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注册公司(1 / 2)
第一桶金怎么赚?躺着赚还是坐着赚?
兴奋了一夜,直到天明他才沉沉睡去。
醒来后,李山河看着已经高居天中的太阳,翻了翻日历,先去花旗银行,留在香港的八叔汇过去他仅剩的一万日元。
自己即将发达,这种小笔金额,应该是最后一次汇了。但对香港的八叔来说,一万日元却能改善很大一部分生活。
“八叔,天气冷了吧,别用拐杖了,也不要把钱都攒着了,日元这么坚挺,好一点的轮椅也不贵了,之前一起去看过的那款就不错,不需要为我省钱,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工作……”
絮絮叨叨上百字,直到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他才恍然发现超字数了,犹豫半天,划掉大半,只留下让八叔好好生活那一段。
看着工作人员递给他的收据,李山河叹息一声,出了银行,坚定了自己要赚大钱的决心。
手机的价值毋庸置疑。但如何发挥价值,则有很多种不同用法。
投稿?nonono,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他现在第一个想要做的就是,去注册一家公司。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市场最封闭的地区之一。外国人在日本注册公司非常有难度。
封闭到什么程度呢?外国人注册公司,不能是独资,必须是合资企业。就这个条件,还是美国经年累月对日本渗透之下,才撬开的一丝墙脚。堪比中国刚改开那阵子。
李山河兜里没钱了,只好沿着马路一路小跑,回到昆仑饭馆的时候已经汗透衣襟。他顾不得擦汗,翻了翻报刊架上提供的报纸,却没有找到。
他抬头问:
“恭子,前些日子店里订阅的《东京华侨日报》放在哪里了?”
“在柜台下面。小李哥,你找这个做什么?”
“哦,随便看看。”
弯腰在柜台下找到了报纸,李山河坐在凳子上,翻到广告版,找了片刻就发现了自己的目标。
他在一个电话号码上划了两下,然后拿起柜台上的电话拨了过去。
对面传来很糟糕的中文:“泥壕,请问泥有什么须要?”
李山河皱着眉头:“我懂日文,说日文吧。”
“那就好。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我想开一家公司,你们是进行这个代理的吗?”
“是的,先生,本公司承办一切华侨中介业务,其中就包括公司执照代办。”
合资企业手续繁琐,这第一条就打消了许多玩票的人。
不过嘛,资本主义社会,有钱就不是问题。许许多多的中介公司就顺势出现,李山河现在联系的“亚欧中介”就是这么一家。
李山河夹着话筒,拿笔快速在本子上记下约定的时间:“……行……下午三点我有时间……好的,早稻田站前的上岛咖啡……ok,没问题……”
挂了电话,李山河呼了口气。
这个年代,这种中介行业,并不是很规范,多半都有暴力社团的背景。李山河虽然不想和他们打交道,但华人在外,有些东西怎么也绕不过去。暴力社团在日本是合法产业,更助长了这种灰色产业的蔓延。
幸好,中介业务还算是正当生意,想来对方也不会蠢到派一个胳臂印着纹身的大汉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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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前的咖啡馆,李山河提前赶到了这里,看着外面行走匆匆的路人,独自品着白开水。
“李山河先生?”
来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染着一头金发,让李山河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是我,坐吧。”李山河指了指对面的座位。
那个青年先是鞠躬,然后才落座道:“很抱歉,鄙公司经常和欧美人士打交道,所以我才染着金发,让您见笑了。在下是亚欧中介株式会社的社员,谷口森马,还请您多多指教。”
李山河恍然,接过名片:“我是李山河,如你所见,中国人。请多指教。”
谷口森马开口就道:“是的,李山河先生,您的单子已经转移到我这里了,您这次是来缴清过往欠费的吗?”
李山河有了不好的有预感:“等等,你说什么欠费?”
“您忘记了吗?”谷口森马拿出一个文件夹,“您在……1966年10月22日,在本公司的帮助下注册了一家公司,每月应缴纳1万日元的日常运营费用。已经积欠了一年多了呢。”
我名下竟然还有一家公司?
虽然知道不太可能,李山河还是忍不住道:“这家公司的营业额是?”
“您说笑了,目前营业额都是负的,还需要您不停的注入资金那。”
靠,就知道如此。
李山河自嘲的笑笑,也是啊,前任不坑他就算好的了,怎么可能留下一大笔资产等着他去继承呢。他喝了口咖啡,“那,公司的名字是?”
“美苏电器。”
李山河差点被咖啡呛到,这名字也太大气了点……后来他想明白了,应该是国美+苏宁,各取一字而成的。
“这个公司先放着吧。我现在有别的事要咨询,”李山河擦干净嘴角的咖啡,“注册公司的流程你再和我说说,我忘了。”
谷口森马保持着职业笑容,道:
“那么,恕在下冒犯了。请问李先生,你有加入日本国籍,或者近期内加入日本国籍的打算吗?”
李山河坦言道:“没有。”
“这样的话,您想要注册公司就有些麻烦了。不过,解决麻烦正是鄙社的强项。”谷口森马拿出一份说明文档,“既然您找到了鄙社,就应该知道了《外国人投资法》吧?”
李山河点头道:“没错,这个法律规定,外国人是不能直接在日本注册公司的。我觉得这个法律很不合理,太固步自封了。”
堂堂的资本主义国家竟然如此闭关锁国……怎么比社会主义国家还难伺候啊!
谷口森马笑着耸耸肩:“也正因为这样,才有了我们中介公司的生存空间啊。按照外国人投资法,外国人虽然不能直接设立全资公司,却可以成立合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