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锋矢对阵(1 / 2)
这晚,秦重做了一个梦。梦里,余庆当堂翻供,反诬秦家通匪。一家大小数十口,皆被五花大绑。姚平远狞笑着,举起了屠刀。
秦重从梦里醒来,浑身都是汗水。愣了半晌,犹自心悸。
秦重再无睡意,起身穿衣,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天空阴沉无光,飘着细细的雨丝,沾到脸上,透着凉意。往远处看,天边儿亮起一道微光,似是黎明四五点的样子。秦重在院中站定,脚下不丁不八,眼睛微闭、沉肩松垮,双手如抱球,开始缓缓调整呼吸。
一套太极拳,行云流水,龙虎内蕴。上一世,秦重学过太极拳,并狠下了一番功夫。这一世,世上有没有太极拳,秦重不知道。但是,青云应该没见过太极拳,不然那日不会那般惊讶。或许,真的是独一无二?
想着太极八法,有朝一日,竟闪耀于大宋,不由小小兴奋。
很快,他的心思又回到了梦中,余庆就像一块阴影,始终遮罩着秦家。左右徘徊半晌,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总不能一刀宰了吧?突地一下,秦重硬生生定住了脚步,眼中闪着凶光,喃喃自语,“为何不能?”
他被自己的想法,狠狠吓了一跳。
世人愿意遵守规则,那是因为,规则可以保护自己。在一个法治社会,一旦突破了规则,必将受到规则的惩处。秦重的灵魂来自后世,一时之间,还有着思维的惯性,所以,遵纪守法,反而成了困扰他的桎梏。
然而,他此时所面对的现实,却是权贵穷奢极欲,豪绅为所欲为,平民百姓忍气吞声,纵有冤情亦是投告无门。姚平远虎视眈眈,余庆鬼蜮心肠,在这个存亡时刻,谁能帮助秦家?官府么?那就是一个笑话。
利益,永远是权力追逐的腐肉。
力量,才是丈量话语权范围的标尺。
这一刻,秦重好似顿悟一般,念头豁然通达。雨下的更大了,从细细雨丝变成雨滴。转眼间,地下已积了水,泛着明晃晃的亮光。秦重却无觉,静静的站在雨地里,任凭雨水打湿衣服,将他浇成了一个落汤鸡。
一切命运的安排,都有它的道理。
暂时看不懂,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悟透。
早上吃饭的时候,秦重又见到柳姨娘。只不过一天时间,柳姨娘好似苍老了七八岁,她最喜欢的满头钗环,一样也没有戴。脸色苍白,眼眶青黛,透着深深的疲累。一见到秦重,立时眼光一亮,急慌慌的走了过来。
“三哥儿。”柳姨娘问道,“可有你大哥消息?”
“还没有。”秦重低头吃饭,随口应道。
“不。”柳姨娘扭曲了面孔,尖利的叫道,“宵儿定是在军营,宵儿定是在军营。”说着,一把扯住秦重衣袖,“多少钱?多少钱才肯放人?”
“看什么看?”云姨上前两步,扯开柳姨娘的手,斥道,“都是死人吗?还不赶紧扶柳姨娘回去,成何体统。”一众丫鬟婆子,连忙上前搀扶柳姨娘。柳姨娘却是不肯走,眼睛瞪着秦重,双手乱抓,完全没了往日的风范。
“好了。”秦重轻叹一声,站起身来说道,“我这就去军营一趟。”
“好,好,好。”柳姨娘好似虚脱,再没有力气挣扎。
怎么说,这柳姨娘也是他爹的妾室,秦重不愿闹的太难看。毕竟,秦宵是他的大哥,虽非一母同胞,也都一个秦姓。如今躲在山洞,整日提心吊胆,也该让他回家了。说罢,陪着云姨,走出了饭堂。
望望天,已是云开雾散。朝阳升起,洒下金黄的光辉。
黎明一阵雨,此时倒放了晴。
“三哥儿,余庆不见了。”云姨轻声说道,有些担心。她上任头一天,余庆就消失不见,让云姨心里不得劲儿。府里下人们,背后不知怎么嚼舌根呢。最关键的是,前院的账册都未交接,她怕埋下隐患。
“云姨放心吧。”秦重瞧着左右无人,悄声说道,“余庆被抓了。”
“啊?”云姨吃惊不小,瞪瞪的瞧着秦重。
“昨日,我已让柳姨娘辞了他。”秦重说道,“这个人再与秦家无关。”
“竟是这样?”云姨拍拍胸口,慢慢消化这个消息。
“余庆经手的账目,云姨也要仔细查查。”
“对,对,我得赶紧查查。”云姨撇下秦重,火急火燎的走了。
秦重也带着三饱儿,出门往军营去。他已经想定,余庆这人心思歹毒,绝不能给他机会反咬。但看他闻讯急逃,可见和狼山匪牵扯很深。逃走却不去大荔或是过河去合阳,反而奔向北城,其中必有谋算。
“你去买点酒菜,到山洞等我。”秦重说道。
“好。”三饱儿如今管着钱,说话也有底气。
看着三饱儿走远,秦重不紧不慢,向着骁骑营而去。
今日,军营之中热闹非凡,叫好声此起披伏。阔大的校场上,正在比武。军兵凡是不当值,几乎全聚到了这里。每逢边军选马,骁骑营就像过年,这种事情秦重常见,不以为意。挤进人群中,找到了师傅石勇。
场上比的是骑术,骁骑营一队,边军一队,两方对冲。最后,马上剩下人多的一队获胜。当然,此时是游戏,不会动用真家伙。人手一条棒杆,棒头包了白布,以防失手伤人。能当棍使,也能当枪使。
以往骁骑营胜多败少,倒是养出了骄气,根本瞧不上边军。
骁骑营守着马场,天天恣意纵马,骑术自然不差。且不说战力如何,仅是骑术,就甩了边军一大截。边军缺马,培养一名骑兵不易。然而,在与西夏的较量中,损失最多的就是骑兵。所以,边军的骑兵,大多都是新手。
但是,今日不同,骁骑营碰上了对手。
“康定军。”秦重坐下不久,看着骁骑营大败,登时恍然。
“嗯。”石勇闷闷的点头。骁骑营输了,人人脸上无光。这已是第二场,马上还剩下两人。第一场更惨,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全军覆没。
“哈哈。”一阵爆笑声,从场中央传来。
一个黑大汉,娴熟的盘坐在马上,笑的前仰后合。此人相貌,与中原有很大的不同,鼻梁略高,口唇阔大,竟是一个光头。听老兵说过,这是羌人,与西夏党项同出一族。边军中羌人不少,被称为蕃兵,骑术精湛。
黑大汉骑马转了一圈,神色颇为不屑。
“骁骑营好大名声,今日一比,不过如此。”
这话惹怒了骁骑营,顿时一片骂声。黑大汉嗤嗤笑着,也不回嘴。他越是这般,骁骑营军兵越是气恼。奈何两场都输给人家,再不甘心,也是无用。跟个泼妇似的再骂下去,更丢骁骑营的脸,场中慢慢安静了下来。
“俺与你们比一场。”秦重忽的站起,高声喊道。
“俺与你们比一场。”几乎同时,校场另一端,也有人喝道。
秦重注目一瞧,顿时乐了。只见贺五儿,缓缓向场中央走过来,一张刀疤狰狞的脸,隐含煞气。秦重心道,五叔这是被气着了,等下有黑大汉的好看。对于贺五儿的本事,秦禹田曾说过一句话,“选锋死士,千军辟易。”
军中有选锋营,每逢战事当先冲阵,最是军中精锐。
但是,选锋营的伤亡,同样是军中最大。甚至,有时一场战斗,选锋无一人活着回来。能被选入选锋营,是军人的骄傲,无人不敬。一见贺五儿走出,秦重识趣的准备坐下,跟贺五儿抢风头,他害怕屁股被打开花。
谁知,真有敢抢的。“算俺老鬼一份儿。”
老鬼斜睨着黑大汉,走路摇摇晃晃。满脸通红,显然喝多了酒。
秦重一皱眉,心道坏了。老鬼身有暗伤,每逢阴天下雨,疼痛难忍。只能靠着大量的喝酒,才能稍稍缓解。从昨日开始,老鬼就异常暴躁,想是身体更早感觉到了雨水将来。此刻,雨虽停,但空气中水气仍大。
“算俺一个。”
“算俺一个。”
“算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