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金屑酒(1 / 2)
“须弥现至何处?”
深夜里还在大兴宫中批阅奏文的杨坚又批完一本奏折,突然抬起头来问道。(23w[x]殿下侍候着的内侍省宦官连忙小声应道:“回陛下,长宁郡公昨日已过虎牢关,今日当刚入洛阳。”
“嗯。”杨坚在殿中龙涎香烛火的映照下点了点头,脸上神色莫测,然后就没有再说话,低下头继续批阅那高高堆起的奏折。内侍省少监王海悄悄打量了皇帝一眼,低下头去没有多说半句。他服侍了天子十八年了,也早见惯了天子宵衣旰食操劳国政。虽然如今天子越发老迈,华发早生,甚至性格也转变了许多,比如不再如曾经那般的节俭,也开始喜欢奢华舒适,甚至沉迷女色之中,但对于国事,这位曾经从女儿女甥手里抢夺下江山的天子,却是一日不曾懈怠的。不过王海有些疑惑不解的是,天子并非那种耳目闭塞不闻宫外事情的昏君,为何如今京师流言满天飞,甚至御史和许多官员都蜂拥上表弹劾长宁郡公,可天子却迟迟到现在也没有半点表态呢?
难道那位皇孙已经为上所恶?不可能啊?
一阵脚步声响起,殿外响起内侍和宫女们的声音:“参见皇后娘娘!”
殿门推开,皇后独孤伽罗入殿。
皇后没等王海上前见礼,“那些人统统该死!”她怒气冲冲的喝道,“他们是在离间皇家亲情,诽谤皇孙之名誉。这是欺君是犯上,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十恶本是佛家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后来西汉律法中有大逆不道不敬罪,到北齐时,齐律十二篇中,又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杨坚建立隋朝之后。尊崇佛教。因此开皇律订立时,特别把佛教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北齐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隋书.刑法志》第二十五卷中即载:“开皇元年更定新律又置十恶之条,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
十恶是隋朝开皇律中写在最前面的十条重罪,遇赦不赦,相当严重。独孤皇后一上来就喊出十恶不赦之罪,那已经是相当愤怒和严重的指挥了。
杨坚从御座上起身,上去扶着独孤皇后,从皇后手里接过那张信纸,只瞧了一眼,就已经知道皇后为什么这么愤怒了。信的内容其实就是这几天京师风传的各种关于易风的流言,另外还有那些官员们上表弹劾易风的罪名,不过在后面,添列了一张长长的名单,多是弹劾易风的官员之名。
“前面这些都是御史台的御史们,风闻奏事本也是言官的职责。”杨坚向皇后解释,“倒是后面这些人,则未免有些越俎代疱。”
独孤氏怒气未减:“这是大不敬!”
大不敬是十恶重罪之一,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独孤皇后把眼下这些人定为大不敬,也确实可以说的上,毕竟外面的流言现在越传越不堪,确实已经冒犯了皇室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