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6章 赦免和规矩(2 / 2)
可允熥却不想让他将时间耽误在这样的事情上。“董卿,你身为礼部尚书,对适才朝堂之上王侍郎所言,觉得如何?”
“陛下是指?他适才所言有关于‘何为人’的话?”董伦问道。
“就是他说的那番话。”允熥道。
在过年前允熥最后一次上朝的时候,他在下朝前向所有的官员提了一个问题:何为人?到底什么样的人能算作人。
这个问题在过年期间引起了大明所有文人的热烈议论,一直到过年的休沐日都结束了还在议论。不过随即允熥进行的军事改革取代这个问题成为最受人们关心的话题,后来允熥又再次改革学校,已经改名足球的蹴鞠也忽然在京城流行起来,引得众人议论不休。
一直到五六月份,随着那些话题逐渐淡去,‘何为人’这个话题重新流行起来,文人们纷纷议论,并且通过议论得出了比较统一的结论。
“陛下,臣赞同王侍郎所言。”此时董伦回答:“臣以为,应当将长相类似于人的分为三等,人,野人与兽。”
“能与人交谈,知礼仪,知善恶,知道德,知历史,能习文字者,方能算作人;若是能与人交谈,能习文字,但不知礼仪,不知善恶,不知道德,不知历史者,或许能算作野人,可教化为人,但在知礼仪,知善恶,知道德,知历史之前不能算作人。”
“若是不能交谈,不能习文字,习性类似于野兽,更不必说知礼仪等,只能视作兽类。即使长相类似与人,也只能当做猿猴,而不可视作人或野人。”
“据爱卿所知,朝廷上下之官员是否都赞同王侍郎所言?”允熥又问。
“陛下,据臣所知,不论在朝为官之人或是在野之读书人,九成以上都赞同王侍郎所言。”董伦回答。
“好。”允熥说了这一句,随即道:“有关‘人何以为人’的观念,你马上编写成文字,朕要将这些话纳入国子监或讲武堂等学校的课程之中。”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双眼是亮晶晶的。
“是,陛下。”董伦有些奇怪:这有必要这么重视么?但仍然答应一句。
说过此事,允熥暂且就没什么事情要向允熥吩咐了,让他和其它尚书一起去乾清宫的前殿等着,自己前往后殿,先洗了个澡,然后穿上常服,将头发完全散开,一边晾头发一边准备过一会儿与大臣谈论事情的资料。
过了一会儿等头发晾干了,让宦官束发戴冠,他拿起资料走向前殿。
“事情到底如何诸位爱卿已经清楚了,那诸位爱卿以为应当如何修订章程?”允熥问道。他此时与五部尚书、四辅官和都察院左右都御史谈论的是昨天得知的萧卓的两个子侄萧统和萧涌钻规定的空子迁移户籍以求提高中举、中进士概率的事情。
“陛下,臣以为应当重重处罚那两个秀才,将发配回原籍且十年内不许这个家族之人参加科举。”冬辅官解缙说道。他一向恃才傲物,很讨厌这种钻空子的行为。
“对那两名秀才的处置朕心意已决,此时不需讨论;诸位爱卿只需讨论应当如何修改章程。”允熥马上说道。他既然已经准许萧统和萧涌继续在直隶参加乡试,即使是错的也不能推翻;何况正如他当时所想的,发生钻空子的事情首先是规矩制定的有疏漏,不是钻漏洞的人的责任;两个秀才参加乡试影响也不大;而且,他还用得着萧卓,给萧家的一个恩典,能避免他们家怨恨皇家,并且更加卖力的为朝廷效力。
“陛下,臣以为,只需规定,新设立之州、县城内的百姓若想参加科举,必须原本就在新设之州县所辖地界内生活足够三代才行。”吏部尚书李仁说道。
“李卿所言不错,但朕又想到了另外一事。”允熥说道:“按照章程,必须在一地生活已经三代才能参加科举,但若是某一人家原本居住在某地,可因为一些事情搬到另外一地生活,在另外一地住了两代之后出了一个惊才绝艳之人物,却因这个规矩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岂不是朝廷和朕的损失?”
“臣不知陛下意下如何?”这种情况,按照现在的规矩,在现居地是不能参加科举的,但原籍所在地也不会愿意他来参加,而且参加科举需要乡村的里长开证明,你都已经两代不在原籍生活了,除非拿钱收买,否则原籍怎么可能给你开证明?
所以这样的人是不能参加科举的;但若是真的出了一个这种情况的特别有才能的人,却不能参加科举,确实是朝廷的损失,所以在场的官员觉得允熥说的也有道理,问道。
“朕以为,应当废除在一地居住三代后才能参加科举之规矩。只要一人出生于某县境内,出生后就落了这一县的户籍,就能在这一县参加科举。诸位爱卿以为如何?”允熥说道。
“同时,朕修改现行的户籍之制。一人只要在某地生活五年,有生计并非流民,而且已经成婚有妻有子,即可将户籍迁到这一地;若是与当地人成婚,只要有生计并非流民,不论生活几年都可立刻将户籍迁到此处。”
“但有一点需注意。”允熥又道:“朕适才所说的前一种情形,若是这人之子出生于原籍所在,在这一地登记户籍时同时登记儿子的户籍,则这人之子若想参加科举考试必须返回原籍。”
“陛下所言十分有道理,臣无异议。”齐泰首先说道。他身为户部尚书,户籍的事情是他分内之事,自然要最先回答。
“臣等也无异议。”其它在场的大臣也赶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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