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靠继承遗产成为最强(1 / 2)
共元交修契约,其实就是共享契约的一种,只不过,在超凡的世界,并非什么都可以共享的。
如果共享双方实力差距太大,他们的能量也好,能力也罢,还有其它的东西,都很难达成真正共享,总有一方会吃亏。
所以,共享契约就形成了一个大类,下面很多分支,每种分支能产生的效力也有强有弱。
某些共享契约,说是共享,可真较真的话,跟不平等条约没什么两样!
比如太二和滕六三人、广成子、伊邪那美、玛丽、天城雪子等人签订的契约,就是“幼儿园”级别的共享契约。
挂着共享的名头,却是太二身兼老师、父母、老板多项只能,百分百管着滕六他们。
而共享交修契约就不一样了,这是一种相当高级的契约,契约双方——千年虫和太二的地位,处于薛定谔的猫状态。
会这么形容,是因为双方的地位并不固定,基本上,谁发起某种行动,谁便可以主导某种行动。
换句话说,就是谁心思活络,先搞小动作,谁就能把握到主动权,当然,这种主动权并不是永远的,一旦被“指挥”的一方反应过来,那么主动权便技术了,双方的关系开始重新计算。
现在千年虫借太二的名义使用太二的灵之力,在共元交修契约之中就属于合理的,理由?因为太二没反对啊!
要是太二不想让千年虫使用自己的灵之力,只需要灵体出来“吱一声”便可,而太二不反对,契约的力量就会站在千年虫一边。
至于太二的灵之力,太二都没“吱声”,它们就更没有意见了。
不过,光是封锁命夜界,用处并不大。
这样最多能让系统一方暂时“忘”了命夜界,也就是不管太二等人和系统一方的人在命夜界怎么折腾,这段时间、空间、维度、历史都不会记录在诸天万界中,但命夜界内的战斗,还是需要太二等人和系统一方的人来打,任何命夜界之外的人,均无法插手。
光之使者在命夜界,他一个人就能顶整个命夜界的超凡加太二等人。
连命夜界本身也只能拖一拖时间,根本不是光之使者的对手,这仗还怎么打?
太二显然也想到了这些——他在得知千年虫进不了命夜界,只能封锁命夜界时,智商就重新上线了。
“你人……”太二有点儿不好形容千年虫到底是啥,反正对方肯定不是人,可说“你虫”又太难听了,于是他还是选择了称呼千年虫为人,“进不了,光封锁没意义啊!”
“我知道你们打不过那个没皮的家伙。”千年虫明白太二的顾虑,战斗力这东西都是摆在台面上的,光之使者强就是强,还出不了世界的滕六三人、广成子等神灵,确实有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