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做李思的男朋友?(1 / 2)
张莫谦悠闲的靠在二手自行车上,叼着一支烟吞云吐雾。
烟吸了一半时,一辆的士缓缓的停在了法国餐厅门口,青春靓丽的李思走了出来。
李思显然经过精心的修饰,瓜子脸,弯弯柳叶眉,漆黑如墨的美眸宛若一汪流淌的清泉,似乎述说着动人的故事,红润的嘴唇泛出惑人的光泽。
她穿着清凉,米色t恤,牛仔短裤,蓝色的高跟凉鞋。
下了车,美眸四处扫动,见到张莫谦后,咯咯咯的踩着高跟鞋朝张莫谦走来。男人为什么喜欢穿高跟鞋的女人?因为高跟鞋可以让女人走起路来袅袅婷婷,摇曳生姿。
张莫谦眼睛一亮,不争气的咽了口口水。
“不好意思,堵车,我迟到了。”李思走到张莫谦面前,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迟到……是美女的权力。”精心修饰过的李思美得窒息,张莫谦心跳加速,说话竟然有几分不顺溜。
“呵呵,我们进去吧。”李思敏锐的感到张莫谦的紧张,心里不由得有些小得意。
这时,一辆奔驰ml300缓缓停在了法国餐厅门口。
车上下来一男一女,男人三十岁左右,西装革履,模样俊俏,颇有几分油头粉面的味道,唯一不足的是个子矮了点,一米六不到,传说中的三等残废。女人二十五六岁,非常漂亮,穿着性感时尚。
看清楚车上下来的人,李思的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接下来,她的一个举动让张莫谦瞠目结舌。
只见李思快速伸出白嫩的玉臂,和他的手臂挽在一起,身子随之也紧紧的贴在他身上,由于身子紧紧的贴着他,李思的胸部和他的手臂挤在一起。
突然之间馨香入鼻,张莫谦吓了一跳,特别是看到李思那被自己手臂挤压而变越发迷人的胸部,瞬间热血上涌。
张莫谦赶紧仰起头。
尼玛,流鼻血了。
“帮个忙,假装我的男朋友。”李思嘴唇轻启。
张莫谦不得不感慨,有时候人生真的比三流电视剧还狗血,他怎么也没想到传说中的“箭牌哥”竟然落在他身上。
“箭牌哥”可不好当,电视剧电影小说里的桥段都是这么演的:穷屌丝走在路上,突然闯出一个白富美,白富美挽上了穷屌丝的手臂,张开樱桃小口在穷屌丝耳旁吹了一口香气,柔声道帮个忙,假装我男朋友,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虽然只是暂时的,但穷屌丝心里却乐开了花,这时高帅富出场,看到苦追已久的白富美有了男朋友,愤恨离去。接下来,白富美甩开穷屌丝的手臂,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
故事就这么结束了吗?no,穷屌丝被高帅富记恨上,暗地里被高帅富狠狠报复。白富美却不知道,她当初一个小小的举动,害惨了“箭牌哥”穷屌丝。
“白富美”李思亲热的挽着“穷屌丝”张莫谦走向餐厅,当张莫谦感受到一股愤怒的目光时,他知道,高帅富出场了。
“王总,这么巧啊。”李思一面和张莫谦亲密无间,一面和西装革履的男人打招呼。
奔驰ml300下来的男人脸色如常,但眼中的那股愤怒,张莫谦清晰的感觉到了。
李思脸蛋漂亮,身材姣好,是公司里的排行第一的美女。而且没听说她有男朋友,所以李思是公司里单身男人的追求对象,就连公司副总裁王传福,也被李思的气质相貌所吸引,一直想找机会把李思搞到手。
就在昨天,王传福弄了两张最近上映的好莱坞爱情片,邀请李思明晚一起看。李思却说明晚有事,拒绝了。
约李思不成,就约了平时一直对他眉目传情的女秘书,打算今晚吃个饭,顺便找个酒店打打炮,泄泻火气。
他哪里会想到竟然在餐厅门口遇到李思。
有事?原来是陪这个男人吃饭?
“对了,忘了给王总介绍,这是我男朋友,张莫谦。”李思身子紧紧的贴在张莫谦身上,亲密道:“莫谦,这位是我们公司的王副总裁王传福先生。”
“王总,你好。”张莫谦笑着伸出手。
“你好。”王传福心里对张莫谦恨得牙痒痒,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凭什么做李思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