕,形容狼狈,目光直直盯着这个同生共死,愿意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兄弟,老者的话仿佛又在耳边响起。
少年猛然惊醒,又做梦了呢,人心吗?好难懂啊。
少年本是精英学院的佼佼者,学院大比,他被兄弟捅了一刀,重生在了这么个偏僻的小镇。
少年想不明白,他和他的兄弟无冤无仇,也没有竞争关系,怎么被捅刀了呢?
少年重生后也打听过这件事,他的兄弟也没要大比第一的名头,自请退学,去了离魂天域。
离魂天域:好人不去,谁找死谁去,他到底徒个毛啊。
“小西哥,起来啦,去帮朱老板干活了。”
“来了来了,阿琳妹妹。”
少年重生的这具身体是个孤儿,也叫云小西,这个软软糯糯,说话活泼,长相甜美的妹子是小西的邻家妹妹,和小西一起给朱老板打工。
今天朱家小店还没开门,门口就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给小琳吓了一跳,忙把人抬进了店里。
朱老板厚道,小琳细心,朱老板找了医生,小琳在照顾,他出去招呼客人去了,包子饺子和小混沌,老板手艺好,有不少熟客,店里很热闹。
那个血人刚醒,也没说话,放下了好多银子,就走了。
直到他看到了云小西。云小西也看到了他,云小西也不忙了,跑过去抓着他的领子,死死地把他摁在地上,双眼血红,揍了他两拳,问他为什么。
血人挣脱开,趴在地上,吐了两口血。这时候小琳追了出来,忙扶起趴在地上的血人,冲小西吼道,“小西哥你做什么啊,他快死了。”
云小西站起来,看着再次昏迷的血人,认命一般把他抬了回去。又把还没走远的老医生请了回来。
店里的客人纷纷问朱老板怎么了,朱老板搪塞过去,早饭供应完就提前歇了殿。
朱家小店里
老医者叨叨个不停:有这么救人的吗?刚救回来,就给打回去了,有你们这么救人的吗?谁打的!
朱老板忙赔罪,给老医者倒茶。
云小西:不救更好,看着也生气。
医者暴怒,跳起来给了小西一板栗。
小琳一边帮揉额头,一边又告诉小西少说两句。朱老板也让小西少说,让他去买药了。
云小西去买药煎药了。
说说这个血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