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章:折断笔尖(2 / 2)
梅鸿:“我平时最多严肃一点,完全不凶。”
克来德:“真的吗?感觉难以相信哎……”
梅鸿:“是真的。我很受猫咪欢迎。”
克来德:“……是不是因为你身上一直有猫娘的味道。”
梅鸿:“可能吧。”
克来德:“说到猫娘……我想起来,元老院里面有个同时担任终身大法官的大人,他的老婆据说就是猫娘呢。
梅鸿:“不稀奇。但和妖怪结婚,可会引来不少非议。”
克来德:“没关系的,他德高望重嘛。”
克来德:“话说这位法官还是移民呢。他祖籍在英国。法律也是在那学的。他还有个受那边影响的习惯,会在签署死刑判决书后将钢笔的笔尖折断!”
克来德:“很多国内的法官以前没这个习惯,也被他带得这么做了呢。”
梅鸿:“为什么这么做?”
克来德:“因为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呀?这是件很罪恶的事。”
克来德:“所以要让书写下判决的笔尖断掉,加以丢弃。”
梅鸿:“哦,就是想撇开关系是吧。”
梅鸿:“废死派矫情的圣母幻想罢了。”
克来德:“哎?为什么这么说?”
梅鸿:“因为这种想法虚伪至极,只是在逃避罢了。剥夺生命的是法官的判决,而不是那支笔。”
梅鸿:“如果你觉得有罪,那把笔尖折断,罪过难道就跑到钢笔上了?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笔可不会自己动手。”
梅鸿:“如果他真的对判死刑那么无法接受,就别在有死刑的国家做这种工作。”
克来德:“但……就算出于正义的理由而剥夺犯人生命,这也是一件很罪恶的事啊?这总该没错吧?”
梅鸿:“作为普通人面对是否要剥夺生命时这样想,可以理解。但他是法官。就不能用俗世标准评价。有这想法就是个半吊子。”
梅鸿:“之所以觉得罪恶,说白了就是缺乏使命感。这该叫替天行道才是。甚至可以把笔设为专用,有死刑时就专门用一支笔来签,这样过了几百年就能辟邪了,说不定还能当个圣遗物。”
梅鸿:“我甚至觉得,可以每签一份死刑判决就在笔上弄个镀金刻印作为击杀记号。等这支充满荣耀的笔被记满记号,就在博物馆供起来。笔旁边则陈列上用它判决死刑的那些囚犯的罪行记录,供大家瞻仰。”
克来德:“呃。这是不是有点太残忍了……”
克来德:“而且我觉得法官做这种事,就是个习惯而已吧?没你说得那么严重……”
梅鸿:“是吗?我不觉得。我就觉得这种法官是不合格的。”
克来德:“但抛弃神秘学的角度不谈,只把折断笔尖当成一个安慰自己的仪式也好吧?人总是需要宽心的。”
梅鸿:“我能理解很多没有实际意义的仪式性行为,但我不觉得一个法官该用这种手段让自己宽心。因为那会影响判决的公正性。”
梅鸿:“这种人,我觉得他会尽量把所有桉子都轻判的,免得做出死刑判决又有压力。那么某些该死的人渣就会逃过一劫。”
克来德:“但合格的法官应该会在保持公正判决的基础上再做那种仪式行为呀?”
梅鸿:“我也不否认会有那种法官,但在我看来数量可以忽略不计。”
梅鸿:“我们各自保留想法吧。我也没说自己的看法就是对的。只是跟你说说我怎么看待这种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