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4:夫妻共同财产!(4更)(1 / 2)
李凤梅一连吐了好几声。
啥遭意外,快过年说这话,太不吉利了!
刘勇却一下子心里就舒服了,按照晓兰支的招,继续往下说:
“你嫁给我了,就是刘家人,涛涛不是你亲儿子?给你娘家人配股我不放心,也不愿意,我就是抠。你要是想要啥‘安全感’,我倒是有个主意,你先听听行不行。”
李凤梅想吵架,又怕把孩子吵醒。
刘勇今晚的态度和语气不像是要吵架的。
“你说,我看你能不能说出一朵花来!”
李凤梅咬着牙。
“我们是两口子,公司创立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这公司也是咱俩共同拥有的,只不过我以为你没兴趣管事,想开个服装店轻松点还能照看儿子……现在瞧着是我想的太简单,所以我决定把远辉的股份转一半给你,那服装店也赚不到多少钱,你让别人管着或关了也行,过了年你也进公司做事,以后你管公司的财务。公司一年赚多少钱,是咋赚的,你搞财务还看不清楚?把钱袋子都捏住了,总不会整天瞎想了!”
李家人搞笑。
居然挑拨他们两口子的感情,让他老婆怀疑他。
李凤梅真的开口试探,刘勇快被气疯了。
李凤梅没想过刘勇会说出这种话来。
现在的人其实还没有啥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1980年版的《婚姻法》不仅增加了计划生育内容,还重新制定了男女青年的法定结婚年龄,也明确提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创造的收益,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刘勇不懂这个法,李凤梅也不懂这个法。
就是‘远辉’没有李凤梅的股份,它也是两口子共同拥有的公司。
其实就算懂了又咋样,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又有多少人真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办事?往往是两口子赚钱多的一方有话语权,决定着家里的钱要怎么花,万一离婚,也要看赚钱多的那一方有没有良心,愿意给多少!
不仅是1987年,到2017年仍然是这样,懂得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弱势一方仅仅是一部分,真是上有法律下有对策。
刘勇虽然不知道《婚姻法》已经如此规定,但他也没把‘远辉’赚的钱理所当然当成是自己一个人的,包括‘远辉’本身。这就像在乡下时,农村家庭喂了一头猪,难道在猪身上画一条线,两口子一人一半?
那头猪肯定是家里共有的,别管是谁在为那头猪忙活。
公司也是这样,是两口子的。
刘勇以为他这样想,李凤梅也这样想。
然而被夏晓兰一提醒,刘勇琢磨着,他这样想,可能凤梅不晓得呢?
反正公司是两个人的,转不转股份,不改变这一事实……就当脱裤子放屁,刘勇也认了。他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李凤梅,也在注意观察李凤梅的表情。
李凤梅完全是呆的。
“把公司股份转一半给我,让我去公司上班?”
“对,让你去管着钱!”
信息量太大,李凤梅以为刘勇在说反话。
不,或许是醉话。
可刘勇虽然一身酒气,眼神却清醒的很。
“真的?”
刘勇翻个白眼,“我明天就去办这事。”
李凤梅心里并不是狂喜,而是五味杂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