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集《本》(2 / 2)
但是生死凡夫在修行的时候是障碍重重,他内心有烦恼三天两天的干扰他;不但是有烦恼,他还夹带了无始的业力,他过去世当中有杀盗淫妄的业力,这个业力也饶不了他;他本身的果报体有这个报障、老病死的折磨:所以凡夫是带着业障等在修行。他发了好心、发了菩提心,也具足正见,在这个时候他障碍重重,所以他来到僧团当中,可能更需要一些僧团知识的关怀、慰问,所以这一条戒对利他来说,对摄受众生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缘。
我过去参加男斋斋戒会的时候,有一次忏公师父在斋堂开示,他说:我们有志于菩萨道,有三件事情很重要:第一个解门,第二个行门,第三个性格。第一个是解门,你要有见地、有高超的见地,你要判定什么是功德相、什么是过失相,判定是非这个解门、这个正见很重要;第二个是行门,你要有行力,能够拜佛、念佛,乃至作务等等;第三个是性格,你是不是养成一个谦卑恭敬的性格。
忏公师父说「这三个最重要的是性格」,他说:「你有天大的解门、天大的行门,性格不好,这个人还是不行」。
我体会老人家这句话,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今天是修小乘法,小乘法观察世间是无常、苦、无我的,他也不管众生得度不得度,他一心一意的趋向于空性的涅槃,所以这个性格好坏其实是帮助不大。但是你有志于行菩萨道、你有志于正法的住持、对众生善根得度与否你有一分的期待跟关怀,那你的性格就非常重要了。
众生第一个接触的是你的性格,你的性格好众生就愿意亲近你,进一步众生才看到你内心当中美好的德行,所以众生第一个跟你接触的是看到你那个亲切谦卑的性格,所以这个地方对摄受众生来说又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所以佛陀的智慧跟慈悲就安立这条戒,以便菩萨在自利方面能够上求佛道,在利他方面能够下化众生,所以我们应该恭敬同法者。
庚四、不往应供戒
辛一、明犯相
壬一、明染违犯
前面的三条戒,布施的所缘境是三宝、或者是同参道友,是偏重在敬田,我们所恭敬的众生;这以下的四、五、六、七,有四条戒是偏重在我们的下辈,一般的众生,属于悲田,悲田,我们应该生起一个施舍怜愍的心。「不往应供戒」就是说有居士真诚的来请我们去应供,而我们拒绝,这个就犯到这条戒。这当中分两科,先看辛一、明犯相,犯戒当中又分成两科,先看壬一、明染违犯,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来延请,或往居家、或往余寺,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憍慢所制,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净戒律仪的菩萨,他来延请,这个他主要是指在家的居士,就是对佛法有信心的在家居士,居士他以恭敬、或者感恩的心情来邀请我们。邀请我们到哪里去呢?或往居家,或者是往居士家去;或往余寺,或者是到其它的寺庙去。去干什么呢?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来供养我们饮食、衣服,还有滋养生命的种种器具。
菩萨依止憍心慢心,对这个居士或者是怀嫌恨,就是你看不起对方;或者是怀着恚恼,这个居士可能曾经对菩萨有所侵犯,所以菩萨对他有瞋恼之心。依止憍慢所引生的嫌弃跟瞋恼,就不到这个居士的地方、或者余寺的地方接受供养,这样子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就犯到菩萨的戒法。
壬二、明不染违犯
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
如果我们今天不到居士家应供,只是因为一时的懒惰懈怠,就是你懒得出门;或者是忘念无记,你本来答应他的,后来一时忘掉了;所以「不至其所,不受所请」,这样子是非染违犯,虽然也犯到了菩萨戒,但是这个是轻的突吉罗罪,责心忏就可以了。
这条戒佛陀的制意,在古德开示当中说:我们不往应供,这当中有弃舍众生的意思,就是你乖违了菩萨摄受众生的心情、乖违了菩萨摄受众生的心情。菩萨的修行法门跟声闻法门有很大的地方不同,后面会讲到。
就是说声闻法是以出离为体,所以他的内心是安住在少事、少业、少希望住,声闻人对于众生没有期待,你是不是得度、你是不是进步,他内心当中没有任何的期待,所以他对你没有希望,他也就拒绝一切人事的往来;菩萨以大悲心为自体,他安住在多事、多业、多希望住,他对众生有所期待,希望他能够进步。你要能够摄受众生,当然就会有一些必要的人事往来,而这样的人事往来现前的时候,你依止憍慢心断然的拒绝,这样子就有弃舍众生的意思,你当初在三宝面前曾经很认真的发愿「众生无边誓愿度」,你这样的行为刚好违背了你当初的誓愿,所以就佛陀制立这条戒,就是你弃舍了众生。
辛二、明无违犯相
看开缘的情况:
无违犯者:或有疾病;或无气力;或心狂乱;或处悬远;或道有怖;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或余先请;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或为引摄未曾有义;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决择,当知亦尔;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或为护他多嫌恨心;或护僧制: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以下有十四条是开缘的:
(1)「或有疾病」,你身体有病,所以不适合外出;
(2)「或无气力」,就是你身体很虚弱,虽然没有病,但是身体虚弱也不适合外出;
(3)「或心狂乱」,你精神错乱;
(4)「或处悬远」,这个居士请你去的处所太遥远了,来回会耗损太多时间,或者这个悬远也不一定说处所遥远,也可能是交通不方便耗时太多;
(5)「或道有怖」,这个道路当中有种种恐怖的情况,或者是有盗贼的出入、或者刚好有某种传染病的流行。
(6)「或欲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这个地方古德的解释有两个内涵:第一个是对方的身口意有过失,你拒绝参加,对他产生一种反省、检讨的力量;第二个是施主的发心不正,他表面上邀请你去应供,但是他内心当中可能另有企图,可能因为你的应供而增长他的名闻利养,这样子菩萨如是的观察可以拒绝,因为他不是真实要供养,所以这样子也可以说是「方便调彼伏彼,出不善处,安立善处」,就是他的发心不正。
(7)「或余先请」,你事先已经答应其它人去应供,时间相冲突了;
(8)「或为无间修诸善法,欲护善品令无暂废」,你正在做一种行门的加行,你可能在做一种定课、或者团体的共修,你希望这个善品的加行不想要停止,比如说你正在闭关、或者打佛七等等之类的,这种行门加行你不想暂时的停止;
(9)「或为引摄未曾有义」,前面是行门,这个是解门,就是你正在「引摄」,就是你正在学习,你心中「未曾」生起的甚深法义,就是你可能正在学习一个新的法义、或者正在听闻一个新的法义;
(10)「或为所闻法义无退」,可能你正在修止观,在寂静当中深入的思惟观察「法义」的内涵,你不想因为应供的因缘而打断你这样的一种修行;
(11)「如为所闻法义无退,论义决择当知亦尔」,正如你在闻法思惟法义不想让他退转的因缘,就是说你正在为他人演说论义,乃至于决择事相的差别,有这种情况也是开缘;
(12)「或复知彼怀损恼心,诈来延请」,你内心当中知道对方不是发好心来供养你的,他是怀损恼之心假装来供养你,事实上是没有供养的事情;
(13)「或为护他多嫌恨心」,就是说如果你去参加这个应供,可能会引起众多人的嫌恨,因为你的参加,有很多人会嫌恨你、讥嫌你,你为了护持多人的心,就可以不去;
(14)「或护僧制」,就是说对方这个居士是邪知邪见、毁谤三宝,他曾经公开的发表文章、或者发言论来毁谤三宝,这个居士是邪见缠心,所以在戒律里面我们是做覆钵羯磨,我们暂时不跟这个居士往来,这样子是可以的。「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皆无违犯」。
这一条戒我们说明一下。菩萨的戒法,诸位我们往后的学习,你会发觉它有的戒法是偏重在上求佛道,就是你的所观境是三宝的境界、师长的境界、同参道友的境界,这些境界对你自己戒定慧的增上是有帮助的,这个是属于偏重在上求佛道;
另外一种戒法是偏重在下化众生,就是你接触的境界是苦恼的众生,比你还差的,你跟他在一起,你自己帮助不大,但是对对方有帮助的,这个是属于偏重在下化众生。
如果我们稍微很细心的去观察这个开缘的情况,你会发觉:佛陀对于上求佛道的开缘少,比较严格,对于下化众生的开缘比较多。这是为什么呢?
虽然整个菩萨的戒法是广大的三聚净戒──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但是在整个菩萨的修持当中,以摄律仪戒做基础,也就是说虽然你的生命当中有三大目标──断恶、修善、度众生,但是断恶是修善跟度众生的基础,所以你只要是正在做一种断恶的加行,可能在持戒、或者修定修慧,你都可以暂时不去关怀众生、暂时不去跟众生接触,这个佛陀都是允许的。
但这个地方有一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就是说你暂时不去关怀众生,你内心当中不能依止瞋心、慢心、嫉妒心。
在菩萨戒当中诸位要知道,我们内心的烦恼活动:有的烦恼对菩提心的伤害并不是很大;有的烦恼活动对菩提心的伤害非常的严重,就是这三个烦恼──瞋、慢、嫉。
第一个、你动不动就发脾气,动不动就发脾气你的菩提心容易失掉;
第二个、你这个人很喜欢姿势站得很高,什么都把你自己看得很重要,你的菩提心一定也很容易失掉;
第三个、你看到别人有功德,你嫉妒他,你的菩提心也容易失掉。
所以我们即使在自己用功,我们可能一生当中不去度化众生,但是内心当中所生起的是对众生释放善意,我不去度化你们、不关心你们,是因为我要先完成我自己的道业,他内心不能跟瞋、慢、嫉相应,这一点大家要注意,你要善用其心来保护你的菩提心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