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罗氏氏法度(1 / 2)
野高山上的政良府邸的议事堂中,由于领主大人的一番“绑架”流民的命令,让议事堂陷入尴尬的沉默气氛之中。
政良扫视了下面的众位家臣,东乡平次仍然欲言而止;大西国治则是若有所思;津田广宗则是一副毫无异议的表情,在他的意识里,只要不伤害流民,并且能够为流民带来安定就可以了,而且引诱这样的计策多麻烦啊,直接将他们拉到领地来就是了;至于幸助以及忠次郎,则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毕竟他们以前也是经常这么干的。
“嗯,就这样决定吧。国治以及幸助,散布领地虚假情况以及招收流民的事情由你们具体负责,而平次则负责安顿流民,所有流民都安排到野高町西南正在开垦的荒地一侧”政良一锤定音,然后继续说道,“现在附近的豪强的农税是多少?”
“殿下,附近的豪强采取的都是八公二农的农税,如果遇上战事,甚至是九公一农”大西国治极其愤慨地说道。旁边的众人也是满脸怒气,只有东乡平次尴尬地低下了头,他以前是东乡分家的家主,对其领地的町民采取的也是这个农税。
“什么?”政良大吃一惊,在这样的农业技术极度落后的时代里,这样的税收政策不是等于让农民饿死吗?要是不想饿死,就只有上山下海的到处寻找能够吃的了,怪不得到处都是山贼海贼啊。
“是的,殿下,基本上松浦郡所有豪强采用的都是这种农税,如果采用对农民更好的农税,是很容易招致附近豪强敌视的,当然,如果有足够的实力,完全不用惧怕附近豪强的威胁,也可以采用更低的农税的”东乡平次低声提醒道。
“嗯”政良心底默默计算着,同时在考虑是否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下自己昨晚连夜草拟的政策。皱眉思索一会后,政良继续说道,“从下个月开始,取消目前领地的集体配给法度,领地中的所有领民,按照大人每月5斗杂粮,小孩每月3斗杂粮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个月的粮食,让他们能够坚持到9月份秋收的结束,到时候他们就可以自力更生了。下个月开始,领民将自由管理自己已有的田地,领地将不再提供粮食资助,无法自己单独打理田地的,统一由松美子安排,田地纳入到领地公有田地中,秋收后再按照劳动贡献分配粮食,平次,你安排一下。”
“殿下,按照您的安排,这次大概需要600石粮食,再加上昨天的安排,目前领地需要消耗2000多石的粮食了”东乡平次感觉到这个领主大人又开始犯“败家”的毛病了,领地刚刚有点粮食储备,按照领主大人这种挥霍速度很快就会消耗一空的,所以他不得不出言提醒一下政良了。
政良微微一笑,说道,“平次,你计算少了,是4000多石,还有2000石的领地兵力扩展预算,另外领地将开展大范围的水利、道路修筑徭役,也会耗费不少粮食的。”
“啊?”东乡平次差点跳了起来。按照他的想法,领主大人守着这次缴获的粮食,起码也能够让领地安稳渡过今年的冬天了,结果却发现自己远远低估了领主大人的“败家”速度,一时间惊得目瞪口呆,久久说不出话来。众人也被政良的打算吓得惊诧不已,纷纷看向领主大人。
“呵呵,各位,随着领地人口的不断增加,原来的领地法度已经不适合领地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了”,政良总不能跟这些人大谈数百年后的如何激发生产积极性以及“钱生钱”的理论吧,所以干脆就简单解析一下,本着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的想法强行推行自己的命令,“这里是我昨晚拟定的一些领地法度,大家传阅一下”,说完,政良向一直站在自己身后捧着数张纸张的喜三郎招了招手。
喜三郎立即将纸张递送给政良,政良拿起这些张纸,用毛笔一一将上面的内容稍为作了修改,然后再由喜三郎分别递送给下面众人。
这些纸张上的法度都是昨晚政良连夜根据目前领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统称罗氏氏法度。就政良所知,本家并不是这个时代第一个制定本家专门法度的人,在自己之前,在九州,就有相良家的《相良氏法度》以及大内家的《大内家壁书》;距离稍微远点的还有朝仓家的《朝仓孝景条》,今川家的《今川仮名目录》以及最为出名的伊达家的《尘芥集》。
《罗氏氏法度》开篇首先明确该法度将作为罗氏家所有领地的唯一法度。法度正文第一篇是关于土地的条令,主要有三个内容:
一、领地中所有土地、树木、河流都属于领主所有,领主将土地租借给领民使用。每户领民必须详细登记土地的情况,定期交税。土地可以指定亲属继承,若无人继承则收归领地所有。
二、土地未经领主批准,不允许买卖交换
三、每户最多只允许拥有田地五反(1反=10亩),林地二反。
由于目前领地都是一些本来就没有土地的流民、秽民,或者是拥有少量田地的农民,没有任何拥有超过土地限制领民,所以推行起来是不会有任何阻力的。但随着日后领地的扩展,必然会遇到一些阻扰,对此政良毫不担心,因为能够超过这些限制的原本就是一些土豪,要想得到他们的土地就必须击败他们,作为战败的一方,只有任由政良摆布了。当然执行这条条令的主要目的就是避免自己领地日后出现新的土豪。对于自己一方的家臣,政良准备采用俸禄制,尽量避免奖励土地。
法度正文第二篇是关于领民身份以及农税的条令,主要有两个内容:
一、领地主要有三种身份:领民、劳役、奴隶。
一级领民,农税为八公二农;
二级领民,农税为七公三农;
三级领民,农税为六公四农;
四级领民,农税为五公五农;
五级领民,农税为四公六民。
劳役:原领地领民违反领地法度,将被贬为劳役,按照违反程度执行一定年度的长期徭役,徭役执行期间没有任何报酬。徭役期限满后,可恢复原领民身份。
奴隶:敌方被俘人员,按照对领地危害程度执行一定年度的长期徭役,徭役执行期间没有任何报酬。徭役期限满后,可成为一级领民身份。
二、领民身份提高说明:
一级领民:自定居领地之日起,即为一级领民。
二级领民:一级领民在领地定居满一年后,则自动转为二级领民;
一级领民定居领地一年内将自家六岁以上十四岁以下亲属送往领地学堂,并保证学童按时参加学堂组织的学习,则自动转为二级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