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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很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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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干脆选择让秦素自己消化。

“大围的时间要到了,我作为队长,也该早些去了。”

说罢,陈元就带着自己改制好的接近后世的合金弓的弓箭和改造好的各种捕兽夹和猎具出了门。

秦素怔怔站在原地,想了想,抹了一把凝聚起来的泪滴,悄悄从里边儿衬衫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表着离婚协议表头的纸,塞进了自己的枕套里边。

再将枕套细细抻展,一个人坐在炕沿儿上,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

陈元并不知道这些。

他只是在想今日该如何让那群往日里看不起自己的猎户能乖乖听自己的话,跟着自己的指挥去行动。

其实若是单纯只是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围,陈元倒是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来帮自己。

如果选定的目标只是一头野猪的话,只要让有枪的李二和跟自己一起上山打围,可以说是完完全全十拿九稳,绝对不会出现纰漏的。

只是陈元这一次的目标不仅仅是一头自己和阿苦一人一狗就能杀掉的野猪,而是一头壮硕的山大王棕熊!

这是两个人外加一条狗绝对杀不掉的存在,即使李二和手中有枪。

东北山人常常跃跃欲试,想要去合围一头黑瞎子,也就是黑熊,回到村子里可以大吹特吹一番,茶余饭后都可以拿出一只熊掌标本或是一张完整的熊皮吹吹牛。

但从来没有人胆敢想要去合围一头棕熊!

那是因为棕熊的体型比黑熊还要庞大,而且性子也比黑熊凶猛得多,此外还极通灵性,时常能学会人类的动作诱骗人类近身捕杀。

东北有不少类似于熊罴杀掉十个人就能变成真正的人这样的民间恐怖故事,主角熊罴也都是棕熊,而不是黑熊。

可以说,东北人对于棕熊的恐惧是深埋在心中的!

这也正反映了棕熊到底有多么可怕,哪怕是彪悍如斯的东北人也不得不避其三分。

甚至哪怕是再往北推到战斗民族去,就算是喝了伏特加,扛着双管猎枪的大毛,碰见棕熊都不敢轻举妄动。

陈元以这只黑熊为目标,本身就会让这次大围的难度大幅度增加。

更何况......

陈元还记得自己跟林泽瀚搭桥时候用的话术,他现在也算是欠了林泽瀚一件貂皮大衣。

他还想趁着这次大围把这个任务也一并完成呢。

不然陈元也没什么好理由前去见林泽瀚了。

......

只是当陈元这般寻思着,走到了村口之后,才忽然发现。

想要真的发挥出这个所谓的猎手大队大队长身份的主观能动性,似乎比他想象当中要更为困难一些。

此时村里的青壮基本都已经集合在了村口,正当中围着的正是穿戴好了新衣裳和带着全套猎具以及猎枪的王启明。

王启明的身边是精心打扮过的王芸,此时正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快感,在跟王启明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叮嘱上山所需要的准备。

还给王启明不停塞着自己做的梆硬的死面饼子,叮嘱他要多吃一些,不能饿着。

周边人也都对这对神仙眷侣羡慕不已,七嘴八舌调侃着王启明娶到这么贤惠的媳妇儿,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因此没有人注意到从远处走来的陈元。

直到......

“陈元!”

一声娇滴滴的呼喊,不仅把陈元的目光吸引了回去,更把那群青壮年的眼神也都吸引了过去。

是秦素。

然后......

他们的视线就再也没法移开了!

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敢相信面前的人会是那个低眉顺眼的灰姑娘秦素。

这简直就是现实当中的白雪公主啊!

秦素穿着貂皮大袄,正焦急地朝着陈元跑来,身后随意扎起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饱含青春的活力与律动。

站在陈元身前,秦素大口呼吸着,胸脯上下起伏着,面颊上的香汗一滴滴滴在锁骨之上,当真是摄人心魄!

看这么多人都看着自己,秦素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跑得红彤彤的脸蛋儿,将手中的小布包递给陈元,嗫嚅道:

“你忘带干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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