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小李探花(1 / 2)
碧血双蛇,这个名字在上很是响亮,近年行走在黄河一带,心黑手辣,不过这也多是传闻,而真正见过他们下手的人几乎都已经下了黄泉。
听到这个名字诸葛雷也是脸色一变,原本紫红的面庞生出不正常的苍白。人的名树的影,能被人如此惧怕的,想必碧血双蛇也不会是庸手,不过诸葛雷到底还是不愿如此轻易罢手的。
“碧血双蛇,两位大侠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不过在下‘急风剑’在江湖上假假也有一份虚名,若是如此轻易服软恐怕被江湖人耻笑,不若阁下露个两手,也让在下开开眼界?”
这样的话没人会陌生,显然是约战的挑衅,在场诸人大多也都佩服这儿诸葛雷,能在碧血双蛇面前如此强硬的,无论输赢也算是一个人物。
可谁知道诸葛雷却并没有战向对手,而是退了几步,用手中的剑挑起了桌上一个菜盆,他所站的正是李寻欢的桌边,而那菜盆自然也是李寻欢和美琴一桌上的。菜盆中盛的是客栈招牌的炸虾,被挑在半空中的十多只虾球在剑光一闪后齐齐被斩成了两半,原来诸葛雷所说的‘露两手’并非是挑战,而只是表演一番而已。
不过这一手露地确实不错,至少在座的这些跑江湖的能够做到这样的也是少数,不过诸葛雷的得意还没有来得及挂在脸上,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出手的是碧血双蛇之中的白蛇,只见他口中一吸,洒在地上的那些虾球竟然再次飘到了空中,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定睛一看后才发现白蛇的长剑已经出手,那些虾球一个不漏的串在了一起。
这一手可不只是漂亮,而足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了,至少扔在这个江湖上也是排得上号的高手。诸葛雷当即二话不说,从衣服里掏出一包黄布的包裹,这显然就是碧血双蛇想要争抢的东西。
审时度势,就这一点而言诸葛雷做的不错,也难怪能够活到现在。事情本该就此完了,诸葛雷保住了自己的性命,碧血双蛇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双方皆大欢喜。不过所谓贪心正是人类的原罪。
“果然是好酒,”接过黄布包袱的白蛇嗅着鼻子咂了咂嘴,随即看向李寻欢手中的酒碗,“我们兄弟两走了一天也渴了,不知这位朋友是否愿意将酒让给我们?”
美琴本人不喜欢喝酒,她当然不清楚她手中美酒对嗜酒之人的吸引力。这个小瓷瓶是她在上个世界完成了任务‘魔宫蔷薇园’之后获得的特殊生活道具,小小的瓷瓶之中盛放了能够填满一片大海的琼浆玉液,虽然对美琴而言这只是刺鼻的酒精,但却是天庭瑶池酿造的仙酒,虽然没有特殊作用,但酒液本身就是无上圣品。只要是酒徒,绝没有人能够抵挡这样的诱惑。
依照碧血双蛇的想法,既然刚才露了一手,他所说的话应该无人会有异议才是,毕竟什么都没有自己的生命重要。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被他点名的中年人却依然悠闲自得地喝着酒,没有任何的表示。说话的是同一桌上的另一个黑袍人,全身裹在黑袍中让人无法窥测对方的身份,但听声音是一位沧桑的老者。
“菜是用来吃的,不是表演杂耍的。青菜萝卜都不用,偏挑最贵的炸虾。”
这显然是讽刺的话,但白蛇并没有骤然暴怒,而是眯起了眼睛,“原来这里还有高人,咱两兄弟差点看走眼。”
碧血双蛇毕竟不是泛泛之辈,虽然之前没有注意,现在细细看来也察觉到这一桌人的不凡。首先那说话的黑袍人就完全无法看出深浅高低,声音也极是独特,无法分辨男女,带着莫测的压迫感;喝着酒的中年人虽然看着憔悴,但那气度同样不普通;便是在旁边如同下人的虬髭大汉也显然有着深厚的内力。
“你们哪条道上的,不妨报个名号,以后见面了也当认识个朋友。”
“碧血双蛇这样的朋友我李某人可认不起。”接话的是李寻欢,虽然说的话并不算客气,但他的神色极为认真。
碧血双蛇脸上依然不见怒气,但原本站在一旁的黑蛇却拔出了软剑,剑如毒蛇迎光炫目,“这话说得不错,我兄弟两也自知在江湖上没有个好名声,不过跑江湖看的也就是手上的家伙,若是阁下的剑能比我们哥两更快的,没有二话,我们哥两就将脑袋也送给你们。”
听着黑蛇的话李寻欢只是好笑的摇了摇头,这就是江湖,在关外数年时间虽然清苦,但也远离了是是非非,上一次被人如此叫战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数年沧桑,感觉就像上辈子一样。
碧血双蛇没有发现,因为丢了黄布包袱而沮丧万分的诸葛雷此时看着李寻欢的神色阴晴不定,似是不信,又像是想起了一些让人激动而又惊恐的回忆。
“你的脑袋我买下了。”正当众人被那一桌人与碧血双蛇引走了注意的时候,客栈的门被推开,走入一个少年。而李寻欢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因为那少年正是刚才拒绝了乘车的孤狼,天真又干净。
少年的插话让碧血双蛇转移了注意,白蛇笑了,黑蛇同样发出了笑声,因为这实在可笑,他们笑的是这个少年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少年年纪太小,所以定然没有太好的武功――这个是常理,因为即使打娘胎里就开始练武,少年也不过习武十多年而已,但是不会有人在娘胎里就能够习武。
而且少年手中并没有武器,当然,如果他腰间的那根破铁皮也算是剑的话或许能勉强算是一个剑客,但是这样的铁皮能够伤人总是太让人难以想象,所以他们笑了,笑得很畅快。
但少年的神色依然非常认真,“你的脑袋能值多少银子?我将它卖给你自己。”
“你要卖我们哥两的脑袋?”
“是的,因为我拿着没有用处,所以你们可以买了放在你们脖子上,这样你还能喝酒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