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1 / 2)
大年夜是一个年坎,大年夜之前,所有人都仿佛在筹备一场战役,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定要打个漂亮仗,吃完年夜饭,已经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人也松懈下来了,翻了新春,忙累了一整年,一月是个走亲戚放松的日子。
日子一放松下来,就过得格外快,初六沈牧就开始上班了。
阿宝还没有开始上学,柳烟凝在初八也要出门上班了。
柳烟凝心里是愿意去上班的,她的生活已经四年都一成不变,她需要站在另一片天空下呼吸不一样的空气。
可她心里又挂念着阿宝,这两天都在给阿宝做心理建设。
“妈妈早上九点钟去上班,下午五点钟就回来了,你跟秦姨在家里,你可以去跟毛宁宁玩,但是不能跑出大院,好吗?”
如果是阿宝上学之前,妈妈要去上班他肯定会不适应,但是阿宝都已经上了三个多月的学,上学跟妈妈上班一样,也要白天跟妈妈分开,所以阿宝接受得很好。
甚至还主动安慰柳烟凝,“妈妈放心吧,阿宝在家里会乖噜噜的,不会跟小朋友打架,不会放火炮,也不会乱跑的!”
过了个年,阿宝的小身板更加壮实了,柳烟凝特意在一面墙上选了块地方,每个月阿宝都会在上面留下一个痕迹记录他的成长。
昨天阿宝才去更新了记录,他比一个月前高了半个指头厚。
初八这天,柳烟凝花了四十分钟画了一个精致的妆容,头发也精心地烫成了更加职业的小卷。
阿宝从门口跑进来,看到妈妈正捏着那一小瓶她非常宝贝以至于阿宝都不能碰的蓝颜色的小玻璃瓶,往脖子上轻轻一摁,无数细小的水珠喷洒了出来,阿宝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皱着小鼻子猛地吸了一口。
“妈妈!好香呀!”
柳烟凝对着镜子抹上了口红,扭头对阿宝笑,“宝贝,妈妈要出门了哦。”
阿宝愣愣地看着妈妈,她穿着一件乳白色的皮草外套,腿上穿着一条黑色皮裤,看着比平时还要漂亮。
“妈妈,你好漂亮呀!”阿宝跑到妈妈身边,拉着柳烟凝的手,稀罕地闻个不停,他最喜欢妈妈这瓶香水,浓淡得宜,但是妈妈很少用。
“宝贝,妈妈出门了,等妈妈回来,给你买肯德基的吮指原味鸡,好吗?”
阿宝连连点头,“好的,妈妈。”
柳烟凝拎着一款卡其色的包,踩着过膝深筒高跟鞋出门了,这条水泥路,沈牧没事的时候就会扫一扫,上面偶尔有些鞭炮纸,整体很干净。
来到门口,柳烟凝伸手招了招,一辆的士缓缓地停了下来,她上了车,前往市中心最繁华的街道,安娜的时尚杂志工作室就坐落在那里。
大门入口有保安站岗,寻常人没有办法上去,柳烟凝报出了安娜的时尚杂志公司名字,并表示自己是来上班的。
保安看了看她通身不同寻常的气派,没有去核对,直接放她上去了。
安娜的公司在十七层,电梯缓慢地在十七层停了下来,电梯门一打开,柳烟凝简直以为自己到了高级商场,灯光夺目耀眼,挑高四米的办公室到处都亮如白昼,绿植鲜花随处可见。
地上铺着白色瓷砖,光可鉴人。
前台是个穿着职业西装的小姑娘,看到柳烟凝走过来,主动询问她,“您好,请问您是过来办事还是找人?”
柳烟凝笑道:“我是柳烟凝,我是过来入职的。”
前台小姐显然知道这事,“哦,原来是柳小姐,我带你去人事经理董总的办公室。”
柳烟凝跟着她往里面走,柳烟凝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了,这办公室明亮又高级,有种浑然天成的大气,她还没有开始工作,心里就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董总是个四十左右的女人,她不像现在的主流审美那样留着长卷发,而是留着一头不多见的利落短发,短得跟男人差不多。
前台小姐轻声说道:“董总,柳烟凝小姐来了。”
董总穿着格子西装,看到她衣服这样薄,柳烟凝才恍然发现这办公室里面温暖如春。
董总不动声色地从上到下地打量了她一眼,笑道:“haveaseat,please。”
柳烟凝从善如流地坐了下来,熟练地地用英文表达感谢。
董总开始询问她的工作史,同样是用英文,柳烟凝都可以对答如流,董总的眼里流露出了满意的意思。
“烟凝,我知道你跟安娜是好朋友,你的能力无需质疑,但是你还缺乏一些经验,程天宝创办的FASHION杂志你知道吗?”
柳烟凝摇头,她确实没有听说过。
“没听说过也正常,他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创办了这个杂志,火了几年,到现在销量已经很少了,所以说我们也并不是国内首创的时尚杂志,有FASHION作为前车之鉴,我们可以学习他的经验,这
本杂志发行的每一期,我们都已经收集起来了,你上班之后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整理这些杂志,从中整理出好的和不好的经验,好吗?”
董总站了起来,带柳烟凝到了她的办公室。这是一间独立的办公室。虽然没有董总的办公室大,但是阳光可以从窗户直射进来,依旧宽敞明亮。
阿宝独自待在家里的第一天,上午他去找了毛宁宁,下午,他就想妈妈了,从毛宁宁家里回来,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不时地就看向墙壁上的挂钟,计算着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秦姨坐在一旁织毛衣,看样子就是给阿宝织的,看阿宝呆呆地看钟表,“阿宝,快过来,秦奶奶眼睛又看不见了,你来帮奶奶穿纽扣好不好?”
阿宝应了一声,过来帮秦姨穿纽扣,穿好之后,他又坐着发呆。
秦姨看得心疼,“奶奶送你去找宁宁玩好不好?”
阿宝摇头,他已经跟毛宁宁玩了一个上午,他想妈妈,实在是提不起心情出去玩了。
柳烟凝是五点五十到家的,到点了她就下班打车去买了肯德
基才回来,阿宝听见了妈妈那标志性的高跟鞋的踢踏声,冲到了门口,果然看到妈妈的身影,“妈妈!”
上了一天班的柳烟凝丝毫不见疲惫,反而容光焕发,她扬了扬手上KFC的包装纸袋,“宝贝,妈妈回来啦!”
阿宝像个小炮仗似的冲到妈妈身边,一把抱住柳烟凝的双腿,依恋地喊了声:“妈妈!”
柳烟凝摸了摸阿宝的小脑袋,她最能感受到阿宝情绪的变化,阿宝虽然已经去上了三个月的学,但是过年的这段时间,他跟柳烟凝几乎是寸步不离的,天性中的依赖又冒了头。
“宝贝,你今天在家乖不乖?”
阿宝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妈妈,我上午在毛宁宁家里玩,下午一直在家哦。”
他没说自己在等妈妈回来,他看到了柳烟凝脸上那抹不知名的喜悦,他敏锐地察觉到,如果自己表现得太想妈妈,妈妈会担心的。
柳烟凝拉着阿宝胖乎乎的小手,来到了毛宁宁家门口,毛宁宁在唱歌,但是走调有些严重,听不出是那首儿歌。
柳烟凝走了进去,这才发现毛晓峰正带着毛宁宁围炉烤红薯吃呢。
红薯已经快熟了,香味飘了出来。
“烟凝,阿宝,快过来坐,红薯马上就好了。”
毛宁宁叫了一声阿姨,搓着手等着吃红薯。
柳烟凝将KFC的袋子递给毛宁宁,“宁宁,这是阿姨给你带的肯德基哦。”
毛宁宁瞪大眼睛,看着KFC这三个醒目的大字,他还没有学字母,但是已经认识这三个字了,几乎没有小孩子不知道这三个字母是什么意思。
“哇!”毛宁宁惊喜地捂住了嘴,接了过去,“谢谢阿姨!”
柳烟凝手上还拎着一袋,那是阿宝的。
毛晓峰笑道:“肯德基这么贵,你买点给阿宝尝一尝就得了,宁宁这个小馋猫,春节都吃胖了好多。”
“我今天第一天上班,请宁宁吃个肯德基不过分。”柳烟凝笑道。
毛晓峰惊讶地问,“上班?你去哪里上班了?”
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在柳烟凝的身上扫过,她穿着昂贵的皮草大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筒高跟鞋,这打扮说是去做客还差不多。
柳烟凝笑了笑,没有说自己具体做什么,毕竟这个工作还不稳定,她今天第一天去上班,也发现了,虽然她是安娜主动找上门来的,但是董总显然也有实权,今天她一去就用英语试探了她一番,然后给她安排的工作也是在考察她的文字能力,柳烟凝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安娜请去上班的,就忘乎所以,她要用自己的工作能力去让对方真正的心生认可。
有了肯德基,毛宁宁连守着都等不及烤熟的红薯放一边去了,自己去厨房找了个盘子,将打包袋里的东西倒出来,招呼阿宝,“阿宝,快过来呀,你一块,我一块。”
鸡块有两块。但阿宝摇头,他虽然觉得肯德基也好吃,但是他现在更想吃冒着香气的红薯,这可是他们家里没有的东西。
柳烟凝也看出阿宝想吃红薯,干脆坐到了一边等着,她不敢离火太近了,怕火星子溅出来,烧了她的皮草衣服。
“雪华姐还没有下班吗?”柳烟凝问。
“可能耽误了。今天就在这吃饭吧,饭我都做好了,菜热在锅里的呢。”
柳烟凝摇头,“我们家饭也好了,看样子阿宝想吃红薯,等红薯烤熟了,拿一个我们就回去了。”
等红薯熟了,毛晓峰找了个碟子,装了四个红薯给她,他们家四口人,少了不够分。
柳烟凝看了一眼,烤盘上只剩一个红薯了,“我给阿宝拿一个就行了。”
“拿着吧,我再烤就行了。”
柳烟凝也就不客气了,她闻着红薯的香味,也勾起了多年的馋虫,接过盘子带着阿宝
回了家。
红薯一掰开,黄橙橙的肉就冒出了热气,柳烟凝就尝个味道,将掰下来的一半递给了阿宝。
“秦姨,你也来尝一尝,这个烤红薯味道不错。”
秦姨从厨房忙活出来,连连摆头,“我前半辈子吃红薯都吃伤了,烤红薯,煮红薯,红薯粥,变着花样的吃,有时候红薯都吃不上呢,我当时就发誓,等什么时候条件好起来了,我要顿顿吃白米饭,再也不吃红薯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红薯吃起来是苦的,现在才是甜的,味道不一样的,尝一尝。”
秦姨坚决摇头,看到柳烟凝母子吃得很香的样子,内心感慨,这就是生在好时代的人啊,连烤红薯都吃得这样香。
沈牧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寒意进来,他带着一顶帽子,脸被大围巾围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沈牧一边脱大衣,一边说道:“过了正月十五,阿宝就要开学了,到时候还是得坐公交车上学才行,骑车太冷了,我骑这一路都冻得手脚僵硬,别说孩子了。”
柳烟凝挑了挑眉,没说话。
阿宝指着盘子里的烤红薯,“爸爸,给你留了一个烤红薯哦,快趁热吃吧!”
沈牧笑道:“烤红薯啊,这东西我好几年没吃过了,小时候上学,每个星期背一袋子红薯去学校,省着吃,一顿吃两根,哎。”
柳烟凝奇怪地问道:“既然你吃了这么多红薯,没吃腻吗,现在还能吃得下吗?”
沈牧摇头,“没有啊,怎么会吃腻呢,当时幸好是大伯家里还有红薯,让我每个星期扛一袋子,要不是这样,我连吃的都没有,红薯就是那个时候我最好的果腹的食物。”
柳烟凝若有所思地点头,沈牧拿起最小的那个,撕了皮,吃了起来,“这红薯没大伯家的好吃,大伯家的是沙沙的更甜更糯。”
吃完了红薯,沈牧问起柳烟凝,“第一天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吗?”
柳烟凝点头,唇角露出微笑来,“很好。”
沈牧见状就知道她是真的很喜欢,放下心来,“那就好,要是觉得太累...”他本想说如果觉得太累就回家,他养他们母子,但是目前,他的工
资都还不够家里开销的,看来得抓紧时间再写两本工具书,多挣点钱,给他们母子一个保障。
一晃到了正月十五,沈牧和柳烟凝都放假了,两人难得一块在家,阿宝很高兴,连毛宁宁家都没有去,在家里陪妈妈。
沈牧将自己关在书房潜心创作,柳烟凝上班之后,就暂时停了小说的工作,没事的时候就看书,书房完全成了沈牧的地盘了。
门被人敲响了,为了不让屋子里的暖气跑出去,门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柳烟凝是从来不让阿宝去开门的,不知道门口站着的是什么人,尤其是之前家里只有她们两个女人的时候,阿宝也养成了不开门的习惯。
柳烟凝走过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人,似乎没想到开门的会是这么漂亮的女人,他着实愣了一下,连忙垂下头,说了一句什么,柳烟凝没听太清楚,这人操着一口西北的方言,但她听见了他话中‘沈牧’二字。
柳烟凝的目光掠过他,男人皮肤黝黑,头上缠着泛黄的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羊毛袄子,蓝布裤子,脚上蹬着一双黑色棉鞋,门口摆着三只大袋子。
这是沈牧老家的人,这个念头飞快地浮现在柳烟凝的脑海中,她问道:“你是沈牧的亲戚是吗?”
她说的是普通话,对方听懂了,连连点头。
柳烟凝叫了一声阿宝,“去书房叫爸爸,就说他老家有人来了。”
阿宝咚咚地跑进了房间,没过一会儿,沈牧就大步出来了,他看到门口的男人一愣,随即露出惊喜的微笑,脚步更加的迫切,“贵林哥!”
沈牧走到门口,上下打量了沈贵林一眼,“你这是从老家来的?快进来!”
沈贵林看到沈牧,也笑了起来,笑容显得有几分憨厚,“俺给你扛了几袋子东西来嘞,快扛进去。”
沈牧从鞋柜里找出干净鞋子放在地上,对柳烟凝说道:“这是我大伯家的大哥,贵林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