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黑风联手,与虎谋皮(1 / 2)
方余刚打算发作,却又使劲吞了吞口水,把心中的火压了下去。
别说她现在十分实力已耗掉了九分九,就算她还有鼎盛实力,也不可能这么轻松就宰掉两头六阶沙狼,更不用说两剑杀死七阶妖兽沙狼王了!
她回头看着他的脸庞,原本油尽灯枯的苍白脸色、乌青嘴唇,此时重又充满了血色,疲累得如面条的身躯重又如枪杆般笔直,好似那伤痕累累的身体,又爆发出了无尽的力量!
甚至,他的实力似乎又有了极大的提升,方余很怀疑,如果都是完好无损的,就算半步八阶的沙狼王,恐怕也不一定能斗得过此时的唐逍!
他是怎么可能半死不活的时候,还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力量的?
其实唐逍此时也在纳闷,但现在不是他纳闷的时候,沙狼王死了,危险却并没有解除!
周围的沙狼已经拥上来了,上百头五阶沙狼中间,混着至少十头六阶!
唐逍也不知道,吞云剑传给他的这道力量,到底能维持多久,但他知道他必须冲出去。
他一把将方余甩到背上,沉声道:“抱住我脖子!”提起吞云剑,便如闪电一般掠出,一剑把一头五阶沙狼挑飞,再一剑,又砍倒了第二头。
方余小脸刷地红了,却并没有反抗,也许是不敢,也许是不愿。她只是把俏脸埋在他的肩膀上,仿佛那已浸满鲜血、冰凉沁人的肩膀,却是她最温暖的归宿!
当然她也知道,其实并不是,所以在终于从狼群里冲出来之后,她立即就挣脱下来了。
她的内心没有一丝留恋,因为她知道,眼前这个人,多半还是会成为她的敌人。
而且此时的唐逍也再次到了强弩之末,根本就没有力气还能背着她了。
但两人还不能停下来,狼群已经从狩猎变成了复仇,他们杀了沙狼王,它们就会与他们不死不休,所有的沙狼都紧紧追赶着他们,哪怕它们的队形已经稀落了许多。
至少二十余头沙狼,其中有四头六阶的,连同沙狼王一起,都躺在了饮风鸾雪双戒之中。
而代价就是,两人身上都新添了好几道伤口。
两人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往前跑。黎明前的黑暗分外浓重,两人也不知道都踩在了什么地方,偶尔也会踩到毒蛇毒虫,所以又被咬了好几口。但这些伤对他们而言似乎都不重要了,如果不能从狼口下逃出去,他们甚至连毒发身亡的机会都没有!
幸好,纵然在浓重的夜色中,他们也比狼群跑得快,在逃了将近一个时辰之后,当东方露出一丝曙光之时,他们终于逃了出去,身后再感受不到狼群的气息了。
一停下来,方余就仰面朝天倒在地上,高耸的胸脯拉风箱一般起伏着,若不是唐逍也蹲在地上,紧闭双目,还真让人担心,他能不能在这样的诱惑中坚持下来。
可是他知道,现在仍然不是他们休息的时候。
“不……不能多呆……天快亮了……要是狼群……追上来……”
气喘吁吁的他,都不能说一句完整的话了,不过方余还是听懂了他要说什么。
她朝他伸出一只小手,拉着他的手站了起来,沉声道:“你说得对……还得走!”
两人往四周观察了一下,马上找到了逃命的方向:侧前方有一个狭窄的谷口。
这谷口只有一丈来宽,两侧都是笔直的峭壁,好像有人持着剑,从半空中猛劈下来,把一面山崖劈成两半,就形成了这个谷口。山谷里黑漆漆的,阳光还没能照进去。
身后又传来了狼群的味道,两人对望一眼,连忙朝那山谷里跑去。
幸好这山谷虽然狭窄,地面却很平整,而且直往里走了数丈,也没有看到一条毒蛇、一只毒虫,只是迎面有一道道旋风袭来,吹得他们脸上火辣辣的疼痛。
而且越往里走,这风好像就越猛烈,虽然这种变化的幅度很小,还是让他们发现了。
“这倒有个好处!”方余回头看着谷口,冷静地道,“这风把我们的气息吹出去了,狼群就不知道我们朝这边走了。唐公子,趁着这个机会,我们看谷底有没有出去的路?”
唐逍却摇摇头:“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方姑娘,找个地方,先处理伤口吧。”
大概是老天终于想起来要眷顾他们了,这次他们很幸运,走了没多久,就在一侧的山崖下找到了一眼清泉,先用几个大水壶装满了清水,两人再轮换着洗澡、清洗伤口、敷药、包扎,把方余带着的一大捆白布都用完了,终于才处理完了所有伤口。
两人所受的伤加起来,恐怕已经不止三十四处了。
除了三年前受到火鸾峰追击的时候,唐逍还从来没受过这么重的伤。
处理完了伤口,两人就倚在泉水边休息。
方余小脸有些红晕,她背上有两道伤口是唐逍帮着处理的,一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展露了那么多雪白的肌肤,而他的大手曾抚摸过她光洁的后背,她就觉得两颊火热,心里痒痒的。
唐逍心里倒是古井无波,别说只是帮方余处理一下伤口,就算她脱光了站到他面前,他大概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因为他心里已住了人,在她没搬走以前,别人是住不进来的。
他只是吃了些干粮,又拿出炼丹炉炼制了两炉丹药,一炉疗伤的,一炉恢复真气的,各分了一半给方余,然后便站起来:“走吧,抓紧时间。”
两人继续往山谷里走,又走了两个时辰,才再次停了下来。
不是找到谷底了,也不是狼群追上来了,而是风太大,没办法往前走了。
这两个时辰,他们大概走了二十余里,在谷口感觉到的微风,到了这儿已经变成了足以蚀魂剔骨的飓风,猛烈地打着旋,就像一面墙挡在两人面前,让他们一步也前进不得!
方余本想硬闯过去的,但只往前走了一步,就像撞在棉花包上一般,被震得接连后退四五步;她不服输,倾尽全身真气,却看到飓风里有几块漆黑的东西冒出来,仔细一看,顿时脸色大变:竟是五六块已被吹得焦黑的肉,看那形状,却像是一只兔子被肢解了!
而且,她看得很清楚,那兔子的耳朵是金色的,尾巴像一把大扇子!
这种妖兽她认得,叫做“金角睨兔”,变异妖兽,品阶高达七阶!
虽然兔子都是温顺的,但这种金角睨兔凭借着一种名为“火术瞳眼”妖术,一向横行在山林之间,就算遇到八阶妖兽,也有一战之力!
方余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大阐戈壁,也不知道它怎么会被飓风吹成几部分,她只知道,不管从境界、实力、还是防御上,她都远远不如金角睨兔。
她如果贸然闯进飓风之中,恐怕一瞬间就会被肢解掉!
她不由转过头,望着唐逍:“唐公子,现在怎么办?退回去吗?”
唐逍皱着眉,闭着眼,像是在体悟这股猛烈的飓风,没有回答。
方余也没有催促,静静地等待着,一边努力抵抗着那刮得她周身发痛的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