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栽赃(1 / 2)
上次来时还是深夜,因此我并未注意过拇指巷整体的构造,此时我抬头,算是看清了拇指巷本来的面目。
拇指巷的上方,多是些低价廉租的民居,年幼时的我也曾住在这样的廉租房中,每一层三个门户,各个门户后又分别住着三户人家,大家以一室为一房,共用厨卫。阳台外是一道从一楼接到楼顶的锈铁楼梯,为了开辟晾晒被褥衣物的空间,对户的人家会把晾衣架子在巷子上方的档口架起,权当是公用的晾衣杆了。
小时候的我会和几个同伴一起在那踩上去吱呀作响的楼梯上乱蹦,铁屑如雪花般落下,落在地上沙沙作响。
也大概是在那个时期的一些琐事,让我决心要考上警校成为一个警探的。
我走过那一晚拉尔文血液喷溅的墙边,那里已经被刷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油漆,上面还特地用红色的颜料写下了一行话:“讲文明,树新风,请勿随地大小便。”过去的痕迹似乎都已消枉,逝去的人,也如同血迹一般被抹除。
再往前几步,从腰间取出配枪,我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手指在抖动,那是种奇怪的情绪。拇指巷承载着太多我不好的遭遇,作为助理警员第一次碰上重大凶杀案的无措,面对拉尔文血肉模糊尸体时的惊慌,被凶手戏弄导致法医莉莉安不幸身亡的遗憾,以及兰顿探长在拇指巷中被警署同事押解下去的身影模样。
还有我即将面对的可能出现的结果——失踪的克劳斯,最后刷新的位置也在拇指巷,且已经在同一个地点滞留长达半个小时之久。
那个地点,此刻就在我的眼前,那是一处堆满垃圾袋、臭气熏天的垃圾堆,就在前几天的深夜,其上还躺着一具鲜血淋漓的孟加拉虎尸体。
我捏紧鼻子,垃圾堆的臭味还不至于让我如此,而是因为腐败的垃圾堆中,传出了一股我极为熟悉的特殊臭味。像是腌黄瓜加上了过期的芝士,又撒上了浓烈的香水,那是一股极为特别的臭味,那臭味甚至能够短暂地破坏犬科动物敏感的嗅觉系统。
是克劳斯!
很快,我就在一团深色塑料袋的下方发现了将自己蜷缩成一团的克劳斯。
克劳斯的右手此时已经鲜血淋漓,似是被利器割伤,他捂着自己的手蜷缩在垃圾堆中,微微颤动。外加上他本身就深的毛色,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嗅觉,确实很难察觉到他的存在。
“克劳斯!”我大叫着他的名字,他浑身紧跟着一抽,紧张地眯着眼睛。
“洛克,你来了,太好了。”克劳斯先是一惊,惶恐间发现是我,才算是长出了一口气,说到:“我就知道那个家伙会来找我的,还好我有独门绝技,逃过一劫。”
我连忙问道:“你看到他了,那个杀人魔?”
“没有,还是老样子,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过我可以肯定就是他,那股能够看得见的杀意,就是他了,那个杀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