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七 无限风光在险峰(1 / 2)
一八七无限风光在险峰
北国荒凉,临近西陲,更是荒凉中的荒凉。
一路行来,只见千里冻土,遍地荒芜,少有人烟,即使是北国奉天一年八个月积雪的的冰原,也很少见到这种景象。
程钧坐在大雁上,俯瞰着脚下的景色,想起了此处原是两个道统相争的古战场,以至于荒凉至此,不久之后,又要重燃战火,必然会从动土变为赤地焚天,不由心生感慨,轻轻叹道:“好冷的地方。”
只听身后一人道:“冷了?初到断州都会觉得冷,不如喝口酒暖一暖。”只听忽的一声,一个皮囊从空中抛了过来。
程钧一把抄住,拧开塞子仰头灌了两口,只觉得酒浆入喉,如一道火线往下烧去,在腹中燃烧起来,猛烈而充满活力。紧接着,一丝熏熏然悄悄冒了上来。
“好烈的酒。”程钧不由惊讶,能让他筑基的修为都感到熏然,这酒果然是烈性非常,“秦兄,这酒是怎么酿造的?”
秦越坐在一只大雁上,笑吟吟道:“这酒的原材料,取自九雁山下的银露草。当地人多用之酿酒,称之为‘烈霜’,看似银白如霜,实则烈性如火,饮上一口,足以抵御漫天飞雪严寒。最是奥妙不过。酒一酿造动辄窖藏数十年上百年,历久弥辣,在别的地方你根本见不着。”他懒洋洋的道,“幸亏白万象那小子突然闹别扭,不肯和咱们一起走,这些酒咱们两个人分,那是绰绰有余,不然还得省着点喝呢。”
程钧赞道:“果然合了断州九雁山的气度。这酒如此厉害,想必是烈霜中的极品了。”
秦越道:“当然。那烈霜虽好,毕竟是凡酒,哪里对的上咱们修士的肠胃?我特意加了一点料。”
程钧手一紧,掐住了那皮囊的口,道:“你……怎么加的料?”他现在已经有些后悔,不该乱喝秦越这小子的东西。
秦越道:“我从西边酿葡萄酒那里学了几手。酒要烈性,就要多蒸多晒。他们那里最好的酒是三蒸三晒,已经醉死人。我来个十蒸十晒。这样不烈,还什么够烈?”
程钧稍稍放心,这就行了,没往里面添东西就很好了。但饶是如此,他也不便再喝,岔开话题道:“秦兄,你说来我们回九雁山,不能骑仙鹤,必须坐这鸿雁,其中可是有什么讲究?”
鸿雁是传书用的吉祥鸟儿,本不是用来做坐骑的,能找到这两只足够人骑乘的大雁,那可是相当不容易。
秦越道:“那当然有讲究。我们是九雁山,当然要乘大雁,说出来也好听。不骑雁反而骑仙鹤,那不是打脸骂题了吗?”
程钧一阵无语,摇了摇头,道:“早听说盛天九州,断州最广。自过了断州境,咱们已经飞行了三日三夜,没想到断州竟有如此广阔的天地。可惜太荒凉了,似乎越走离开人世越远了。”
秦越闻言,难得的露出了肃然的神色,目光悠然看向远方,道:“自从正位天机阁之后,我曾经数次担任接引使者。九雁山的诸位同门,有一半都是我接引上山的。每一次都是从这条路走。我记得傅师妹飞到了这里,曾经说过一句话:‘这里想必就是天边了吧。’我越想越觉得恰当,我们这群人,就是住在天边的最独特的一群啊。”
说到这里,他哈哈一笑,道:“对不起啊程兄,你来之前,是不是以为九雁山圣地是什么好地方?在下却将你引上贼船了。”
程钧微笑,道:“天边么?天这么大,怎么会有边呢?也许有一天你会骤然发现,本以为是天涯海角的地方,其实就是世界的中心啊。”
秦越转过头盯着他,道:“你说的很对。作为天机阁却小觑天地,何其狂妄。我妄称天机。”
程钧道:“我自始至终认为,你是一个最合格的天机阁人选。其实我很好奇,压在天机阁上的麒麟阁,是什么样的人?”
秦越笑眯眯道:“麒麟老大啊。那可是我们九雁山所有人的老大。人之一物,最是奇妙。我也没办法说的那么清楚,你见到他就知道了,为什么他是老大,而我是个狗头军师。不过他现在在闭关,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一年半载。出了关之后,想必已经到了筑基期巅峰了。那时候我亲自带你去拜码头。”
程钧哦了一声,今世他一开始并没太在意前世那些早就陨落,名不见经传的人物,然而后来许多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是狭隘了。许多出色的人物其实都是一时之选,只是时也命也运也,让他们迅速的划过了历史长河,并没有留下灿烂的痕迹。但如果命运稍微转一个弯儿,或许这些人都能冲天而起,放出不一样的光彩。
比如九雁山。
前世的九雁山,在程钧认识修道界之前就毁灭了。据程钧所知,九阁看守全军覆没,只逃出来陆丹阁一个人。就是这唯一的一个人,完成了对张清麓的绝杀,为九雁山这个名字在历史上留下了一道灿烂的彗尾。如果不是这场刺杀,程钧甚至不知道九雁山的格局,只会把他们当做一个固定的地点、汗青上的一个名字来看待。
但是当程钧接触了张清麓乃至秦越之后,他不得不承认,如果秦越和他前世异地相处,绝不会比他差。历史的洪流淹没的,可能是一些真金,能从千层浪里搏杀而出,最终成为顶峰的弄潮儿,有时候确实需要的是一分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