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选帮工(1 / 2)
ps:感谢倾听魅力的打赏^_^
就这样,英子或者扛着,或者背着,或者拖着,将那些或者重一二百斤,或者三五百斤的大石块全都给庞固恩送进了将军府里。
英子本来长的就漂亮,再加上挥汗如雨,皮裙乱摆的样子,顿时就引起了许多狗腿子的注意。
这帮人中,数得刘三郎最为震惊。
刘三郎在英子将第一块石碑送回庞固恩府邸的时候,便迫不及待地问庞固恩道:“大人。这谁呀?”
对问。庞固恩轻描淡写地回答:“我一个手下。石匠家的女儿。”
“哦?!”刘三郎闻言,“听这口气,您和她很熟悉呀?”
“一般。”庞固恩讲道,“就是她上次让王四郎的人给抓了,我把她赎回来的。”
刘三郎听了庞固恩的话,不由得用非一般的目光望着庞固恩。
这位将军,眼光好毒。
虽然刘三郎没有给英子把过脉门,但是也看得出来。这女子阳气极盛,一看就是天赋异禀的“灵”极血脉。而且是灵的冒尖的那种。
这样的人,万中挑一,而且不是随随便便能诞生的。和当地的环境,孩子出生的时辰,父母的血缘等等,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样的人,庞固恩居然精准地给救下来了?!
刘三郎是聪明人。多年的执教生活更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也因为这个道理,刘三郎坚信庞固恩救下英子不是偶然的。是必然的。
简而言之,英子固然是匹好马,但庞固恩更是难得的伯乐呀。
难怪大世子妃那么看好他…
庞固恩并不知道刘三郎心中的那些变化。但看着刘三郎那慕才的眼神,庞固恩也知道这人大概是有心将英子收为徒弟的。
于是,庞固恩在英子搬运完最后一块石头后,走到了英子的身边。
此时,宛儿恰好给英子递过了一块毛巾。
庞固恩趁着英子擦脸的时候,回了趟自己的屋子。从房里取了件王四郎的珍宝,而后重新走到她身边。
庞固恩对英子道:“英子呀。辛苦你了。”
“嗐!这不算个啥。”英子说话间,望着这处院落,又道,“好久没这么流汗了。运动运动,舒坦。”
“额,英子真是个好样的。”庞固恩目送宛儿下去后,又把自己许诺的金首饰取出,递给英子,并道,“英子。给你的。我答应的。”
英子见了金首饰,当时双眼就泛出了不一样的神色。
英子虽然壮得和头牛一样。但打心眼里却也终究是个少女。
所以,她望着那阳光下金灿灿的簪体,用碎玉装饰的花边,梅花一样的掐丝,整个人都呆住了。
“这就是首饰呀?!”说话间,英子双手激动地捧过那步摇,脸上露出了无法形容的灿烂的笑。
英子一笑,全场肃穆。与此同时,那些曾经是王四郎手下的狗腿子们,也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想当初,王四郎为了弄到这条“大鱼”也是费尽心思的。又因为英子体格强壮,所以这帮人在把她摄进这宅院时没少吃拳脚上的苦头。
甚至于有些人到现在,还因为她的拳脚而门牙缺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