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节 忠犬该怎样养成(2 / 2)
几乎都不用身旁的侍女提醒,夏胭脂就自己主动用刚刚学会,并不熟练的汉室宫廷礼仪缓缓的跪下去,朝着那上首的那个身着衮服,头戴天子冠,威仪不凡,有如天神一般的男人奉上自己全部的忠诚。
她深深的低下头,宽大的汉服衣袍中,隐隐绰绰的有着风光显现。
刘彻端坐在御座上,见了这情景,不禁有些微微失笑。
这场景,让刘彻感觉有些熟悉而陌生。
仿佛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一般。
过了许久,刘彻才想了起来,好像后世的某部野生动物纪录片中,就有类似的镜头。
但,那是狮群中的雌狮向新国王效忠时的场景。
雌狮将自己最柔软的肚皮露出,仰卧在草地上,等待新王的接纳。
刘彻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这个匈奴嫁来的公主能有这样的觉悟,让刘彻的心头一块大石落下。
他起先还是比较担心,万一嫁来的公主是那种又臭又硬,满脑子都想着匈奴的女人。
那样的话……
刘彻就只好让她‘病逝’,然后再起一个‘思归殿’,做做样子,唬弄一下匈奴人了。
现在,就不同了,有了这个女人的配合,那些陪嫁的奴隶与军队,就可以彻底消化掉了。
匈奴人或者说所有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服从上位者,对于他们的主人,他们无比顺从——当然前提是这个主人足够强大,足够机警。
所有强汉盛唐之时,汉人的军队中,总是有着许多来自草原上的异族。
他们不仅仅只是士兵。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甚至能当将军、贵族乃至于入主最高权力核心。
这些臣服的异族,在绝大多数时候,比起真正的汉人还要汉人!
譬如历史上,休屠王世子金日磾成了汉室天子最忠诚的走狗,他的后代更是号称汉室最后的忠臣,为了刘家政权,与王莽进行了最后的斗争。
而归顺的南匈奴,更是为汉室边防献完生命献子孙,直到王莽篡汉,依旧忠诚刘氏。
当然,刘彻更清楚,这些看起来归顺以后在主人面前温顺的像宠物狗一样的异族,只要他们察觉到主人的虚弱,那么,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下一块肉。
五胡乱华、安史之乱、辽金蒙元,乃至于建奴的崛起史,都给刘彻很好的上了一堂名为‘怎么防备宠物发疯’的教育课。
想要自己养的狗听话,链子、食物以及毒药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好,给这条宠物狗养一条与之不对付的狼犬。
譬如后世米帝,在东亚,一条狗链子上栓着霓虹,另外一条狗链子上牵着宇宙最强思密达。
霓虹不听话,思密达肯定会护主。
反之,霓虹肯定会乐意再去首尔教思密达做一回忠犬。
正是这样的防备,才让霓虹成了米帝永恒的肉便器和最大的冤大头。
当然,除此之外,驻军和拔掉宠物可能反噬主人的某些器官和功能同样必不可少。
当然,最重要的是——主人必然永远保持自己的强大。
不然,再忠诚的忠犬,也有可能化身丧尸犬,夺去主人的性命!(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ps:ps:关于匈奴的人口,史记曾借中行说的口说过: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
从此就能推断出匈奴的人口,大概最多不过百来万。
当然,这里的人,指的只是部族的牧民。
至于奴隶?
工具能算人咩?
这个问题三哥最有发言权!
另外一个佐证来自于漠北决战的战果。
漠北决战后,匈奴远遁,藏进了漠南沙漠里。
但漠北决战,霍去病不过斩首一万七千级。
考虑到古代斩首数量一直是战死者数量的三倍以上。
这样算,匈奴总共也就损失几万人。
但就是这几万人的损失,匈奴用了二十年都没缓过来!
可以想见,漠北决战损失的几万人,肯定是匈奴国内的青壮,而且必须是占人口比例极高的青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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