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高人了木(1 / 2)
官道上,一个骑马的少年手中拿着干粮啃着,嘴巴里嘟嘟囔囔地说道:“我说宝莉啊,你能不能走快点,要是天黑之前到不了城里我被迫露宿荒野的话,我就把你的皮剥了搭帐篷!”
此时四下无人,也不知少年是在和谁说话,只听其胯下的马儿一阵嘶鸣,用力颠了颠自己背上的少年,弄得他一口干粮差点塞进了鼻孔里。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个名字,那就叫你佩奇怎么样?在另外一个世界,这家伙可是火得不要不要的,很多社会大哥都把它文在身上当信仰呢!”少年似乎是安慰着胯下的马儿说道。
马儿也不知听没听懂他这番胡话,还是不屑于理会他,闻言倒也不闹了,乖乖地驮着他走着,只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马儿走路的姿势有点怪异。
非要形容的话,女同胞们可以想象一下自己亲戚来的汹涌澎湃那几天,男同胞们可以想一下吃了很多辣椒之后痔疮犯了的时候,你是怎么走路的,马儿的姿势就是什么样的。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悠闲地端坐在马背上,时不时吟上一首破诗,倒也显得很是潇洒。
“正所谓那个吟鞭东指即天涯,一日看尽长安花。春风得意马蹄急,和尚不该说打齐呐!”
这首破诗算是把老前辈的东西糟蹋了个干净,当事人却恍若未觉,念完之后,还抚掌大笑一番:“妙哉!妙哉!”
这个世界上能做到这么不要脸的人,自然就是孟凡了。
他驯服了那匹癫马之后,就把他拐带了出来,丝毫没有考虑那匹刚刚和他发生关系了的母马会不会怀上崽子,自己带走别人的丈夫会不会导致一个单亲家庭的产生。
他还给自己的这匹马取了个颇为怀旧的名字,只不过看马儿的样子,在这旧仇未报时候,显然是很不乐意的。
但他此时已经和孟凡结下血脉联系,从今天起他就算是孟凡的妖兽了,虽然是不入流的那种,但也无法反抗天道法则,不可能对孟凡有任何不利的行为。
说起来,像癫马这样的不入流妖兽,其实收服起来都非常容易,比一般的野兽要受到的法则制约要多很多,但能力却不比一般的野兽强多少。
“想来是杂交之后导致了基因突变,把不良基因都继承过来了吧?”孟凡只得这样想着,算是给自己强行解释一番。
忽然,孟凡刚把这一首好诗吟完,就听一旁有人叹道:“施主所言之句妙矣!就是不知这最后一句作何解释?”
孟凡转头一看,就看到路边的一科大树底下走出一个戴着斗笠的男孩来,这家伙生的眉清目秀,身着一袭浅灰色长袍,看样子就是个未成年。
之前他一直躲在大树的背影后,孟凡没有发现,要不是他出声的话,孟凡还真没发现这有个人。
可是一看这家伙头上光秃秃的样子,孟凡顿时就愣住了。
“和尚?不对,一定是我喝醉了!”孟凡摇了摇头,暗自嘟囔了一句,没有理会眼前的“幻觉”,继续朝前走着。
身下的佩奇有些不满地打了个响鼻,似乎觉得自己主人的智商实在感人。
一旁的窜出的小和尚顿时也愣了一下,旋即忙道:“施主为何不理会贫僧?是贫僧唐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