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取名黑风(1 / 2)
原本狗熊吃的不过是玉米啊,蜂蜜啊这些,但是狗熊天生也是杂食性动物,这化丹之后,人肉似乎是一种大补之物。人类,由女娲娘娘用泥土所化,天身具备天地灵气,五行之体,得到上天眷顾,远比这些妖怪更容易修炼。吃人肉,让这些妖怪修炼能够更快一些。就如同人类炼丹来提升修炼一般。孙凌虽然化丹,但是兔子,本身是素食主义,而且元神是人,所以没什么感觉。但这熊怪想吃人的感觉却特别强盛。
所以,孙凌能跑,但这山下的村庄却跑不了,那些村民可就要落入这熊怪的口中,成为腹中餐了。孙凌自然不能让这情况发生。
但怎么对付这熊怪呢?孙凌脑海里一阵计量。现在的关键是不能破防,金剑虽然锐利,却不能破防。单一的金毫毛无法破防,就只能两者合并了。
孙凌脑海里念头一生,其中一根金毫毛化为一张金弓,另外一根则幻化为一支金色弓箭。
弓弦拉开到极限,弓箭瞄准熊怪大脑。妖气大涨,一股锐利之意,弥漫深山。
“嗷呜~~~”熊怪也感受到弓箭的威力,眼神变得畏惧起来,双掌护住脑袋,拼命的躲闪着弓箭。但熊怪本就笨拙,而这弓箭乃是金毫毛所化,转动极为灵巧。
“着!”孙凌一声大喝,金色弓箭‘嗖’的一声,便消失不见。
只听得一声惨嚎,熊怪双掌被射了个窟窿,金色弓箭扎着熊掌上,鲜血如泉涌般流了下来。
“嗷呜!”这熊怪也是狠角色,见孙凌手中只剩弓,没有箭,顿时要扑上来。
“收!”但是,孙凌只是轻唤一声,扎在熊掌上的金色弓箭重新飞回到金色弓弦之上,再次对准熊怪。
“嗷呜~~”这次熊怪怕了。刚才那一下,自己熊掌就被扎了个透心凉,这要再来一次,那可就完蛋了。生死关头,怎么办?
金色弓弦再次拉满到极限,就要射出。
这时,熊怪扑通一声,朝孙凌跪了下来,连连磕头,脑海里神念冒出,愿意拜孙凌为大哥,从此生死与共,唯命是从。
孙凌愣住了。这还是熊怪么,居然打不赢,就要结拜,这也太精明了。这简直比兔子还精。我呸,比狐狸还精!自己现在是兔子,那以后决不能再说什么兔子的话。孙凌碎碎念着。
不过这饶不饶过这熊怪呢?孙凌思索半天。
孙凌这边思索,那熊怪全身是汗如雨下。它好不容易一次意外觉醒智力,开始修炼,经过十余年修炼,总算能够凝练妖丹,开启妖道之路,要是就此死了,太过可惜。因此,在察觉到自己可能死在这兔子手上后,熊怪便决定磕头求饶。反正妖怪嘛,刚刚开化脑域,也不懂什么礼义廉耻。只要不死,那就是好的。而且孙凌这兔子,虽然看上去弱小,但那法宝却着实厉害。
熊怪隐约知道,但凡只要有法宝的妖怪,那都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妖怪。自己没法宝,那就不如这兔子。拜其为大哥,不耻辱。只是不知道,这兔子大哥是否会收下自己。
忐忑之中,孙凌有了决断。杀了这熊怪,对孙凌来说没什么好处。虽然这熊怪妖丹,能够帮助孙凌加速一点修炼速度,但是意义不大。反之,如果收下它,那可是多了一个厉害小弟。这熊怪原形是狗熊,天生力大无穷,皮糙肉厚,这以后修炼高深了,可远比自己这兔子厉害多了。自己这金毫毛,现在看似厉害,但到了以后,进入‘化形期’可就不好说了。
“既然你愿拜我为大哥,那以后我要你站着,你就不能蹲着,我要你坐着,你就不能趴着。总之,只要你以后但凡有不让我满意之地方,我就用这弓箭射死你,你可明白?”林风神念传过去。
熊怪连连磕头表示明白。
这下,孙凌方才收了弓箭,重新化为金色毫毛,飘落到孙凌头上。
呼!孙凌长吁一口气。其实这熊怪要再坚持一下,或者说,它要是妖力充盈,自己还真未必能射死它。这一战,看上去自己轻松,实际上可是惊险无比。好在,这熊怪脑筋笨,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嗯,既然收下你为小弟,那总得给你取个名字,以后你就叫——黑风吧!”孙凌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好名字,猛然想起这《西游记》里有个黑风怪,也是熊精,就去了那个怪字,就叫‘黑风’。
熊怪,不,应该叫‘黑风’,听闻自己有了名字,拍着熊掌大了。对于有了名字,它还是甚为高兴的,一张熊脸都快挤出花来。
名字,对于这些妖怪来说,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这代表着它们不再是畜生,不再是禽兽,而是妖精。在人类看来,妖精和畜生没什么区别,但在妖界,妖精和禽兽区别大了,如同人类和猿猴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