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找个精灵做导师(1 / 2)
随着两人深入洛迦城的地界,周围的景色也慢慢变得繁盛起来。
一望无际的农田,四通八达的灌溉沟渠,还有点缀其上的庄园和小城堡,都显示着这片土地的富饶。
赶着牛车的农人,匆匆赶路的商人,时不时地经过苏铭的身边。
这些人至少都穿着厚厚的亚麻衣服和鞋子,身子壮实,脸上没有一丝菜色。
尤其是那些农夫,一个个眼神宁静柔和,看着他们的田地时,神情非常专注,倾注了他们全部的热情。
只有生活在安定环境中的人们,才会出现如此精神面貌,这与野火城的焦虑,暴躁,绝望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实二十年前,野火城也曾拥有这幅景色。”坐在马上的精灵突然说道。
“那后来怎么会变成这样?”苏铭听后并不怎么意外,迪蒙特荒野上的庄园废墟就说明了野火城昔日的盛景。
缇雅脸上出现回忆的神色,她叹息着:“因为一次大规模兽人入侵。当时的野火城男爵,拥有三十位强大的骑士,两千多士兵。但一战之下,几乎全军覆没,男爵的长子和次子都被兽人杀了,只留下幼子,也就是如今的男爵。”
时至今日,缇雅仍然清晰的记着那场战争:大声哭喊,绝望奔逃的平民;怒吼着赴死,最终被淹没在兽人大潮中的骑士,直到最后荒芜寂静的废墟,让躲在暗处看着这一切的她的心灵忍不住颤抖。
人类大多时候很卑劣,但在危难关头,却总能展现出光芒四射的崇高品质。
无尽之森中,宁静优雅的精灵是永远没这种让人心颤的悲壮热血的。
苏铭认真的听着,到了最后,他却忍不住问道:“缇雅,你能告诉我你多大年纪了?”
这煞风景的一句话将陷入回忆的精灵惊醒了过来,她白了苏铭一眼,才说着:“从意识到自我存在到今天,大概有两百多年了吧。具体的时间,太久了,记不清。”
苏铭惊得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他一直以为这精灵不过十岁,没想到竟然已经活了两个多世纪,他两辈子活的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她的一半。
这叫大陆上那些平均寿命还不到六十岁的人类情何以堪!
这一说开,他原本对这精灵还残存着的一些暧昧心思,立刻荡然无存。
“你这可真够长寿的啊。”苏铭如此感叹。
提到寿命,缇雅第一次用上了骄傲的语气:“当然,只要生命母树不枯萎,精灵的寿命就无穷无尽,除非自己选择死亡。哪像人类,刚来到这个世界,睁开眼看了下,就不得不遗憾离去。”
苏铭倒不以为意,耸了耸肩道:“对于个人来说,或许挺不错的。但对于文明来说,长寿并不是幸运的事。正相反,只有快速的血液更替才能让一个文明始终生机蓬勃,不被时间长河所淘汰。”
前世,以人类的技术水平,已经能实现的永生,但就算如此,却鲜有人能活过五百岁,最后都选择自然地死去。
有些老变态,强撑着活过了一个千年,到最后虽然依旧年轻,精神却再无波动,世间任何事情都已经无法引起他们的兴趣,和死了也没啥区别。
毫无追求的人生和时间联手,成为一剂无解的慢性毒药,啃噬着长寿人类的生存。
啃完了,那人也就挂了。
听到苏铭这句话,精灵心中一震,深深地望着前方的苏铭,一时有些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