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事莫行(1 / 1)
豫州,地处大槐复地。自古多英雄豪杰。英雄者,悍不畏死。豪杰者,无法无天,当街杀人,面不改色。
有名王亚飞者,浪荡子。无所事事,与狐朋狗友穿街走巷,做些鸡鸣狗盗之事。邻里甚恶。
某日,王亚飞与狐朋狗友饮酒,熏熏然,怀揣酒楼打包之剩菜欲带回家中,与老父小酌几杯。路经县衙外,愈巡逻之衙役。衙役见其怀中囊囊鼓鼓,又是惯犯,疑其有不法之事,遂强行带入衙门审讯。
老父于家中等待,左右不见人影,暗自咒骂“这逆子,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实有辱祖宗之颜面!莫若当初掐死罢了。”
三日后,有衙役告知老王,称王亚飞死于县牢。老王惊诧不已,虽逆子行偷鸡摸狗之事,亦不曾有大错,何亦致死?不信,再三确认,得知乃是实情,顿感天塌地陷,晕厥过去。老年得子,疏于管教,因乡邻恶其行,无女子愿与结亲,至今不曾有子嗣。王家就这般绝后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实乃天地间悲惨莫过于此。乡邻一番掐人中,掐虎口,又灌凉水,老王这才转醒。悲痛之下,浑浑噩噩至县衙。
停尸间,王亚飞头盖白布。衙役别开白布,只见遍体伤痕:后背,手臂有大块淤青,亦有无数伤痕。头部有一窟窿,血液干涸,紫黑得令人毛骨悚然。左乳头被机器割去,阳物亦有伤痕。老王及亲友不忿,质问原因。衙役淡然道“此贼被擒获之时,熏熏然,极度不配合审问。情绪激动。无奈之下,关押牢中,趁我等不在,欲以自残威胁我等。见其伤势严重,恐危及生命,不忍。捕头与之交流,言称口中干渴。捕头仁慈,以自己所喝药汤解渴。一饮而尽,顷刻,便轰然倒地,没了气息。我等火速遣医抢救两个时辰,奈何无力回天。”亲友自是不信。质问道“牢中何来利器?”答曰“委实不知。估摸偷藏小刀之类于口中。”老王对衙役敷衍回答,甚为不满,一时性急,竟又昏厥。乡邻亦群情激愤,言称衙役刑讯逼供,草菅人命。誓要为冤死之人讨回公道。
乃告于太爷,太爷深明大义,着提刑司审问经手衙役并着仵作重新验尸。经审问及勘验,太爷下判曰:王亚飞,素来惯犯,衙役疑其有不法之事,审问。王亚飞情绪激烈,以自残威胁,后因口中干渴,喝水急促,不意进入气管,令其窒息而亡。四衙役看守不严,至嫌犯意外而亡,紧闭三天,以咎其过。王家管教不严,浪费公帑,罚银三百两。
王家闻知判词,个个怒火中烧,目呲皆裂。欲至告至刑部。
王亚飞喝水身亡之事,几经传播,整个大槐皆知,一时议论纷纷,言称鲁山衙役刑讯逼供,草菅人命。更有不忿者撰文曰:鲁山衙役,滥用职权,刑讯逼供,至嫌犯无辜而已。太爷深明大义,罚所涉衙役禁闭三日。此乃开大槐之先河,虽来俊臣不及也,王温舒亦汗颜。管教不严,罚银三百。此千古奇闻,和珅地下闻知,佩服五体投地,称:某位极人臣,亦不及一九品小官之活络。嗟夫,乱世人命如草芥。盛世之下,人命亦不如草芥也。
太爷闻知有人嘲辱,当即着衙役连夜跨五省捕。以寻衅滋事,妄议朝廷命官判五年,与采石场行劳改之刑。
有好事者言:大槐水中有毒,投胎须谨慎,喝水有风险。刑部大怒,捕。以制造谣言,散布恐怖信息,致使大槐人心惶惶。判犬决之刑。所谓犬决,乃高句丽金氏王朝太祖所创,行刑前,十八只比特猛犬,关于铁笼,饿其五日。刑日,投死囚于笼中,猛犬撕咬分食。其酷烈之状,古今中外,无出其右者。
南诏有春城,四季如春,鸟语花香。乃修身养性好去处。亦多山林古木。居民多以贩卖木材药草为生。
有李桥铭者,家境甚窘。而立之年方得媒婆介绍,与邻县一女子结下良缘。眼见婚期迫近,家中无甚银钱操办,入莽林伐木,欲买纹银几两,不至于婚宴好酸。正砍伐间,有衙役察知,以林木刑拘于县牢。
半月后,家人被告知李桥铭殁于县牢。言称,几个疑犯,放风之时,与之做躲猫猫游戏,不辨方向,撞墙,意外而亡。
家属得知,火速前往。尸体已被仵作送于停尸房,头部有被钝器所致多处伤痕。问及衙役,言称乃躲猫猫之时,因蒙了眼,撞于墙上,救治不及,身亡。家属不信,欲查看县牢监视影像,衙役盼顾左右而言他,道此乃国家机密,不可与外人查看。家属不忿,执意欲查看,衙役又言称:影像之机关消息已坏半年之久,未曾修缮,并无李桥铭之影像。无奈之下,家属愤然离去。
后,告于县衙,太爷和蔼可亲接见,并解释道“此乃意外,我等亦不愿。人命关天,定然查个水落石出,还嫌犯家人以公道。”家属放心离去,等候太爷通知。
次日,县衙有通告称:嫌犯李桥铭之意外身亡,痛心疾首。我县火速成立侦查班组,并请巡查御史监督。本县定明察秋毫,还其家属以公道。为大槐安定计,民众不得传谣信谣,若有发现,定严惩不贷。
三月有余,县衙毫无音讯。时有传言,李桥铭乃被同室囚犯张韬,普勇华等以游戏为名,以黑巾蒙其眼后猛然殴打,又以拳脚攻击头部,后撞墙,倒地昏迷,抢救不及而亡。一时间,传言着众。太爷铁面无私,迅疾着衙役捕传言者四十有无,皆以传播谣言,破坏大槐安定之罪判五年劳改之刑。
瞬间,安静清宁。升官的继续升官,发财的继续发财。嗟夫,大槐之安定不容破坏。有心怀不轨者皆噤若寒蝉。
又三月,太爷通告全大槐:李桥铭乃因躲猫猫时,不慎撞墙,意外身亡。并着令家属不得再诉。
家属不服,告于府衙,太守乃一干瘪老头,看过卷宗,令府衙提刑司重新审理。经审理,竟和传言一致,李桥铭乃被囚犯殴打致死。判行凶囚犯徒刑十年缓期执行。县衙相关办案人员,呗监察御史以渎职之罪判一年半拘役之刑,缓期两年。并通告言:南诏府衙,得知案情,太守及一干官员高度重视,并亲自过问监督。不负众望,终还嫌犯家属公道。我南诏绝不包庇害群之马,以污我南诏吏治。
李桥铭之事传于民间,议论纷纷。有小儿哭啼,其父言:若再哭,让你躲猫猫。小儿遂停止哭泣。亦有鬼方细作,潜入大槐,被捕,拒不招供,衙役言:再不招供,躲猫猫去。细作闻言,惊恐万分,旋即招供。
冀州,囚犯陈海韬,于州府大牢服刑。某日,家属被告知其已死亡。家人前往,见头部多处伤痕,四处骨折,眼睑肿胀青紫,颞顶有寸半裂口。问其故,狱卒言:陈海韬乃夜里梦魇所惊,摔下床榻,救治无力而亡。家人甚疑,告于太守,一年杳无音信,问及时,称:监狱并无不妥,乃囚犯自己摔床而死。不服,告至刑部,刑部查阅卷宗,亦称囚犯乃自己摔床而亡,狱卒发现并积极救治。仍不服,欲告御状。刑部警告言:此案已定性,不得再纠缠,否则以寻衅滋事论处。陈家人见翻案无望,心灰意冷,不了了之。
淳于看过这些塘报,感叹道:繁荣盛世,死法稀奇。真乃投胎须谨慎,诸事有风险。欲保小命,诸事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