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吃干抹净(2 / 2)
二十六日一早,水陆两批信使奉命先行出发。水上信使乘坐一艘艨艟,其上大半是幸存的赵立牙兵,他们是回泰州向正与完颜昌周旋的楚州副将邵青报信。而天波师信使,则是回缩头湖水寨,向留守水寨的副参谋长龙旭报告战况,同时传达军主狄烈均令,命其拔寨转移,至海岛汇合。
陆路信使,则是四名猎兵。他们携带密令,乔装改扮,准备横跨数千里,返回长安,将黄天荡战果以及狄烈的新指令,通报天诛军高层。
正准备出发时,却出了一档子不大不小的事,天波师各营军令官,汇报了一桩违反军令之事:查出有十三名军兵,在装运物资的过程中,偷拿财物。现已被依令拿下,听候处理。
梁阿水一听就蹦起来:“直娘贼,爷爷要亲手剁了这帮贼性不改的家伙!”
“军主在此,休得放肆!”郑渥喝住梁阿水,面色肃然向狄烈行礼,“请军主决断。”
狄烈沉默一会,下令:“各船留下必要的守卫与船工,其余士兵,全部上岸集结。”
就在原韩世忠水寨前的河滩上,天波师二千五百士兵齐列滩头,江面上各船只尚有千余军兵船工,也齐齐挤在船舷处,数千人俱不发一声。就连其中五十艘俘虏船,近三千俘虏,也都挤做一团,偷偷透过船舱缝隙向滩头窥探。
滩头之上,一十三名天波师违纪士兵,俱被五花大绑,一排跪在河滩乱石上,面朝大江。
军令官一一将十三名违纪士兵的职务、所属营队、姓名报出。这十三名违纪士兵多为个案,分属不同营队,职务最低的,是一名入伍不久的辅兵,职务最高的,竟有一名副都头。
狄烈与天波诸将端坐于一侧,一个个面沉如水。
军令官念完名单后,向狄烈请示,如何处置。
狄烈缓缓道:“我虽是天诛军主,却也大不过军律,军律上规定如何处置,便依律而行。”
军令官道:“军律第七条规定,窃取军备物资者,初犯,杖脊二十;再犯,斩首。此十三人皆为初犯。”
在古代军规十七禁律五十四斩中,第十条禁律,第三十五斩为“窃人财物……此谓盗军,犯者斩之。”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会依据事件性质与窃取财物的多寡,适当量刑:轻者鞭笞杖脊,重者贯鼻穿耳,数目巨大,斩首不贷。
天诛军的军规有所增减,并且分战时军规与平时军规两种情况。平时军规的惩罚较轻,只要不是严重违规或累犯,一般不会重罚,比如洗全队军靴与洗涮全队马桶就是其中一种惩罚措施。而战时军规就要严厉得多,斩首亦不鲜见。
“贯鼻穿耳”这一条是狄烈在审核军规时划去的,他认为军人可打可罚可杀,但不可侮辱。所谓“士可杀,不可辱”,这“士”,在天枢城中,不单单指士子,也指士兵。
狄烈点头:“依律执行——不过在此之前,我要跟他们说几句。”
看到军主那犀利的目光一一扫过,十三名军士齐齐愧疚低头。狄烈走到那副都头跟前:“我认得你,当日在开封之战时,你还是个队正,颇有战功……你也是个老梁山了,平日没少培训吧,怎地干这等糊涂事?”
那副都头恨不得地下开条缝,痛悔不已:“军主……俺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打军资的主意啊!俺是在捡拾泥沼中遗漏的饰物时,左右无人,俺一时糊涂,迷了心窍,就……军主,俺认罪受罚,绝无怨言。”
其余军士也纷纷泣诉,是在捡拾散落的财物时,一时鬼迷心窍。这种隐瞒战利品的行为,比窃取军资财物要轻,这也是只判他们杖脊的原因。
狄烈手一伸,军令官立即将用竹筐盛着的收缴战利品呈上。狄烈扫了一眼,无非是些银钿、手镯、铜钱之类的,值不了多少贯钱,天诛军普通一兵每月军饷怕有一小半这个数了。从这里可以看出,乃是贪小便宜之心做祟。
狄烈随手抓了一把银钱,高高举起,环转一圈,向船上滩头全师三千五百军兵大吼:“按天诛军规,这些战利品中,七成上交,三成返利。也就是说,这三百多条船的缴获,有近一百条船上的财物,是赏给你们的!也就是说,每百人拥有两条船的财物,你们每个人,都会有一笔巨大的红利!何需贪图此蝇头小利,自毁前程,甚至赔上大好性命?何其蠢也!”
十三名违规军士,无不痛哭流涕,无地自容。
狄烈伸手逐一指点十三名违规军士,目光却环顾全师官兵:“我狄烈在此希望诸君引以为戒,莫要因小失大,贪小便宜失大利。须知前方还有更多的财富与更大的前程在等着你们每一个人,我希望今日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跟随我走到最后!走到天下太平、走到你们功成名就、安享富贵的那一天!”
“誓死追随军主——”
河滩前、战船上,所有天波师战士,甚至包括即将被施刑的十三名违规军士,都在梗着脖子,声嘶力竭地高呼大喊。
只有那五十条俘虏船静悄悄的,但只要进入舱中,就可以看到不少俘虏死死盯着河滩,眼睛发亮、呼吸粗浊……
正月二十六,辰时三刻,千帆尽举,百船竞发,顺流东下。
至此,历时一个月,疾行三千里,赶赴了一场王对王“盛宴”的狄烈,吃干抹净,把剩下的卷包带走,海上兜风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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