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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烟花和彩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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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种婴儿在没有家长的保护下,在黑夜中行走,就如同一位相貌过得去的女士赤裸在贫民区区游荡,下场绝不符合哥特派吟游诗人的口味,罗素小姐的现实遭遇与她的身材一般骨感苗条,本来就没赐予她强大反哺的家长死于自负,看了几眼天使雕像便进入守夜者极为靠前的黑名单,初吮的对象估计还没出生,以游民的身份在最憎恶长生种的国度旅行,等等,连素来懒得怜悯谁的奥古斯丁都觉得可悲。但她小脑袋里塞满的浪漫主义理想却是如此丰满,以至于奥古斯丁不得不陪着她遭罪,所幸大执政官并不急于返回诗呢歌,她心血来潮想要参观任何教堂或者遗址,奥古斯丁基本上都会满足她,这并意味着奥古斯丁是位充满绅士风度的贵族,只是他存了点私心,离开黑天鹅湖前,一口气付出了接近诗呢歌四分之三的财富,交由乌利塞去创造一个更大型的斯嘉蒂灵魂挽歌魔法阵,心在滴血的奥古斯丁觉得与其去心疼金币,还不如干脆欣赏最后的成果,这个禁忌魔法对于暗金属和肮脏元素的需求是个天文数字,与之对应,就需要烧掉堆成小山的凯撒券,乌利塞对这个完成后可以轻松炸翻整座黑天鹅湖的黑魔法阵很兴奋,第一次出言赞美奥古斯丁是一位充满想象力的领袖,奥古斯丁对此只能咬牙保持缄默。在胡安郡和玛索郡之间的旅途,为了配合罗素小姐,奥古斯丁的作息开始颠倒,白天休息,或者以修士和低阶魔法师身份去旁听一些门槛不高的课程,晚上赶路,偶尔这位阅读面广泛的小姐还会被某本书籍吸引,死皮赖脸呆在教堂书架下不肯挪步,奥古斯丁大多时候只能陪着翻看一些以往不去涉及的著作,不过思维方式很跳跃的罗素小姐还是给了奥古斯丁一连串的小灵感,大体来说,这是一趟及格线以上的旅行。

离玛索郡还间隔着两个郡省,他们在一座藏书不多的小教堂栖息,罗素小姐被一本经典悲剧著作《西西弗斯巨石》吸引,奥古斯丁找不到对实用主义者有益的书籍,只好坐在地上做那块黄金怀表的扫尾工作,一路上都没有询问守夜者信息的罗素小姐终于开口,轻声询问身边仍然不知道名字的圣茹斯特教士:“在天使花园看到的孩子和修士,不是普通的红手套吧?”

奥古斯丁没有回答这个白痴问题,因为真相比任何一个谎言都来得不可信,她那个可以去做《西西弗斯巨石》男主角的塔西佗家长,想要杀死的对象,就是罗素小姐误认为男人的伊甸盖娅,她以吸食长生种的血液为生,比起奥萨尔一族任何一位亲王都要更加符合长生种猎人的称呼,她体内“盛放”有一只圣歌拉尔水杯,可以储存和稀释不属于她的血液和灵魂。而那个叫梅纽因的孩子,则是帝国最新的守夜人,一张被条顿祭司死后才揭开的最后底牌。

罗素小姐轻声道:“你和那名修士的关系不一般。”

奥古斯丁心中警觉,脸色平静道:“为什么?”

她毫无城府道:“直觉。”

奥古斯丁笑道:“我和这位守夜者首席发牌者很早就认识,一起去过开普勒,说是朋友也不过分,但现在好像成为了敌人。”

罗素小姐不知道自己差一点就去跟她的家长见面了,她只是遗憾道:“真是不幸。”

奥古斯丁柔声道:“是很不幸。”

大执政官的言语并不复杂,望向书页的眼神却温柔而哀伤。

还有三年时间。

那棵生命之树“汶蒂”必须马上移植到黑天鹅湖,何况这个被长生种小姐诱发出来的灵感还未必有效,汶蒂是帝国东部山脉的一棵参天大树,官方名字是厄休拉大地树眼,寓意深厚,被神秘学著作看做是大地之母盖娅凝视世界的眼睛,史诗大陆上一共有十三棵,位于神圣帝国境内的汶蒂是一株最小的母树,性情温和,但当初被缪斯的矮子奥贝伤害,一直处于枯萎状态,成为诱饵,奥古斯丁与萝莉管家的第一次面对面相逢就在那里,那场阴谋的邂逅双方并不愉快。奥古斯丁事后从伊莉莎白嘴中得知疯子奥贝试图将十三个大地树眼制造成比上帝左眼更大的魔法阵,配合血族遗失在缪斯大陆的圣器“黑匣”,给史诗大陆散播一场足以给人类带来类似神罚的瘟疫浩劫。

目前汶蒂仍然呈现出濒死状态,但要想长途搬运到黑天鹅湖,恐怕奥古斯丁又要跟帝国和教廷里的阴谋家们打一场持久战,摆在秩序长面前的,是信任有限的皇帝陛下,歌谢尔女王坐镇的教务院,东部数位将生命之树视作摇钱树的大领主,一直把两棵树眼当做禁脔的圣灵庭,奥古斯丁突然觉得自己比罗素小姐的家长更适合担当《西西弗斯巨石》主角。

“梵特兰蒂冈教廷的修士都如圣茹斯特教堂神职人员这般虔诚而好学吗?”罗素小姐很泄气问道,白蔷薇是个很奇怪的国家,她的主宰和臣民对于率先将铁蹄碾压在国境内的战争之子,非但不憎恨,反而崇拜和畏惧,反倒是对于越来越强大的神圣帝国,一直抱有先天的唾弃和鄙夷,持有毫无根据的优越感,哪怕在赤色果戈理平原上,这位邻居创造了第一次战胜了泰坦骑兵的历史记录,白蔷薇依然生不出半点敬意,对于梵特兰蒂冈教廷修士的学识素养,更是斜视,对于纯数学很有天赋的罗素小姐也不例外,直到遇见了这位交友广泛的圣茹斯特“普通”教士,才发觉自己走入了经验的误区,身边这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人,对于种族渊源,经院哲学,商业原罪,数学和炼金,植物学,人体解剖和灵魂论,都有很深的涉猎,如果梵特兰蒂冈有一百位这样的教士,罗素小姐都觉得绝望:白蔷薇也许真的要成为神圣帝国的玩物了。

奥古斯丁掏出一只绘有半人马徽章的水晶瓶,这个小艺术品曾经装载最完美的魔法液体“温泉”,但此时的奥古斯丁已经无需凭借温泉去支撑核砝,这只象征意义无穷大的水晶瓶就成了隐秘的收藏品,此时这只放在阳光下可以折射出一道小彩虹的水晶瓶盛放了大半瓶的温热鲜血,很新鲜浓稠,递给了两天没有进食便神情倦怠的罗素小姐,后者接过精巧瓶子,嗅了嗅,这成了她的习惯动作,笑容迷人,用最缓慢的速度喝下红葡萄酒,嘴唇沾染了猩红色彩,身体瞬间涌起力量的躁动,很美好的体验,雏儿罗素小姐并不知道这段期间雕刻半人马徽章水晶瓶中的上等葡萄酒来自何方,也没有追究,但她相信那位圣茹斯特教士不会糊弄她,事实证明水晶瓶里的鲜血保持一贯的高水准,这位才踏入永夜半只脚的婴儿哪里知道这份食物来自一位圣徒教子的右手,那只手,抄写过无数的羊皮卷圣典,做过无数次的祈祷,捧起过两颗圣徒心脏,以上帝之手的姿态屠杀过无数的黑暗异端,等到她有机会去尝试另外的血液,就知道如此有益长生种的血液,是会让亲王级长生种都要倍加珍惜的奢侈品,只不过暂时她还无法理解奥古斯丁特有的表达友谊方式,这个世界,能够真正理解他所思所想的,恐怕只有从敌人转变成盟友的伊莉莎白小女王了。

“我们会分别吗?”罗素小姐不愧保留了大部分贵族小姐的好品质,并未暴饮暴食,将半瓶血液递还给教士。

“当然。相信罗素小姐也会遇到宿命中的王子,只要您不要花太多的时间在知识阶梯上思考,王子喜欢不要过于聪明的公主,你想想,当王子单膝跪地送上一束玫瑰花,您却说一句‘哦,这是蔷薇科蔷薇属灌木’,多不像话。”奥古斯丁打趣着热爱数学的罗素小姐,轻轻放好黄金怀表和半人马水晶瓶,后者那个徽章意味着史诗大陆上独占“屠龙”荣誉的康斯坦德,这是个唯一拥有龙族博物馆的“金色家族”,摆放着历代英雄在龙脉获得的战利品,无数的龙牙、龙眼和龙骸,每一代必会同时出现起码一位以上的圣棺骑士和剑圣,这就是康斯坦德无与伦比的底蕴。某种意义上解释,奥古斯丁拥有一小部分这个家族的黄金血脉。

罗素小姐露出两颗可爱的小尖牙,嘿嘿笑道:“那你暂时充当我的王子好了,虽然你只是个没名声的小教士,但起码你能跟我探讨数学和哲学,不是吗?要想找到一个不把数学轻视成哲学女奴的家伙,太不容易了呀!”

奥古斯丁哑然失笑,道:“我可不做替代品。”

罗素小姐耍赖皮道:“我不管,反正我决定要跟着你一起旅行。”

奥古斯丁很不客气揭穿她的小心思,“也对,跟着一名圣茹斯特教士一同旅行,可以随意进入各个教堂图书馆,这位教士还要冒着拖进圣事部被质询的风险替你寻找红葡萄酒,一路上都由这个不富裕的教士掏银币去购买限量版书籍,我要是罗素小姐,也会舍不得分别。这可不是王子该做的事情,而是马夫。”

罗素小姐涨红了脸,神情古怪地望向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一开始没能理解她眼中的含义,但稍加思考,就得出一个荒谬却离真相不远的结论,屁股下垫着一本被罗素小姐批判得一文不值的《哲学史》,背靠着书架,不想搭理这个长生种婴儿,这位小姐的想象力真是精彩,竟然觉得他想要与她进行精神交流之外的肉体碰撞,该死的是她那模样,还颇不情愿,这让一直被赞美英俊的大执政官有些小受伤。

“生气啦?”罗素小姐小心翼翼问道。

“没有。”奥古斯丁摇头道,很真诚,这样的小插曲,其实对开普勒绞架树立者来说,是难得的温馨。

“你还是那个吗?你会难受吗?难受的时候是否依靠祈祷来支撑信仰?用精神战胜肉体的原始渴望?”罗素小姐以最严谨的学术姿态问了一个私人问题。所谓那个,大概就是处男了。就她所知,教廷历史上有无数依靠鞭挞自己伤害肉体的极端形式来抗争欲望的苦修士。

“平静的信仰是大海,炙热的信仰是洪水。某些隐修会认为后者尤其需要恰当的疏导,一味压抑只能导致决堤后的彻底堕落,这不是主流思想,但有一定道理。至于我是如何解决这个每一名教士都无法绕过的难题,不想告诉一名初吻和初吮都还在的处女长生种。”奥古斯丁微笑道。这个位面严格遵循等价原则,比如一位人类成为lecch眷属,性欲就随着力量的攀升依次递减,直到彻底失去这种愉悦,相对应,长生种对血液的吸食,可以带来媲美性-爱的潮水般快感,血液质量越高,快乐感越强烈,黑暗史上不乏低等lecch因为贪食高级血液而死于兴奋的滑稽例子,可见血族标榜数千年的“在永夜中长存”,相当脆弱。奥古斯丁没有告诉罗素小姐这一点内幕,生怕这个辛勤寻找王子的女士误以为自己贪念她那具暂时不抗拒性-爱欢愉的身体。

“问你几个问题?”罗素小姐下了个决定。

“可以不回答吗?”奥古斯丁笑道。

“不可以!”

罗素小姐愤愤道:“第一,你的名字。”

奥古斯丁果然没有回答。

“那换一个,最喜欢的食物。”罗素小姐很明智地适度妥协。

“一切能填饱肚子的。”奥古斯丁思考了一下,补充道:“奶酪。”

“最喜欢的颜色。”

“身上教袍的颜色。”

“最尊敬的人?”

“我尊敬很多人,只不过大多数都不出名。如果说最尊敬的话,应该是教父和儿童时代的私人魔法老师。”

“最好的朋友呢?”

“很少,起码罗素小姐暂时还不在其中。”

“最畏惧什么?”

“信仰。”

“你的敌人是?”

“数不过来。”

“最喜欢阅读的书籍?”

“我们梵特兰蒂冈的第四本经典,《教诲》。”

“爱好。”

“活着。”

“最喜欢的诗句。”

“《鲜花不死》中的‘老兵不死’,和《十三》的结尾:我们不曾孤单。”

“有喜欢女人吗?”

“有,并且深爱着。”

“她在圣茹斯特大教堂所在的胡安郡吗?”

“不是。”

“那在哪里呢?”

一直对罗素小姐比较坦诚的教士终于沉默了,指了指心脏,以悄不可闻的声音道:“大概在这里。”

“最大的愿望?”

“能够面对面告诉她一句话。”

“是‘我爱你’吗?”

“不是。”

“那是?”

“可以不回答吗?”

“可以。”这一次,罗素小姐很善解人意。

奥古斯丁抬起头,望着天花板,温柔道:“‘我找到你了。’”

——————

一座阴暗潮湿爬满苔藓的监牢中,中年男人盘膝坐在地上,衣衫褴褛,脸上布满胡渣,双手双脚被四根比男性手臂还要粗壮的铁链禁锢,铁链浇筑了大量的暗金元素,坚不可摧,这还不够,牢房外站着四位轮流释放凝滞奥术的大术士,配合地面上刻画的线形魔法阵,不停压制和汲取那名男子原本充沛的力量,防止他的任何不轨举动,他视线所及的地面上,摊开一本《忏悔录》,监牢角落插着一柄古典巨剑,这根本就是对一名剑士最大的无声嘲讽。享受这种待遇的,只有忏悔教堂的原主人,帝国四名官方剑圣之一的王尔德,绰号“山丘之王”的守夜者巨头。

他有着公认的粗俗,曾经在圣事部巨头议会上公开发言要用所有信仰点换取海姬大人的一夜情。并不高壮的男人有着无与伦比的实力,31岁便将自己的名字刻在莫卧儿圣石上。他的野蛮作风享誉帝国黑夜,所有敌人都在巨剑下被分裂成碎块。他曾是众望所归的守夜者新领袖,从忏悔教堂的守门人再进一步,外界都猜测神圣长矛和黑羊之母都希望由这个智力不匹配武力的剑圣登上王座,但最终所有预言家都没有猜准这个黯淡的结局。

山丘之王睁开眼睛,嘴角扯起一个冷血的弧度,望着监牢外的孩子,梅纽因,一个说他是“一把生锈钝剑”的小疯子。

除了梅纽因,还有王尔德在剑术上的领路人,一位终生服侍帝国最高守夜人的老剑圣,正是这个不念旧情的老家伙,联合那个姓波旁的娘们一起将山丘之王囚禁在这个牢笼。

孩子轻轻鞠躬,微笑道:“敬爱的王尔德叔叔,你想呼吸外面的空气吗?”

剑圣咧开嘴笑道:“孩子,相比外面的空气,叔叔更想抚慰你的身体,嘿,乌利塞那个自以为是的笨蛋不清楚,我可知道您体内有奥林匹亚某位主神的‘寄宿’,就由叔叔来替您决定未来的性别吧?”

梅纽因故意表露出一张惊恐胆怯的脸庞,转头向老剑圣求救道:“老里昂,王尔德叔叔好可怕。”

马上,出言冒犯领袖的山丘之王胸口划出一道宽大血槽,鲜血滴落的声音在寂静的地下室,格外清晰。

梅纽因对此视而不见,依然很“善意”问道:“叔叔,最后问你一次,您真的不愿意帮我?去充当一名清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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