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绿野仙踪(2 / 2)
“处默,你好歹穿上短裤不行吗?知道你是鸟王,我们都承认,可是都拖到地上了,沾了灰就不好了吧。“
“管他娘的那么多呢,都是爷们,谁没有,让你们涨涨见识也好。“
“处默,你这就错了,这东西不是给男人看得,你需要给和男人不一样的那种人看才有威慑力。“长孙冲剥着自己的泥疙瘩,回头看了程处默一眼,好心的劝他。
纨绔们吃东西很有趣,不约而同的把叫花鸡撕成两半,一半给身边的护卫,让他们也尝尝,然后自己才吃剩下的一半,李恪这个王爷也是如此。
不知道半只鸡十几个大男人怎么分,但是看到那些护卫一脸感激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贵族的必修课之一,笼络人心。
云家没这规矩,即使吃鸡也是一人一只,云家从来都是庄主吃什么,底下的人就吃什么,除了老奶奶例外,就剩下给孩子喂奶的那日暮了,再说刘进宝他们早就知道怎么做叫花鸡,乘早就给自己留了肥的,云烨用不着矫情。
山里的野鸡其实很柴,没有油水,烤出来有些干吧,云烨撕了一只鸡腿就把剩下的给了光屁股的程处默,这家伙饭量一向都很大,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武将没有饭一斗肉十斤的饭量,也叫武将?“对云烨送过来的食物程处默从不拒绝,风卷残云的一扫而空。
等大家安静下来,才发现李怀仁还是没有出现,这才让人担心起来,没人知道李怀仁藏在哪里,但是想到这家伙的身手,云烨不认为他会有什么危险。
果然,李怀仁匆匆的从树林后面走了过来,没有接云烨送过来的泥疙瘩,而是兴奋的说:“我发现孙道长他们的足迹了,就在后面,我仔细看过了,没错,就是能够满足六个人休息的一个临时棚子。“
云烨抛下手里的泥疙瘩,随着李怀仁来到后面,一座简陋的竹棚就坐落在这里,里面堆满了枯枝败叶,伸手摸摸火塘,发现炉灰冰凉,云烨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失望之色。
对于孙思邈,云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表述,实验证明了天花在人体的潜伏期最多二十天,但是出于完全,这个受人尊敬的长者宁可带着五个人在秦岭里流浪,也不肯靠近有人的地方,秦岭里并不荒凉,李家的祖庭楼观台就在附近,孙思邈如果去那里会得到最好的照顾,他没去。
白鹿原就在山谷中间,那里常年都有人家,他在秦岭采药时,不止一次的去过白鹿原,到了那里,乡民们会给与他最热烈的欢迎,他也没去。
哪怕抱着最恶毒的心思去佛家的道场草堂寺,他也会受到尊敬,这位道士还是没去,两个月的风雨交加,餐风露宿,不知道把这位圣人折磨成了什么样子。
云烨扔下手里的灰烬,问李怀仁:“你判断一下,孙道长他们已经离开几日了?“
“烨子,依我看,足有半个月了,”李怀仁的判断一定是准确的,或许这里还是离人群太近,孙思邈依然不放心,准备再深入一点。
云烨抬头看看云遮雾绕的太白山,咬着牙说:“兄弟们,咱们的目标改变了,我们不再是来游玩的,我们一起去寻找孙道长,只要把孙道长请回来,一定是大功一件。”
原本就闲的无所事事的纨绔们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全部轰然应允,派了几个家将赶回去告诉家里的大人,自己发现了孙道长的踪迹,准备再深入秦岭一些,把孙道长请回来。
牵来的猎犬在棚子里嗅嗅,去没有新的目标出现,光是围着主人的腿脚打转,云烨知道,时间太久了,更何况最近总是下雨,有痕迹,也被大雨冲刷的点滴不剩。
孙道长总是说秦岭是一座宝库,而且分地络之阴阳,从远古时期就被认为是华夏的三条龙脉中最重要的一条。
而且,八水绕长安,七水出秦岭,长安一百零八个坊市,三十八个坊市有湖泊,不能不说是秦岭护卫了长安,也孕育了长安。
孙道长喜欢水,也喜欢山,他是智者,也是仁者,云烨不觉得把最美的词汇加在他的头上是一种吹捧,反而认为,这些词语和他的行为比起来,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必须找到这位可敬的人,独自孤苦算什么,凭什么一个人就要把所有的苦难架在自己的肩膀上,现在那些躲在长安随时准备互相撕咬的人,凭什么得到他的庇佑?(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