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作案动机(2 / 2)
“好。”
......
回去之后,韩冰提审了叶雨进,他的口供与前几次的没有出入,一口咬定不清楚囚衣血迹的来源。以韩冰对他的观察,可以肯定这个家伙有问题。
由于他的血型与死者体内体液的血型不一致,至少能够证明他没有强奸死者。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他就完全洗脱了嫌疑,这也是他依旧被关押在公安局的原因。
“小李,对谭云超的监视,有什么发现吗?”韩冰问刚从外面进来的李森。
“正要跟您汇报。”李森说,“经过这两天的监视,这个文具店老板的生活很有规律,可以说是两点一线——早上七点半开门,下午六点半准时关门,骑车回家,早饭和午饭都在店里吃。”
“家庭情况呢?”
“他家三口人,老婆叫何思梅,在甘南一中当会计,儿子叫谭振兴,在甘南小学读三年级。”
韩冰觉得没有什么特殊的,又问道:“谭云超的家在哪?”
“嗯,在中城苑,是一个安置房,”李森说,“据我们调查,谭云超是入赘他老婆家的。”
“中城苑距离死者所居住的......丽景花园有多远?”
听到韩冰这么问,曹立也围了上来。
“倒不是很远,中城苑与丽景花园之间大概有三四公里的样子,不过,谭云超回家的路线经过丽景花园。”
听到这个信息,韩冰立即敏锐地嗅到了什么,“也就是说,谭云超回家的路线与死者回家的路线一致?”
“据我们这两天的观察,是的。”
韩冰开始琢磨,葛晓丽大概六点二十五分离开街道,而谭云超六点半关门。如果他是凶手的话,完全可以赶在葛晓丽之前来到案发现场,所以有作案时间。
其次,谭云超沉默寡言,不善交流,这种人或多或少会有一点偏执。如果与葛晓丽发生争吵之后,心里气不过,完全有可能行凶,所以也有作案动机。
最后,他与死者回家的路径一致,顺路,并且自身条件与目击证人看到的嫌疑人也有几分相似,所以还有作案条件。
经过分析,似乎可以确定谭云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过,此时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谭云超就是嫌疑人,如果这时候对其进行抓捕的话,最直接的证据——也是唯一的证据,就是进行血型检测。
但是,即便两者血型一致,如果谭云超坚持自己不是凶手,而警方有没有找到凶器和其他有力的证据,根本无法定他的罪。
所以,韩冰认为,不管谁是凶手,破案的关键还是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凶器和死者的衣物,如果能够查到嫌疑人的指纹就更好了。
此外,还有一点,韩冰与曹立的想法一致:凶手肯定是一个犯罪老手,不然,案发现场不可能没有血迹和指纹!
“......目前就这些信息了。”李森说。
韩冰这才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说道:“嗯,辛苦了,继续监视吧。”
“好的。”
等李森走开后,曹立低声说道:“韩队,你是不是觉得谭云超有作案动机?”
“按照分析来说,他岂止有作案动机呢?”韩冰说,接着将刚才自己想的大概说了一遍,曹立听得连连点头。
“那还等什么,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