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流年(一)(2 / 2)
到底不是当初的懵懂少年了,二人思考的东西多了,难免产生误解。这些年来,他们经历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困苦,皆是肩并着肩一起撑下来的,如今三人中突然少了一人,也难怪周无罪心中不痛快。
“你心里不痛快便拿我来出气?难不成你以为延基出走是我愿意的?那是圣旨,那是皇帝陛下的命令,难不成你希望我成安禄山第二?”
李括这些时日来积压的怒火顷刻间也被点了燃,怒道:“莫非我在你心中是个一心只有皇族朝廷的膏粱子弟?莫非你认为我是个自私自利的可怜虫?若是这般你当时是怎么找上我的,又是怎么和我结拜的?是不是你周大公子瞎了眼,看上我这个纨绔子?”
“是不是你自己知道,无需我多说!”周无罪心中理亏将头别了过去,不再言语。
李括当然不是纨绔子,当然也不是自私鬼,这些周无罪都知道。事实上,除去那个屁用不顶的宗室子身份,李括跟世家贵族什么关系都不沾,正是这样一个没有收到一丝一毫朝廷世家恩惠的人,说出一番偏袒世家朝廷的话,才会让周无罪这般气愤。
周无罪是替李括赶到不值,偏偏他自己还看不出来!
李括与周无罪是挚友,二人对双方的脾气秉性都非常了解,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产生一些暗角和解不开的疙瘩。
积累的时间久了,这些暗角便会变得发霉,若处理不当,甚至有腐化的危险。
静默,静默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双方通脑发热时最好的延迟剂。
二人就这么耗将着,从午后到暮色,从暮色到深夜。
“延基那件事,是我对不起他。”
最终还是李括率先开口。
“也许我当时该强硬一些,找个借口回绝了中使”李括单手撑着额头,痛苦的说道。
“七郎,你不必多说了,我都懂。”周无罪将那只啃了一半发了冷的烧鸡递给了李括道:“其实我们三人的身世境遇都不相同,能够最终走到一起,真的挺不容易的。延基便不必说了,典型一个膏粱子弟。起初你要我和他拜把子时我是一百个不乐意,但最后怎么着,不也一起磕磕绊绊走下来了吗?兄弟,什么是兄弟?兄弟不就是拿来‘坑’的吗?(注1)那家伙虽然偶尔臭屁了一点,但总体来说越来越男人了。这不,一时走了我有些不适应吗。嗯,吃烧鸡,看看,我们俩这一闹情绪,白白瞎了一只烧鸡,真坑!”
李括眼眶微微红润道:“谁说不是那,当时延基就像个跟屁虫似的一直追在我的身后,我要入国子监他便跟着进了来,我要从军他二话不说的入了行伍。他现在突然不在跟前膈应我,我还真不适应。”
周无罪道:“所以,都是安禄山那厮混蛋,若不是他没事起兵造反,我们兄弟三人说不准现在正应那个十年之约一起去莱州观沧海。他娘的,就是为了我们的诺言,也不能让安禄山那厮好过!”
李括却是不以为意的耸了耸肩道:“是啊,这笔账我给安胡儿记下了,便是为了那个约定我们也得卖些力平叛不是?”
“得了,这些事有神仙们操心,你又着什么急。”周无罪摊了摊手又是嗤笑了起来,临了还不忘拍拍李括的手臂示意他快些吃烧鸡。
“那有什么,这不才十年嘛,大不了再耽误十年,就当是坑你了。”李括毫不犹豫的顺着烧鸡上的压印啃了下去,兄弟,不就是拿来坑的吗?
注1:这个坑在我们那里意思就是膈应、麻烦,其实一般关系比较密切的人才会说,是褒义。我死党就经常对我说,‘小五,你又坑我!’哈哈!
ps:写这一段是因为突然文青起来,想起高中时的一些时候,朋友之间互相损,但突然分开还真是怀念,嗯不能再说了,再说要剧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