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节 争论(1 / 2)
第四十七节
争论
金策,一九零三年出生于朝鲜咸镜北道城津郡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一零年前后,金策一家越境逃入中国东北地区,并居住在延吉县,靠种地来维持生活。[.]
金策有一个哥哥,叫金洪善。他曾在龙井致力于建立东兴中学,是火曜派成员。曾任朝共满洲总局宣传部主任,并于三零年加入了中国。受到他的影响,只念过村里夜校的金策,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接受反日爱国运动的洗礼,培养了吃苦耐劳、保家卫国的精神。
二十四岁时金策就加入了朝鲜,并在延吉县平岗基城村党支部活动。在此期间,金策曾与数百名青年学生一起参加过反日示威运动,还担负了互济会的一些工作,并于次年任命为北满道执行委员兼组织部长。
不幸的是,正当他赴任之时,突然找到龙井方面的日警逮捕,并被关到了朝鲜京城西大门监狱。这一关就是三年。不管敌人采用方式,严刑拷问也好,威逼利诱也好,金策都坚持住了立场,严守组织秘密。三年后,当金策放出来后,他就又回到延吉县当上了教员,这期间因宗教团体之间的冲突,他再次被逮捕。这次只关了一个月多月,就交了一百二十元的罚金。
三零年五月份,他第一次参加了红五月活动。他毫不犹豫积极投身于这场斗争,接受了党组织的再次考验。后因日警追查,为免遭毒手,金策回到了东京城的家中。经宁安县委东京城党支部书记崔洪基的介绍,金策加入了中国。
此后,他先后担任东京城支部组织干事、东京城区委书记、宁安行动委员会书记、宁安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宾县党特支书记、蚂蚁河东党支部书记、珠河县委军事委员、哈东支队第三大队指导员、哈东支队司令部军需处长等职务。期间,金策两次入狱,一次已经都上了刑场。两次被撤销职务,但他没有气馁,继续完成好所负责的工作。
等东北人民军第三军成立后,金策担任团级政治部主任。东北抗日联军成立后,他任四师政治部主任,并于三七年调到北满临时省委工作,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并兼任第三军政治部主任。到三九年初,北满临时省委改编为北满省委后,金策与张寿篯、冯中云共同担任省委常委,并任省委书记一职。
说来世事变化无常。早在抗联第三军时期,军长是赵尚志,军政治部主任是冯中云,张寿篯则被调任第六军担任政治部主任,而金策还只是师部政治部主任,可到了四零年,赵尚志已经被赶出党组织,被调到十二军担任副军长,金策却当上了北满省委书记,张寿篯、冯仲云还是常委。几年前,谁会想到会有这样的变化
经过北满省委会议,本是要继续发动主动袭击,并不断扩大队伍,争取在今年以内控制一至两个县城。结果这一切随着接到苏联方面的信件不得不停了下来。
相比金策、张寿篯二人,冯仲云早在年初就已经南满方面的情况。他认为,因北满、南满之间的差异,一路军的政策不能直接使用到北满地区。但,他们的做法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如果对其内容适当进行调整的话,在北满地区还是很有可行性。所以他反对继续执行苏联方面传来的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指示,更趋向于一路军、十二军的做法。
张寿篯也同意按照一路军方面的做法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但考虑到北满地区的特殊情况,他对这一做法的支持并不是十分坚决。他是想找出一个更加适合于北满地区的斗争方式。
而金策则坚决反对。他更支持执行代表团的指示,赞成隐藏力量,只开展游击作战骚扰敌人、牵制敌人,而不赞成尽力抗日根据地。
北满省委常委只有三人。要执行某一策略至少是要得到两位常委的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