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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教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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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杂志封面除了封面一个风采照外,内文要配四到六个页面的文字。但杂志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收费。其实,这个收费可以转变为支持一期或多期的封底、插页广告。黄汉心说这有点意思,编辑、记者们也像拉皮条的,载体是他们的“小姐”,客户是他们的嫖客,嫖了付点费用,也是一个理。

对接受记者采访,钱副总也全力支持。黄汉在约定记者前往采访前,经钱总批准,基本许诺支持杂志两期的封底广告,费用每期三万元,两期一共六万元。但黄汉是属狐狸的,他知道这里面可以玩点猫腻。便故意拖着没答应,说考虑考虑。

黄汉属狐狸,那记者姓侯,也是侯精。当晚约黄汉吃饭,还足浴城洗脚。当然,这单是黄汉买的。世界上有一个共识理论,那就是,没有哪个妈咪来替嫖客买单,也就是说,没有听说过哪个记者买单。最后他们达成共识:五万给杂志社,一万返还给黄汉。

这样,便约定了采访时间:下周星期三。

朱能成对这次采访很重视。这边杂志社听朱老板这么看得起他们杂志,也决定由副主编亲自带队。

其实采访很简单,无非就是问一些主人公朱能成的创业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状况,再就带记者到工厂、车间各处看看,参观参观,拍拍照。然后就是吃饭。

吃饭才是中国人工作的主题。

带队的副主编是一女性,姓程,人们都叫她程主编,队员就是侯记者。参加吃饭的人中,除了主编、记者,还有黄汉,再就是黄汉手下的文员小陈。

当然,朱老板是主角,大家都围着他转。这是自然的事,出钱的就是大爷,哪有众人,或者说“小姐”们不围着大爷转的?

喝酒时,朱总拼命敬程主编、侯记者,黄汉当然也不落后,于是,三对二,一左一右,一上一下,一前一后,把两个“皮条客”搞得晕晕乎乎。

黄汉明白,今天他不是主角,老板才是主角。他控制着自己少说话,多敬酒,让总经理多练嗓子。总经理的嗓门虽然够不上演讲,但乱弹是有一套的。

酒兴正浓,朱能成眉飞色舞,夹起一块回锅肉,举在头高,对所有人说:“你们知道刘永好每天吃什么吗?”

文员小陈最先反应,说:“这还用问,有钱人都学兔子,吃草,吃蔬菜。”

朱老板看着程主编。

程主编说:“想让我猜呀,那我就猜吃肉。”

“为何?”侯记者问。

程主编说:“你们想想,男人吃肉,女人喝汤,千古不变。刘永好应该吃肉。”

程主编说得对,朱总一高兴,嘴里的口头禅“个红尘女”已经出来了前两个字,但他马上意识到了,人家是文化人,便赶紧刹车,朝主编竖起大拇指,大声说:“您太有才了!”

说着,又朝程主编和侯记者举了举杯。程主编动了动酒杯,最终没喝,但侯记者一饮而尽。

朱能成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你们知道,刘永好是做饲料的,饲料是给猪吃的。如果刘永好不吃肉,大家都不吃肉,那谁还喂猪,如果不喂猪,谁来买饲料?自然,刘永好天天吃猪肉,餐餐吃猪肉了。连宵夜吃肉串都是猪肉串,而不是羊肉串和牛肉串。明白不?”

谁能说不明白。大家不约而同地端杯子,对着朱老板说:“您也太有才了!”

朱老板兴致甚高,像只喝醉的长尾侯,接着又说:“你们知道我这身衣服还有脚上的皮鞋是多少钱吗?”

侯记者抢着说:“朱总,这还用猜,起码好几千呗。”

黄汉觉得老板在人多闹酒时,有些可爱,便也起哄:“夹克,鳄鱼的,一千多。”接着又勾下头去看他的脚,“皮鞋,梦特娇的,五百多。”

老板请黄汉喝过一次酒,喝的是枝江大曲,很便宜的那种,便没把它猜得太贵。

小陈在女职员中,是喜欢八卦的主儿,大概早就从八卦中了解到总经理的抠门,且她跟老板还有点不正常的暧昧关系,自然更熟悉他了。只见她笑着说:“朱总一向节省,衣服加皮鞋再加皮带,不超过一千块。”

侯记者“切”了一声,说:“小陈也太损你们的老板了吧?”

大家说,是呀是呀。

谁知,朱老板举起手,制止大家起哄,说:“小陈说得对,不超过一千。”泯一口酒,又卖着关子说:“那你们说,刘永好平时身上的衣服,包括衬衣,包括皮鞋,一共多少钱?”

大家异口同声喊起来:“不超过一千。”

“对。”朱能成一击掌,又开始他的报告了:“当你十万的时候,这钱是你的;当你一百万的时候,这钱还是你的;但当你拥有一千万的时候,这钱就不是你的了。你们哪,你们这些八零后啊——”指着小陈、侯记者,还有黄汉,说:“以为大款都是花钱如水的,以为有了钱是无所顾忌的。思维低俗、僵化!”见他们几个都低头不作声,像在做忏悔,又说:“我是属于社会的,钱也是社会的,国家的,我的目标就是新希望,我的偶像就是刘永好!”

听到这里,黄汉晕了,因为他到公司不久,就已经听老板作过好几次这样的报告了。但侯记者和程主编是第一次听,程主编给侯记者作指示道:“快记下,快记下!这是闪光的语言,思想的火花!”

采访完成后的第二天的中午,越来越喜欢黄汉的朱能成拍着黄汉的肩膀说:“走,喝一盅去。”

黄汉想,这会儿是中午,中午喝酒,有点不对啊。但老板的命令,他必须去,别说这是吃饭的好事,即便是偷鸡摸狗的坏事,有时也得去。

朱能成人比较矮,但矮而有劲,也有派,特别是那双秃鹰一般的眼睛,能震慑人。因而很多人怕他。他此时带黄汉走进了公司大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要了个小包间。

一坐下来就点菜,一样糍粑鱼,一样红烧肉,还有一样孜然牛肉,再两小瓶白酒,一碟花生米,三下五除二,点菜的速度干脆利落,这也符合老板的风格。黄汉敬佩。

酒和花生米一会儿就上了。黄汉主动启开两个小酒瓶的瓶盖,给老板斟了,又倒了自己的,等着老板发话。

朱总说:“你觉得洪帆这红尘女么样?”他扬起酒杯,自己一小口喝下了,等黄汉也喝了,才放下手中杯子。

洪帆是营销部的营销员,业务做得不错,湖南十吨饲料的业务就是他拓展的。每次开会,朱总也好,钱总也好,都在表扬他。至于他在洪帆名字后加个红尘女后缀,那是他武汉人的习惯。

因此,黄汉想了下说:“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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