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说网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奇幻 > 恶魔信用卡 > 第六十三章 潜入

第六十三章 潜入(1 / 2)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六界黑月光 游击队长 穿越七十年代的精彩人生 极品重生 婚有独宠 极品书生混大唐 不要抹黑我 极品青云 白眉怪盗 田园娇宠:福运农女有空间

(昨天三更爆发,成绩居然一点起色都没有,伤心了)

黑夜,是个好时段。

古龙说的好,夜黑,风高,杀人夜。

今天晚上对于夏风来说,就很不错。

夏风开着火红色的玛莎拉蒂行驶在街道上,看着漆黑的夜色,他突然笑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最近似乎很喜欢在夜晚行动。

他从李弘江那里弄到了血狼的住址之后,就打定主意今天要去好好回报一下独狼帮了。连中十二枪,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这个仇如果不报的话,夏风觉得自己还不如出家算了,还当什么恶魔代言人?

与青枭帮相对应的,独狼帮是控制着东华市北城区的帮派,不过与王三爷不同,独狼帮是最近几年才崛起的帮派,十分年轻,因此也十分有血性有拼劲儿。当初独狼帮趁着青枭帮与东华市另一个大帮派火拼的时候,悄无声息间占领了几个场子,然后开始飞快的扩大势力范围,等青枭帮灭了那个大帮派之后,王三爷才愕然的发现,在这一次拼斗之中,获利最大的竟然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

也因此,独狼帮一直与青枭帮势成水火,王三爷几次都想灭掉独狼帮,甚至和马荣轩联手了几次,然而血狼却不知怎么回事,每次都能提前知道消息,每次都能成功的扭转局势,保全实力。

血狼也很想灭掉青枭帮,但是他却没有那个实力,最终也只能与王三爷僵持着,共同分割了这东华市。

但是夏风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局势,突然之间出现的夏风一夜之间灭掉了青枭帮,让东华市的势力失去了制衡,血狼原本认为这是自己崛起的大好时机,本欲一统东华市,可是他却突然之间收手了,停止了扩大势力,甚至低调了起来。

这与独狼帮一贯的作风相差甚远。

夏风驾驶着车如火红色的幽灵般驶向了北城区,他原本想要临时改造一下跑车的,因为玛莎拉蒂实在是太过拉风显眼了,可是想了想之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选择,因为改造之后会更加显眼。

他直接开着车来到了血狼所住的庄园之外,这里原本是东华市北二环的一块空地,但是后来被血狼虎口夺食,盘下了,现在盖起了一座托斯卡纳风格的两层小楼,庄园比起王三爷的也丝毫不小,血狼会选择托斯卡纳风格,或许是想要以意大利黑手党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夏风把车悄悄停在了庄园边缘,观望了一会儿发现没有人在这里巡逻埋伏之后,他就离开车,从围墙边翻身跳了进去。

围栏这边是一片树林,昏暗的夜色下,树影婆娑,从这里可以看到远处灯火通明的小楼里。

简直就是轻而易举,夏风心道。

然后他就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一双手抓住了。

“什么人!?”身旁的沙沙一阵响,然后三个人突然之间就从草丛中冒了出来,他们手中还提着黑色的电警棍,正脸带煞气的看着夏风。

“我靠!”夏风心中暗骂一声:“要不要这么吓人啊!你们是黑社会!不是特种兵啊!”

“啊啊,别动手!”夏风举起了双手,脸上带着讪笑说道:“不是自己人,我只是想来杀人而已……”

“哦,原来是自己人啊……啊!——”

夏风脸上的表情让他身旁的人下意识地愣了一下,神经微微放松了一瞬间,紧跟着他就反应了过来,脸色一变,“噼啪”一声瞬间打开了电警棍,朝着夏风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夏风脸上的笑容还未收敛,右肘已经砸在了身旁的那个人的脸上!

膝盖、手肘是人攻击力最强的两个部位,而夏风现在的身体的爆发力又是极为惊人,他的一记肘击直接将那个人砸的满面开花,鼻骨断裂,鼻涕混着血水流了一脸!

夏风抬脚踢中了迎面那人的胳膊,顿时他的手臂一麻,电警棍高高的飞起,夏风脚步落地,身子顺势就窜了过去,蓄势待发的右拳从腰间弹射而出——进步崩拳!

“嘭!”

一声闷响,那个人惨叫一声,身子被击飞了出去!

被夏风的崩拳正面击中,以他们的实力,绝无生还的可能!

他的惨叫声撕破了宁静的夜空,瞬间别墅区就热闹了起来!

紧跟着夏风身子一退,手臂夹着身后那人的脖子,手臂发力一扭一错,那人脖子“咔嚓”一声脆响,顿时就没了气息!

“马哥!小胖!”

听着耳边的惊呼声,夏风脸上露出了冰冷的笑容:“原本想潜进去找血狼算算账就算了……是你们逼我的……”

电警棍从天上落了下来,夏风甚至都没有抬头看,直接抬起左手就接住了电警棍。

“你找的是老大!该死——!”

说话的那个人话音还没落下,他就冲了过来,显然是想攻其不备,趁机偷袭夏风,他手中的电警棍上跳动着青蓝色的电火花,夏风不知道这电警棍是多少伏的,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被电一下一定不好受。

“啪!”夏风眼神一冷,右手一抬,抓住了他的手臂,然后一个折身贴入他的怀中,左手肘顺势就砸在了男子的胸口上!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女友提刀在门后怎么办 重返新手村 帝煌纪 观日 诸天布武 女帝无上崛起 始祖龙裔 灵武帝尊 从海贼开始的噬魔 爆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