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run away(1 / 2)
那是一片种植着无花果树、杏树、扁桃树的森林,树荫下是成片的酿酒用葡萄。照理葡萄需要充沛的阳光,然而这里的阳光太毒辣了一些,而土地又是那么干燥,如果没有树荫,嫩绿的葡萄藤很可能会被太阳给晒干。
不远处是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流,原本水还算清澈,还有水鸟在泥地里寻找食物,然而它们仿佛察觉到了什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她也感觉到了,在一切都变得糟糕前想要离开这个美丽而安宁的地方。
紧接着她睁开眼,她发现自己还在睡前躺下的那张床上,窗外还是比利时的风光。
玛格丽特就睡在她的床边,乔治安娜蹑手蹑脚得从她身边走过,拿起了挂在一旁的斗篷,然后就这样穿着晨衣出了门。
她来到了马厩,找了一匹马,然后骑着它来到了昨天早上波拿巴带她来的那个湖边。湖面上依旧雾气缭绕,她下了马之后走到了昨天下水的地方,没脱衣服就跳入了水中。
冰冷刺骨的湖水很清澈,让她从梦里那个干燥、炙热的地方“冷却”下来。
不论法国的报纸如何封禁,英国还是将在阿克城发生的一切都披露了,没人能否认那是波拿巴一生中所做的最残酷的事之一。
然而在场的大部分军人却支持处决那些土耳其俘虏,因为他们杀死了去和谈的特使,对他们来说,己方一名士兵的鲜血比“数千敌人的性命”更重要。更何况当时阿布基尔海战已经打过了,埃及远征军和法国的联系已经切断,他们没有足够的食物养活那么多人。
霍布斯曾经说过,取得权力的方式是使用战争让对方服从他的意志,并以此为条件赦免他们的生命。
法兰西院士们在1792年曾经就关于要塞抵抗与投降展开了辩论,这起源于18世纪广为流传的艾默里赫·德·瓦莱勒的理论,在这位哲学家认为在战争中法律是必需品,一个进行“正义”战争的国家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解除敌人的武装,但杀死敌人只能在作战时,而不是在他们“已经放下武器时”。
这场辩论后来在立法议会上继续,许多法兰西院士身兼着立法议员的职位,其中包括卡尔诺的兄弟。当时法国正在打仗,战争法的存在很有必要,不过和法兰西学院辩论的题目不同。
立法者们可能没有听说过“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东方格言,古罗马军团中存在十一抽杀令,对叛乱、哗变、大规模临阵脱逃或溃败的部队进行集体惩罚。这一手段被法兰西共和国沿用了,当逃兵不再是可耻,而且还要被枪决。
可是要塞也同时是平民的避难所,当战争开始时,住在村落里的人会跑到要塞中去,每当要塞被攻占时,有时居民会和守军一起顽抗,保证“防线不崩溃”,因为他们的妻儿老小都在要塞里面。
如果按照一开始立法者们说的,在“防线崩溃之前”投降,违者一律处死,那么居民和守军将一起被置于死地。这样一来就完全没有就瓦泰勒的理论“战争中法律是必需品”进行讨论了,反正结果和暴君率领的土匪军队一样。
然后立法者们加上了一个特例:当战俘太多,军队养不起时,或者无法看住他们时,人们是否有权处死他们?或者必须冒着被他们在别的战场反攻的风险把他们送回去给敌人增加兵力?今天,这个问题不再是难事,这些战俘要发誓在一段时间或直到战争结束后都不再拿起武器,之后他们便可以被释放。
在夺下阿里什之后波拿巴还算“遵纪守法”,在让战俘发誓不经过雅法或阿克返回大马士革后放了他们,可是在攻克雅法那天,有几百名守军被认出来是阿里什发过誓的人。
许多在欧洲战场上发生,被认为“合理”的事在“东方”是不适用的,波拿巴的辩护者们认为阿克的敌人不适用战争法。
另外还有一种被瓦莱特认为是“特例”的情况,那就是当敌人的罪行已经超过万民法的,特别是当他们也违背了战争法时,投降了也将一并处死。
人在复仇心切的时候动手才不会有犹豫,等他们冷静下来了,就很难下手了。
被分配到这个“任务”的上校拒绝执行命令,最后还是贝尔埃蒂亲自干涉,才由一个军团接受了这项“工作”。
而在得知投降后也将被处死,从某种意义上也形成了一个冷酷的“范例”,土耳其人宁可战死也不投降。
有很多人在经历了这一切后,再也无法重回正常的生活了,那些留在后方、远离战争的人不理解他们经历的一切。杀人是犯法的,可是在战场上杀人却是合法的,尽管这个时代很多人都认为雅法和阿克是“可怖的必要之举”,不过还是有很多人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乔治安娜在感到窒息时浮出水面。
在制定法律时不论如何考虑周详,最终在实际应用中都会出现问题,更何况还会有人专门钻空子。
她在冻僵之前游到了岸边,用魔杖将身上的衣服弄干,就在她打算弄干头发的时候,她听到了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