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启建夏朝 世袭为王(1 / 2)
第四百二十二章启建夏朝世袭为王
五帝之中,帝尧十六岁推翻了其同父异母兄长帝挚的统治,接受帝挚的“禅让”,正式继位为天子,在位共计九十八年。
尧在位第七十年时发掘了舜,再过二十年后,将政事交给虞舜。
此时虞舜摄天子政,尚无正式的天子名号,名义上的天子仍就是尧。
当然了,也有人据此猜测,说是舜囚禁了尧,自己篡位执政的。只不过,这些说法,大抵属于主观猜测,并无实据可考。
而舜二十岁出名,三十岁时被尧启用,到五十岁时开始执掌天子政事,执政八年后尧崩。
尧死后,舜为尧服丧三年,后经历了与尧的儿子丹朱的一番争斗后,终于正式登基称帝,这一年舜六十一岁。
其后舜又当了三十九年的皇帝,百岁之时,尧“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至于说,舜为什么一百岁了还跑去那个时代貌似“尿都不拉屎”的地方去南巡,则有很多人是心存疑虑的,有人说是被人篡位、追杀,逃难过去的。当然了,这些都只是传闻,至少,史记里,是没说什么原因的。
五帝之中,舜的德行最深,也最得百姓爱戴,传闻,凡是舜居住的地方,一年而所居成聚(即村落),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四个县为都)。
而且,舜执政期间,还进一步明确了各官职的司职,并规定了三年一次的政绩考核制度。
此外,舜最重要的功绩,便是其用了大禹,成功地治理了困扰人族近百年的洪水。
而也正是因为禹有治水的天大功绩,所以,舜老了以后,将帝位“禅让”给了治水英雄,大禹。至于这个所谓的“禅让”过程中,有没有刀光剑影、人头落地之事,便不得而知了。
大禹继位之后,一面整顿兵戈,一面恢复生产、大兴政务。
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大禹将国分为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每个州都设置相应的官职分别管理。
同时,大禹还强令收集天下之铜,铸成了象征九州的九鼎,以压制自己大夏族的气运,期望能够千秋万载、一统洪荒。而这九鼎,也因此成了大夏王朝王权的象征。
事实上,大禹统治人族初期,其统治地位还是比较稳固的。
由于刚刚经历了水患,许多地方虽然洪水已退,可土地仍旧是一片沼泽,于是,大禹教人们在低洼的地方播种水稻。如此,不但恢复了耕作,还使农业获得了一个更大的进步。
自此,中原各部渐渐形成了以夏族为核心的部落联盟统治集团。
尽管中原各部尽皆衷心拥护大禹的统治,而一些先对偏远的部落,仍旧时有不服甚至叛乱者。
为此大禹命皋陶专门制定出了一系列的刑罚,各氏族部落但凡有不听号令者,尽皆以刑罚处置,经过一系列征伐后,大禹的统治地位终于得以稳定了下来。
这里要专门提一下皋陶。
皋陶,是颛顼的第七个儿子,是士师,也就是司法掌官,也是我国历史上可考的第一任大法官。
传说,皋陶青面鸟嘴、铁面无私,皋陶被奉为我国司法界的鼻祖。
此外,皋陶还被封为狱神,因为,皋陶“画地为牢”,发明了最早的犯罪分子集中看押场所,监狱。
而且,我过历史上第一部刑法,也正是有皋陶主持制定的。
虽然皋陶没有当过皇帝,可却被后世之人与尧、舜、禹一起,并尊为“上古四圣”,由此,皋陶的高尚品德可见一斑。
传闻,在帝尧之时,皋陶便主张,同时制定两部法律,一部是旨在惩罚犯罪分子的刑法,另一部则是旨在保护百姓利益的民法。
帝尧就说了,“制定刑法嘛,这个可以!但是,民法就不要制定了。有了刑法,百姓心存敬畏,这天下自然就安宁了。可你要是再制定一部民法,让当官的不准侵犯百姓的利益、以百姓为重,那谁还肯当官了?你还真以为,当官的目的就只是为民做主?况且,连百姓都动不了,那我们帝王的威严又如何体现?”
领导不让制定民法,皋陶心中郁郁。
还好,没几年,那位圣君唐尧就死翘翘了,舜正式继任帝位,于是皋陶再次向舜提出了制定民法的事情。
自觉已经创造了太平盛世,舜自然不想有人胆敢质疑自己的统治地位,遂答道,“圣人不易俗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恐人心混乱,民众恃新法而上侵。”
不用说,这位圣君,也怕老百姓有了依仗,就动辄来革自己的命!所以嘛,还是维护传统比较好!
虽然两次申请立法都不成功,这皋陶也不气馁,依旧全心全意地想着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事业。
这皋陶也是命长,一直把两代皇帝唐尧、虞舜都拖死了,仍就活蹦乱跳、上窜下跳。
等到大禹治水的时候,皋陶领着自己的儿子伯益等人协助大禹治水,治水过程中,皋陶一家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为平复水患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其功不在大禹之下。
只不过,大禹是治水的一把手领导,皋陶虽然年长功高,可身为副手,功劳再大,史书上也是要记载成“大禹童鞋领导有方”之类的云云。
等到虞舜也死翘翘了,大禹正式继位。
继位之初,为了彰显自己一心为公的圣德,大禹似模似样的着急手下众大臣开会,宣布,自己死后,下任的帝位继任者就是最德高望重的皋陶。
可实际上,皋陶的的年龄比禹要大许多,不出意外的话,皋陶是没有机会继承帝位的。
虽然众人对禹的这点伎俩心知肚明,可依旧个个口中称善,言道大禹一心为民,实是千古圣君、万世楷模,实是我辈学习的典范,云云。
饶是如此,大禹依旧不大放心,怕皋陶这老不死的当真能够活得比自己命长。
而大禹崇尚酷吏,意图加重刑罚措施,遂强令皋陶按照自己的意愿修改刑法,皋陶不从,结果被大禹借故加害。
后来大禹另行挑选了刑官,为其帝位家传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还制定摘心、割鼻、挖眼、剥皮、腰斩、刖足等一系列酷刑。
虽然大禹为自己儿子继承帝位做好了铺垫,可按照惯例,共主是要得到大部分部落联盟成员共同认可。
而皋陶的儿子,伯益,同样是在大禹治水过程中立下了不朽的功业,同时,在处理政务之上,伯益也是很有一手。因而,伯益在各部落中声望颇高,部落联盟大会上,各部落首领公推伯益当大禹的继任者。
伯益,皋陶的长子,又称伯翳、柏翳。
伯益原是舜时的畜马官,因养马有功,被赐姓“赢”。
后来,伯益随大禹治水,屡有大功,教会人们在低洼地带种水稻,便是由伯益发明并推广的。
而伯益最出名、最俱有历史意义,并且被沿用至今的的一项发明,那就算,凿井技术。
在学会凿井之前,人们不得不傍水而居,即便时有洪水发生,人们也不得不苦苦忍受,不敢稍有远离。
凿井技术发明之后,人们方才开始慢慢向着更为广阔的平原、山地等地方扩张。
而且,伯益擅长与鸟兽沟通,更兼与大禹治水过程中,几乎走遍了全国,后来,伯益将各地山川地理、鸟兽物产、奇闻轶事,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便成了最早的山海经的蓝本。
大禹平定天下后,伯益又协助大禹恢复农业生产,发展经济。
大禹崇尚武力,对于一切胆敢质疑自己统治权威的人或势力,大禹一律采用暴力手段予以压制。
还是伯益提出了刚柔并济、恩威并施的策略,方才使得大禹很快降服了那些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