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此方天地(2 / 2)
小七在一旁笑嘻嘻的拆着台,游未未脸一红,举手要打她,但小七早已跑的远了。
她偷偷抬头看白钟是什么反应,只见白钟也正微笑的看着她,“多谢小姐为我担忧,我没事的。”
“还说呢,不知道是谁差点丢了命,下次可不许这样了。”
“好,下次不这样了。”
听到这话,游未未才开心起来,跟在他的身侧,不时用脚尖轻踢白钟的脚后跟,可当白钟疑惑的看过来时,她又偏过了头去。
县太爷很高兴啊,他在县衙后院已经笑了不止一回了,圆圆的肚子都快笑出腹肌了,据衙役来报,山贼的人头足有六七十,这可是一大笔功绩啊!虽然杀山贼的人是个叫黑无常的侠士,可事情是发生在他的地盘上,自然是算他的功绩,唯一的麻烦是他想吞了那些赏银,可民众太多了,不好下口。毕竟律法里为了杜绝这种贪腐的事,明确说了,谁来领赏那赏银就是谁的,并不在乎贼人是谁杀的,如今,这么多人头都是白钟运来,那赏银自然归他。
不过想想跟自己功绩比起来,还是功绩更重要一点。
这场笔录整整做了两个时辰,而辨认山贼的程序也已完成,是一伙逃兵,赏银更是不菲,白钟领了赏银后也就此离去,只是他的脸色却有些难看。
因为他发现他的信仰之力又壮大了,这怎么想都是黑无常惹来的,原来用假名也会记到自己头上的吗?不过细想之下他也明了了,信仰之力定是有什么特殊的规则可以锁定当事人,不然这世间的同名之人要怎么办,信仰之力又不可能平分。
至于这些银钱,他也没想要,虽然人确实是自己杀的,可是眼下有更需要帮助的人,那就是柳会琼那些女子,这么多人背井离乡前途堪忧啊,多些银钱支撑总是好的。
还有留着游府门口的那些马,留着也没用,或许能卖个好价钱。马对他无用,养马浪费时间不说,马料也是一笔大的开支,再者说,若他有急事,直接飞过去就行了,还骑什么马呀。
白钟与游元楚结伴而行,说起了这事,游元楚笑道,那那些马由他买下来便是,银钱他自然会给柳会琼她们,让白钟不必挂心,
白钟自然是相信游元楚的,便拱了拱手,随后向着柳会琼她们走去。
“柳姑娘,这些赏银本该由黑无常领的,在下收了不妥,便全给你们吧。”
柳会琼感动道,“白公子高风亮节,妾身感激不尽!”
她没有推脱,毕竟这是黑无常的赏银,场上没有一个人可以领,最有资格领的,自然是她们这些遭受了山贼苦手的姐妹们。
白钟看了看天色,此时去书院有些晚了,便直接随着游元楚回了游府,而那些女子自然不是马上就走,而是会在县城的客栈内住一两日,采买完东西才会离去,此时便与白钟等人简单告别了一番。
白世德和时金红此时才听到关于白钟的消息,匆匆赶来,尽管白钟此时毫发无伤,可时金红在听说白钟去打山贼之后就泪流不止,白世德的手上更是拿着一根竹竿,看的白钟都有些害怕。
“爹,娘,我这不是没事吗。”
白钟有些不敢出游府,幸好此时游元楚也在,急忙迎了出来,连连跟白世德道歉,着实不该让白钟跟去剿匪的。
白世德叹了口气,也是放了竹竿,跟游元楚聊了起来,“我就这么一个儿子,还望游老爷莫要让他再去做危险的事了……”
“自然,此事过错在我,现在想来白钟也不过十二岁,确实不该,正好我府上备了饭菜酒水,白兄与我一同喝几杯如何?吃过饭了再走如何。”
游元楚简单几句寒暄便松开了白世德紧皱的眉头,白钟也是放下了心,这事也总算是翻了篇。
两日过后,白钟终于学会了御剑飞行,只见他单手一招,身后的知节剑猛地出鞘,欢快的围着他周身绕了一圈,与此同时,他的信仰之力大作,鼓荡起浑身衣袍,他终于知道怎么飞了,要剑和人一起飞才行,不然站都站不稳,只是为什么不直接飞而是要用剑,那是因为剑或多或少可以节省法力。
知节剑是白钟起的名字,毕竟是陪伴自己的第一把剑,便是凡铁又如何,白钟还是有些感情的,便为他起了知节的名字。知节守礼,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抱持本心,不要被心魔影响了。
白钟轻轻一跳,知节猛的一转,便绕到了白钟脚下,稳稳的将他托住,一人一剑就这般在小毛驴的目瞪口呆中起飞,以迅雷之势一头扎进了前方的树林中,没一会,突然远处树林的中央有一道剑气冲天而起,那是白钟操纵知节垂直起飞,而他整个人也是如同不受重力影响般稳稳的站在知节上向蓝天冲去。身后的景象越来越小,小毛驴在他眼中如同蚂蚁一般,没一会儿,整个县城在他的眼中也如同蚂蚁一般,这便是修仙者眼中的世界吗。
真是舒畅!白钟没有完全挡住风压,而是让一小部分风压可以吹进他的防护罩内,尽管脸上的皮肤被吹的颤抖不已,但他觉得舒服极了!
原来这便是云朵!
白钟飞了许久也抓不到云,而是视线变的狭隘,他这才忽然明白过来,“原来所谓的云朵不过是大团的雾气罢了!”
他让知节暂停,就这般悬浮在高空之上,并撤去了周身的防护,用心感受着这个高度给他带来的绝美体验。
好美的景致啊,从地上看云朵和在高空中看云朵完全是两种体验,高空中看云朵像极了大块的棉花,只是白钟知道要飞到那片云中,依然很远。而低头往下看,在这两日克服了高空恐惧之后,他也不再害怕这种行为,现在便能安心的欣赏到苍南国的绝美山河。
与此同时,他也发现了苍南国好小啊,原来整个天地是如此广阔,以前觉得遥不可及的苍南城在如今的他看来也不过是一座小城池,虽然飞过去也要许久。而在更北方,只能看见连绵的冰山,无穷无尽的样子,而东方则是一片大海,海的尽头似乎还有一座大陆,为何书上却没有写?而在南方的尽头,则是一片赤红,不知道那边又是什么地界,太远了实在是看不分明,自然,书上也是没写的。至于西方,他倒是知道点,是一片沙漠,只是,书上没写的是,沙漠的尽头似乎也有国度。
我于这世间太过渺小了,白钟发出了感慨,放在正常的人眼里,一个修仙者都不该蜗居在这么一个小国,辛辛苦苦的去读书,然后再在科举中考个好名次,简直是浪费时间,但白钟摇了摇头,他并没有改变心意的意思。
这么一个小国度都帮不了,修的什么仙啊,白钟想到时金红每每去的寺庙,那些神佛没有一个现身助人的,以前白钟还理解不了,可如今,他莫名其妙有了信仰之力后,也能理解了,信仰之力对修仙者没有一点好处,还随意滋生心魔,就连他如今都时不时有幻听:为何黑无常大侠不来助我……
这将他搞的很是烦躁,想知道是谁发出的念头也找不到,就算是找到了又能如何,帮了这一件小事还有数不尽的小事等着他,那个修仙者这么闲的,可如今既然有了信仰之力那便是承了他们的情,这要白钟如何自处,他自然是想帮的,也是不得不帮的,可是修仙者的身份却不让他帮,若是不认真修炼,寿限一到,雷劫便来了,到时候又该如何破局,又该如何保命。
白钟长叹了一口气,他决定了,这股信仰之力他不必放弃,因为以后反正还要帮人的,总会莫名其妙的积累起来,放弃只是治标不治本,与其如此,不如找找有什么可以破解信仰之力滋生心魔的办法。
这天地如此奇妙,总是有办法的吧,如同别人都说天地元气看不见,可他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