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乱世(十)(1 / 2)
李括的命令刚一下达,军中便起了阵阵喧哗。
对于这些常年在淮南扬州讨生活的庄户汉来说,如此高强度的急行军实在难以接受。且不说此时是在雪中行军,大伙儿需要付出比往行军多许多的努力。光是自家将军大人这累死人不偿命的架势,就得让他们叫苦不迭。
再怎么说自己也是爹生娘养的啊,怎么就可以这样使唤呢?
对于这些生于太平年景的团练兵来说,他们根本不理解什么是战争什么是责任,他们这一辈子别说杀人,也许连鸡都没有杀过,突然面临进京勤王的差事,有哪个心里处的停当?
虽则统帅他们的将军大人年少即成名,大小战役打过无数,但再怎么说那也是他老人家自己的光辉履历啊,关自己这些大头兵什么事?他们仍然是那个刀枪端不平,围着校场跑两圈就气喘吁吁的新兵犊子啊。
“哎。我说,老郑,咱们这背井离乡的赶往关中是图的个啥?”一名被厚棉袄包裹的瓷瓷实实的新兵掀掉皮帽,将铁锅从背后卸了下来,弹去上边盖着的一层绒绒白雪,用脚尖在雪地上踩了踩,终是踏将出来个半大不小的雪窝子。
“这贼天气,出门在外简直是给自己找罪受嘛。别的且不说,火都生不起来,怎么埋锅做饭。弟兄们吃不上暖和的堂食,怎么拿得起兵刃,赶得来行程?”
他归属于后勤营,在军中也算是一名火夫,别的事情他不敢说,这吃喝上面的东西没有人看的比他清楚。民以食为天,这士卒也是人不是?即便让大伙保家卫国,跟安胡儿干,那也得让大伙把饭吃饱不是?
若就这么冷一顿暖一顿的熬将下去,等见到叛军弟兄们估计连军械都拿不起来!
“你就少说两句吧,将军大人不也是没办法呢。皇帝陛下下了一道谕旨,叫他老人家领兵入关中勤王,你还敢抗之不尊不成?哎这做臣子的最是无奈,一面得让表现出能力让皇帝陛下看重,一面又得收敛锋芒,不能被朝廷猜忌。哎,这碗饭着实不好吃啊。”
说话的是个燕面虎颌的壮汉,他名叫郑钧,是关中蓝田人,曾经在朔方驻扎过,后来在一场与突厥人的大战中为了保护大帅安思顺身中数箭,倒在了血泊之中。后来援军赶到,击溃了突厥人,安思顺一行人得以生还,他却因此足底落下了疾,行走一瘸一拐,得了个郑瘸子的称呼。
安思顺感念他的救命之恩,不忍见他带着伤腿在这塞北苦寒之地熬日头,遂向当时的扬州刺史写了封书信,将郑钧派到了淮左名都。
这扬州城脂粉气甚是浓烈,简直比的上朔方境内的扬尘,郑钧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这么突然一静下来反倒有些不适应。不过嘛,这树挪死,人挪活,再怎么说扬州城气候温润,适宜人居住,郑钧在这待了几年,常年落下的腰病竟好了。
团练营不比边军,一天到晚屁大的事都没有。郑钧早起后到军营里点了个卯,便跟着其余袍泽一起去临近军营的酒肆中喝酒磨日子。刚开始这样的生活也算惬意,但时间久了便难免起了乏意。
正当郑钧要被这温吞的生活逼疯的时候,朝廷宣布派出新任江淮团练使前往江都整训新兵。
郑钧对此本不以为意,心想着这不过便是个来江淮捞取功名的纨绔膏粱子,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自己这辈子怕就要闷死在扬州城那氤氲的脂粉气中,可没曾想这李将军新上任的第一天便给了自己这些惫懒的府兵一个下马威——每名士卒绕着小校场跑二十圈,没有跑完的人不得用晚餐。为了防止有人偷奸耍滑,将军他老人家特意派遣数名亲兵心腹立于校场的各个角落,监视兵卒的一举一动。
这府兵中有混伙食混了数年的老油子,也有刚刚应征入伍屁事不懂的新兵犊子,不论是哪种人可都没见过李将军这般练兵的啊。
在他们眼中练兵不就应该是耍耍花枪走走过场吗,又不是上阵杀敌,恁的要这么用力搏命?
一天的整训下来,江淮的这些兵卒们个个累得半死,便连曾经跟突厥人比过刀把子的郑钧都渗出了一身虚汗。
不过,真他娘的痛快!
作为一个边军出身的老卒,郑钧最受不了的便是沉溺于笙歌之中。作为一名军人,上阵杀敌是天职,保家卫国是责任。而实现这二者的前提便是辛勤的训练。只有在训练时保持一丝不苟的态度,才可能学到本领在实战中有所斩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