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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毒士贾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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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一年腊月初五。

晨曦破晓,金乌东升,红色的霞光从云层里透射而出,洒向茫茫苍黄的西北大草原。好似仙人东来,霞光万缕,在天与地的广阔空间里产生草原上特有的奇妙异象。似是昭示着今天是特殊日子。

为什么会这么说?

因为今天是马超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就像其他小说写得那样,命运的齿轮转动了,幸运女神送给了马超一个贵人。

谁是贵人?

“毒士”贾诩,贾文和。

马超顷刻间将稽胡吞并的消息,传入了李傕的耳中。李傕立刻嗅出这里面耐人寻味的潜力,忙让贾诩赶往马超处,促成拉拢之事。

贾诩和率领三百精骑的李蒙,已经到了马超的军营里,在傅颜的安排下处于酋帐之内。

此时马超还在每日起床后,例行在校场的习武修炼中。

会客大帐现如今只有贾诩一人,李蒙已经被傅颜请出去,和马超麾下的武将们交流武艺心得去了。这是马超特意交代的。

大帐内,空荡荡的,除了几张长案,一张名贵的虎皮,几个坐席之外,没有其他之物。大帐虽然空荡,却没有给人一种怠慢客人的感觉,反而有一种粗犷大气,因帐篷是用兽皮毡子蒙成,显示着草原的独特文化。

贾诩坐在客席上,面上甚是平静,一对充满智慧的眼睛,盯在了大帐内,横躺着的巨大虎头湛金矛上。在整个大帐内唯一价值的是这杆大矛。

他不得不注意。

因为这杆大矛让他很难受。为什么难受,因为大矛之上散发的杀气,甚是惊人,假若一个不会任何武功的普通人,处在大矛面前,没有不难受的。

纵是贾诩拥有极高的镇定功夫也不由得暗地里吃了一惊。

贾诩看到眼前的大矛,不由得想起了远在长安,号称天下第一绝顶武将的吕布,手里的方天重戟。

杀气无形,兵器上的杀气更是无形,寻常人感应不到,只能感觉难受。贾诩虽然不会武功,但经历无数,也接触不少造诣高深的武者,虽能觉察出兵器上的杀气。

这杆大矛散发的杀气虽然与方天重戟隐而不发的杀气,无法相比,但却与李傕的大戟散发出来的杀气相若。

兵器上散发出来的杀气强弱,不是这杆兵器杀人无数而造成的。而是以武者精气神与兵器长年水·乳·交融,养成的杀意,一个人的兵器的杀气强盛,取决于武者的修为。

按这个兵器杀气推断,它的主人还差一步就步入武者所说的宗匠之境。据贾诩所知,宗匠之境极难领悟,可以说难比登天,这其中要讲究机缘、造化。就是董卓麾下的第二高手李傕也不过是去年才堪堪步进宗匠。

这把兵器毫无疑问正是马超的,他能以不到二十的年纪,只差一步入宗匠,贾诩可以想象这里面付出了多少艰辛,要知一个武者想要对武学的造诣有极深的了解,就必须在无数次生死徘徊中去悟。这和贾诩的谋略之道异曲同工,谋略之道区别在于无硝烟的险境中罢了。

贾诩在感叹的同时,有对自己的所选择的道路,更加坚定,从一个武者的艰辛可以看出武者是否有大毅力之人,马超正是他要等的人。高超的武力,狠辣的手段,缜密的心思,这一切都具备了百年难遇的枭雄基础。

而且昨夜马超吞并稽胡,又可以说明,此人是可以正确接纳别人意见的人。这一点更难得可贵,自古以来,不论是君王、诸侯,往往枭雄末路时,正是不能正确接纳别人的意见而造成。

想到这里,贾诩心中涌起了豪情壮志,想到自己自负平生,名响天下,却没有找到中意的明主,此趟上苍送给他外甥,明主终于寻得。

小妹少女时期的面容出现在脑海中,没有人能明白,他对小妹的感情,她是这些年来唯一让他存活的信念,占据了他整个的心房,融进了他那具本应该在十八年前身死的身体里。

轻言浅笑,牧马放羊,年轻时期无忧无虑的情景始终牵动着他的心。

虽然小妹已经不在了,可是她的儿子还在。

心念随想。

沉闷的脚步声,透过帐门从远处传来,传入贾诩的双耳内。

脚步声刚劲有力,就是贾诩不会武功的人也能听出来,脚步的主人拥有强壮的体魄,与强势的地位。

不用说,来人正是此行他要见的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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