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零四.(2 / 2)
刘婶这才道:“其实我也不认识人家姑娘。我表妹在城里工作,认识人家姑娘,让我帮忙介绍,我觉得咱家小生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跟女孩子年龄也差不多。我表妹说的那姑娘也挺好,我这才想起把他们两个撮合成一对了。”说着笑了笑,安慰兰新叶道:“就是见个面,不行了就拉倒。你担心那个干什么?”
兰新叶就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本来还满怀的高兴,一下子冷淡了下来,脸上马上表现的讪讪的,刘婶也觉得没趣,就把见面的时间、地点匆匆给兰新叶交代了一下就回家去了。
刘婶走后,原小生就走到母亲面前,打趣道:“没意思了吧。我就说不见不见,你们非要让我见。现在傻眼了吧。马上要见面了,连人家姑娘姓什么名什么都不知道。刘婶竟然能把那姑娘吹的跟朵huā儿似得。这真应了那句话了:媒婆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母亲一脸不高兴道:“你少在这儿说风凉话,不管怎么样,你一会必须给我搭车去县城。下午两点半,天雨饭店门口,人家姑娘手里拿一本《爱人》杂志。”
“哦”原小生应了一声,本以为刘婶跟自己一块过去,想不到搞的跟特务接头似得。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刘婶去了搞拉郎配,瞎参合,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吃完早饭,又在屋里看了一会书,母亲就催促原小生赶紧动身。原小生老大不高兴道:“现在才十点多一点,离下午两点半还早着呢。我早早去了有什么用。”
母亲不高兴道:“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总不能让人家姑娘在那儿等你吧。这是礼数,懂吗?”
可见早上跟刘婶的一番谈话,让母亲也对马上要见的这个女孩子有些松心了。
刘婶这个人,本来就有些不着四六,兰新叶也是着急原小生的婚事急糊涂了,竟然信了刘婶的话。不过现在已经这样了,人家不仁,自己不能不义。这是兰新叶多年在村里为人的宗旨,就算心里再不高兴,也要让儿子去见上一面。后来又想起,上次那姑娘来村里的时候,也在刘婶家里见过一面,虽然没有说几句话,但是看那姑娘长的倒是蛮俊俏的,只能寄希望,那姑娘不是个huā瓶摆设了。
路上的积雪已经融化,汽车又畅通无阻了,骑自行车到尉南乡,把自行车放在父亲的水产店,原小生就搭了顺路车,往县城而去。
由于去的太早了,到县城的时候,还不到中午十二点。原小生本来想随便吃点东西,可又想起,跟那女孩子见面的地方是在天雨酒楼门口,明显是要在天雨酒楼吃饭,只好忍耐着饥肠辘辘地在大街上随便溜达了一圈,又在新华书店了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直到下午两点十分,才溜达到天雨酒楼的门口。
不想刚站在那里,一个熟悉的身影就笑呵呵地向自己走了过来。原小生心中暗叫不好,河湾县县城虽然不是很大,但也不能算是个多小的地方,怎么就这么凑巧,在这儿碰到她呢。原小生心中直犯嘀咕,这要是见了面说什么呢。可人家已经走过来了,总不能装作不认识吧,只好硬着头皮迎上去道:“马悦,这么巧啊。”
迎面而来的女孩正是马天虎的千金小姐马悦。马悦今天穿了一身半大的乳白色风衣,把一双已经熟透了的*包裹的浑圆结实;一条时下最流行的紧身丝绒裤更衬托出了两条修长的*,只不过这种丝绒紧身裤总是给人一种非常暧昧的感觉,外面是一层透视黑色绒纱,里面却是一层肉色的底料,看上去跟只穿了一条黑色的袜裤一样;一双浅灰色翻皮高筒皮靴,皮靴的筒口加了一个máo茸茸的装饰,更显出了几分青chun的活力。
马悦本来长得就漂亮可人,这么一打扮,走在大街上,更有点鹤立激群的味道了,两旁走过的男士,不时会侧目而视,在她的身上睃来睃去,似乎在寻觅什么一样。
马悦调皮地笑一下,将手里的《爱人》杂志在原小生面前晃了晃,脸上一阵绯红,笑yinyin道:“这可不是凑巧哦。”说完将马尾辫往后甩了一下,明显是想掩饰什么。
“你……你……你……”原小生几乎崩溃,在脑门上拍了一下,也不好再说什么,向天雨酒楼做了个请的动作道:“进去吧。”
不想马悦马上表现的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问道:“你还没有吃饭吗?”
原小生又是一阵崩溃,现在是下午两点多,正常情况下哪儿有这个时间还不吃饭的呢。原来人家约自己在这个地方见面,目的并不是为了吃饭。
原小生马上想起,马悦的家好像就在附近这一片的城中村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还以为,你约好在这个地方见面就是为了吃饭方便呢。”既然人家已经吃过饭了,自己也不好再说去吃饭了,只好继续忍耐。
不过饥肠辘辘的感觉,真不是什么好滋味。
这样的结果对原小生而言绝对是个意外。根据刚跟马悦见面时的情景,马悦应该早知道今天相亲的对象就是自己。既然马悦明知见面的是自己,还要来见面,那就说明马悦对自己还有点意思。这让原小生多少有些激动。马悦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材,在河湾县都绝对算得上是拔尖的人物。再加上那么好的家庭背景,还不知道有多少达官贵人的公子哥对其仰慕垂涎呢。马悦偏偏看上自己这么一个穷小子,实在是一件让人费解的事情。
然而对于原小生而言,心中却有太多的顾虑。首先马悦的家庭背景那么好,又是商人家庭,马天虎肯定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县里,甚至市里某位要员的公子,而自己这么一个小公务员,估计根本就入不了马天虎的法眼。其次,如果马悦稍微长的差一些的话,自己或许还能接受,然而马悦长的实在太漂亮了,漂亮的走在街上都非常扎眼,娶上这么一个老婆固然风光无限,但今后的生活却会因此而背上一个沉重的负担。女人,说到天边都是一个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男人的附属物,马悦就更没有这种可能了。自己并不是希望自己今后的老婆成为自己的附属物,但也不希望跟人分享。鱼肉难免惹来吃腥的猫,今后出点什么事儿,孰能预料?再者,自己这段时间正想利用马天虎把赵学东从水深火热中救出来,一旦和马悦处对象,自己就等于在利用自己的未来老丈人,这不成了胳膊肘往外拐了吗。别说马悦不答应,就是按照自己的道德观,也没办法干出这种事情来。另外,马悦跟南素琴不同,马悦是那种非常认真的女孩子,不会像南素琴一样,大大咧咧的,好就好,不好就散。如果自己跟马悦处了对象,今后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会很难收场。
左右权衡,原小生还是觉得跟马悦处对象有些不大合适。走在大街上,原小生很快显得有些心不在焉,马悦问一句,原小生就答一句。最后马悦也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就提议去百货大楼看看。
原小生本不想去,因为去了就难免要买些东西,到时候,谁来付账就成了问题,更何况百货大楼里的衣服贵的要命,原小生在河湾县城上高中的时候就非常清楚。不过马悦既然提出来了,原小生也不能拒绝,就玩笑道:“去就去,不过你可别怪我事先没有提醒你,我今天来可是分文没带。”
马悦婉儿一笑道:“看你那小气的样,不要你付账。”说着脸上竟然飘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原小生也没太在意。
在商场转了一圈,马悦就在一个男士专柜前面停了下来。原小生看了一下那些衣服的价格,几乎没有一件在千元以下,mo了一下自己口袋仅有的五百元,急忙道:“这么贵的衣服,我可买不起,还是算了吧。”马悦也不管不顾,将原小生拉进去,挑了几件衣服就让原小生到试衣间里试。
大厅公众之下,原小生也不好跟马悦拉扯,只好拿衣服进了试衣间,心中却想,你让我试我就试,反正是干试不买,看你能把我怎么样。心中算定,就大大方方地把那身标价四千八百八,也不知道什么料子的西装,穿在了身上。在镜子里看了一眼,马上连自己都有点不敢认自己了。人靠衣服马靠鞍,说的还一点不错。穿上那身西装,原小生马上感觉连精神都比以前抖擞了数倍。
“嗯,不错”马悦站在原小生的身旁,把几个原小生马马虎虎穿的不太整齐的地方拉拽了几下,“就这身了,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马悦自作主张道。
衣服店的老板自然也顺势诱导道:“先生,您爱人的眼光真不错。这件衣服穿在您的身上,那简直,啧啧……真没得说了。”老板说着夸张地翘起了大拇指,马悦看了一下原小生,脸上又飘过了一丝红晕,别说是马悦了,就是原小生也被老板说的“爱人”两个字搞的有些不好意思。老板接着道:“这件衣服,穿在您身上,起码让您精神十倍。”
老板说的也是惯常推销衣服的套话,原小生却压根不想要,这么贵的衣服,顶自己三个多月工资了,更何况自己口袋里就那五百元,哪儿有钱买呢,就笑了笑,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老板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穿你的衣服就萎靡十倍了?”
原小生一句话把老板顶的无言以对,急忙赔礼道:“先生误会了,我没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先生本来就很精神,穿上这件衣服以后,就更加精神了。”
原小生马上促狭一笑,也是为不买衣服找借口,顺口便道:“既然我本来就很精神,穿的别的衣服,肯定也会更加精神,为什么要买你的衣服呢?”
老板知道今天算是遇上死轴子了,做生意讲的是和气生财,自然不会跟原小生继续抬杠,一脸不悦地冲原小生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这也正是原小生要达到的目的,就拉了一下马悦的胳膊道:“那件衣服没什么好的,我们还是另选一件吧。”
马悦却道:“我觉得这件就不错。”说完,马上对那老板道:“老板,麻烦你给我包起来吧。”伸手从坤包里掏出一张信用卡,交到了老板的手中。老板刚才还有些不悦的脸色,很快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媚笑着接了信用卡,先去包了衣服,就要去刷卡。原小生想要阻止,已然来不及了,只好等以后慢慢把钱还给马悦。
然而一身四千八百八的西装,还是让原小生的心不断滴血。穿了这身衣服,就意味着自己今后三个月时间里,要不吃不喝来还这笔帐了。
买了西装,马悦还要去别的地方看一看,原小生说什么也不能答应了。光衣服就huā了四千八百多,待会马悦万一再要是看上了什么皮鞋、衬衫之类的东西,再huā上四五千,自己不是要喝一年西北风了吗。
马悦却促狭一笑道:“我给你买了一身西装,就算是礼尚往来,你也应该送我一件吧。”
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要求了,原小生只好继续跟着马悦转,只能寄希望于马悦千万不要挑太贵的衣服,万一超过五百元,自己的丑可就出大发了。
转了一圈,马月最终在女人饰品柜前面停了下来,那些饰品各个价格不菲,好在都是原小生能承受的起的,顶贵的也就四百多元。原小生这才放心不少。
马悦最终选了一条一百多元的纱巾,让原小生付了钱,欢欢喜喜地绕在了脖子上。
马悦的眼光的确非常独特,那条纱巾配上她身上那件乳白色的风衣,让本来就非常漂亮的马悦更加显得妩媚动人了。
原小生不禁也有些崩然心动了。
从百货大楼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原小生的肚子就一阵咕噜噜乱叫,这才想起午饭还没有解决。刚才因为买衣服的时候,精神高度紧张一时把这事儿给忘了,现在更加饥饿难耐了,在马悦的脸上瞄了一眼,笑了笑道:“马悦,逛了半天了,你应该饿了吧。要不……咱们去吃点东西?”
马悦呵呵笑了两声道:“你肚子饿了就说你肚子饿了,不要拿我说事。”原小生这才发现,刚见面马悦就知道自己没有吃饭,假意愠怒,伸手在马悦那张俏丽光洁的脸上捏了一把。马悦的脸上还是马上门g上了一层大红布,半天低头不语。原小生这才发现自己的动作有点过了,急忙将手收回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马悦在原小生的脸上迅速偷视了一眼,吱吱唔唔地张口想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吱唔了半天,才道:“好了,吃饭去吧,要不然,你的肚子肯定要抱怨我孽待你了。”
走在路上,原小生的心中难免一阵阵的不安。马悦实在是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上高中那会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曾经对马悦动过心,只是两个人之间家庭背景等方面的差异,让自己一直违心的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再加上,自己当时在学校的成绩比较靠前,而马悦只是一个中上游的学生,两个人接触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让那种少年萌生的爱慕之情,淹没在了劳碌的学习之中,渐渐也就淡忘了。今天一天的接触,竟然让自己重新拾起了年少的记忆,差点难以自持。然而世事弄人,如果马悦不是马天虎的女儿,或者是一个一般家庭的女孩,自己或许能跟她组成一个幸福甜蜜的家庭。但是马悦就是马悦,怎么也无法改变。
想到这里,原小生心中难免几分黯然,在马悦脸上看了一眼,发现马悦依然是一副无比幸福、羞赧的表情。或许像马悦这种有钱人的孩子,永远也无法体会到原小生内心的那份自尊和无奈。
吃完饭,已经五点多了,马悦又提出来要怀旧一把,看场电影,说今天电影院难得开演,而且演的是最新热影的《最爱》。原小生淡淡地笑了笑道:“还是算了吧,以后有机会再看,晚了就没回家的车了。”马悦虽万般不舍,也不好勉强,只得将原小生送到汽车站,才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看着沿途的大雪初融后的田野风光,原小生突然感觉有种难以言表的苍凉。
或许这就是人生吧。放弃并不难,难的是敢于放弃自己的爱。如果自己真的不管不顾地跟马悦谈起恋爱,一场国版的罗密欧与茱丽叶,可能很快就会上演。爱情对一个人年轻人而言固然重要,然而还有比爱情更重的,那就是一个男人的事业。如果对这一点不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这一生就只能做一个碌碌无为凡人了。
回到尉南乡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原小生先把马悦给自己买的衣服送到乡政府,出来的时候,父亲正在收拾生意,便帮着父亲收拾了起来。父亲原振东的话一向不多,今天也不例外,直到东西都收拾的差不多了,才问了一句,怎么样呢?
原小生也不好给父亲说什么,更不愿意说见的是自己的高中同学,就笼统地回答道:“就那样吧。”父亲也没有再问,各自骑了一辆自行车回家了。@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