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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起雨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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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密布,才下午四点整个井和市的天空就昏暗的不透光,阵阵大风刮过还夹杂着尘土。雨要下不下,不流通的空气让人感觉实在闷得慌,这天气真是糟糕透了。

诊所里一个客人都没,光线暗暗的,林漫瞟了眼手机,还是没有梁青维的消息,心里更加沉闷。起身去开灯,顺便把诊所的玻璃门拉出一条缝来,望了望门店对面的井和广场也空无一人。

本打算要不索性关了店回家,可又转念一想,到家也是一个人,而且自己也马上要从这门店搬走,于是生出留恋,坐下继续翻起了手上那本新闻书,却一行都看不进去。

说起来,情侣之间置气发生争吵是常有的事,可林漫和梁青维在一起快六年却从未吵过架。这让梁青维的一众好友,用理性或者成熟这样的词汇来评价他们之间的感情,还纷纷表示羡慕不已。林漫听到后觉得有点儿讽刺,她心里其实清楚,自己跟梁青维不过是用一种类似于冷战的方式去处理矛盾,并每每冷战到最后,都是她选择了退让。

正走着神,林母来了电话,林漫接起,“喂,妈,怎么了?”

“你在哪儿呀,小漫。”林母摘下围裙坐在沙发上。

“我在店里呀。”

“不是下星期就搬回来了吗?怎么还在店里待着。”

“我闲着也是闲着,房租都交到月底了,下星期搬走本来就亏,这两日开着偶尔有人来买点狗粮猫粮啊什么的。”

时间过得说快也慢,林漫在井和怎么也待了三年,林母知道她心里说什么也是有些不舍的,“我是怕你累着,光收拾店铺、打包行李你年前就忙了两三个月,这两天得空你就多休息休息。”

“没事儿,我不累的。”林漫问,“林昂呢?”

“今天周日和朋友出去打球了。”

林昂现在读高二下半学期,学校课程安排得紧,一周就休息一天,但他爱运动,每周日下午他都会出去。

“这个天气打球啊。”林漫看了眼店外,黑压压的一片,乌云都快压在了行人头顶上了。

“咱们这儿今天天气很好啊。”林母笑了笑,“是井和预报要下雨,我早上还提醒你拿伞,你带了没?”

“哦,对,带了,脑子里想岔了。”林漫失笑,这样错乱的情况常有,比如林昂有时候和她说起来,家附近又开了哪家小吃店特别好吃,她脱口就让林昂带一份儿给她,说完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另一个城市。

“下雨注意别着凉。”林母顿了顿,试探地问了句,“你搬回来,青维他们家那边真没什么意见?”

“没呀,他们能有什么意见。”

“那就好,我是怕你们之后因为两地隔得远,生出什么不愉快。”

“不会的。”

离家的人总是报喜不报忧的,林漫没和家里说梁青维其实并不赞同她搬回南城,连梁母都摆了好几天脸色。两人已经冷战了小半个月,这半个月他们也就在微信上说些无关痛痒的话。

她本就性子柔,哪怕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干撕破脸的事儿,但时间长了,她的心情自然就堵的就和这天气一样,指不定哪天就爆发了,毕竟人也不能老憋着。

打着电话看见诊所外放的牌子被风吹得七零八落,她起身出了店门,弯着腰一手收着拒绝停车的黄色提示牌,另一手拿着手机,嘴里嗯嗯啊啊的和妈妈闲聊着。

收到第三个牌子时,自己眼前的地面上猛然吧嗒吧嗒落了几滴血,吧嗒吧嗒。

落在水泥地上的血珠让林漫一惊,随即抬身,诧异地看向忽然站在自己面前的人,对方的手臂正在流血。可还没看清楚人,霎时间闷了一整天的天空哗地下起了倾盆大雨,豆大的雨滴不给人任何喘息的时间就迅速往下砸。这感觉像天上有人直接拿着一大盆水往下泼,地面在瞬间就被雨水浸湿,地上的血液也被冲刷得一干二净。

林漫赶紧和林母说下雨了,挂了电话就往店里跑,跑到店门檐前回头,却看到那个男人还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只是侧身隔着大雨望着她。林漫瞧着他还在涌出鲜血的手臂,着急地冲他招手,“进来啊!”

医者仁心,没什么迟疑就把人带进了门,她说了句“稍等”,然后就放下手机跑去拿消毒包扎的用具,回来的时候还递给他一条毛巾。

“坐。”林漫让这人坐在高脚凳上,自己站在他跟前,握住了他那只有些冰凉的手,小心地将他黑色卫衣的袖子又往上挺起了些,避免碰着伤口。

“消毒会有点疼。”她专注地注视着他手臂上的伤痕,夹起医用棉蘸上碘伏在伤口处消毒。

凳子上的人还是不吭不响,让林漫眉头蹙起,抬头瞥了他一眼。这才看清他的样貌,却与对方视线相撞,两人距离又近,她回避了眼神,把注意力放回包扎上。

按压了几次止住了流血,林漫边给他缠着纱布边在脑海里回放这人的长相,寸头、高鼻梁、眉骨分明、容貌硬朗生得好看,可眼神……

她找不到形容他眼神的词,但觉得他要是换个发型会更帅,虽说现在这个造型让人一眼难忘,但头发实在太短,像刚从监狱里出来的人。陆斯回视线下沉,看向林漫包扎的动作,她的手修长干净,皮肤白皙,手腕处空无一物。因为刚刚淋了雨,她的发鬓湿着簇在一起,其余的长发微卷披在身后,额头光洁,眉眼看起来有几分古典美人的韵味,和自己三年前见到的样子没什么差别。

只是,她不曾记得过他。

包扎结束后,林漫有职业习惯,不放心地问道:“还有没别的伤口?”

陆斯回摇摇头,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没了。”

声音竟也很好听,可说的词太短,低音一划而过像被短暂敲了一下的钢琴键,林漫想再听得清楚些却也一时不知怎么开口对话,低头收拾着医疗工具。

“我能再待会儿吗?”静悄悄的氛围里骤然传来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有种莫名的辽阔感,深远而汹涌。林漫的听觉得到满足,可心里却有些不满,感觉对方没有道谢的打算,虽说为他包扎伤口是顺手的事,自己也没想求回报,但还是觉得不舒服。

她望了望店外的大雨,就算现在下班,一路走回家也一定会被淋个透透的,便点了点头说:“随意。”

因为屋外雨声的缘故,店内显得更加清静,林漫坐下接着翻起刚刚读的那本书来,心里暗自打量着这个坐在不远处,安静又落魄的人。

他身上穿着的黑色卫衣能看出来是几年前的老款式,年龄应该比自己稍长两三岁,可发型又那么黑社会的架势,照这样推算,眼前的人像个三十来岁一事无成的混混,但是——

思绪被对方太过直白的眼神打断,不是林漫自作多情,是他的目光真的始终落在自己身上,两分钟过后,她实在忍不住问他,“你是在看我吗?”

问完几乎没有任何间隙,就听到他的回答,“嗯。”

这倒是让林漫一下愣住了,完全没想到他会承认,一时竟不知如何应答,顿了几秒才问,“看我做什么?”

“看书。”陆斯回的眼神落在她手里那本书上,他回答得都很快,直来直往。

她想了下他话的意思,是说他在看自己读书吗?这有什么好看的?

雨没有停的迹象,聊聊天总比干等着强,“你看过这本吗?”林漫放下那本《新闻真相》,书的作者是钟客行。

“嗯。”陆斯回观察着她的面目表情,看她会作何反应。

在听到他肯定的回答时,林漫也只是点点头,没觉得意外。一个人的外形容易乔装改变,但随身带着的气质却藏不住,从她的观察来看,即使他真的是个混混,也是个会读很多书的混混。

但就算她观察力敏锐,也无法得知陆斯回何止是读过这本书,他甚至能够将整本书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林漫突然想问问他叫什么名字,又觉得自己和他一定不会再见面了,问来做什么。但不会再见了不更应该问问名字吗?

心里又冒出一期一会这个词,说一辈子就见那么一次的人,要好好对待。想想自己对他还不错吧,救死扶伤她可是占了一半,便酝酿了几秒开口问正在看店外大雨的他,“你叫什么名字?”

问完又觉得直接问对方的名字有些不礼貌,补了句,“我叫林漫。”

陆斯回望向她,这次反而没有秒回。

就像两个人故事的终点,是忘记彼此名字的那瞬间,这人啊,在得知对方名字的一刻,故事就开始了,不是吗?陆斯回看着在暗暗柔光下的林漫,心里流出隐秘的挣扎。

屋外的落雨像是碎了一般,砸在地上又溅起,林漫也望着他,终于在闷闷的雨声中,听到了他好听的声音,听到他说:“陆斯回。”

故事,起风了。

听到斯回二字,她就立刻想问问他是哪两个字,“是哪个斯,哪个回?”

门在这时却被推开,雨水的味道随之从门缝中灌了进来,将诊所里原有的气氛扰乱,她侧目看到梁青维进门。

梁青维一进来就看到了门右侧坐着的男人,问林漫,“有客人?”

林漫坐着没动,淡淡地回,“嗯。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梁青维将黑色的雨伞竖在门口的伞架里,雨珠滚在了地板上,他走到林漫身旁,俯身低声在她耳边说:“不生气了,好吗?”

鬼知道为什么林漫脑海里第一反应竟然是,虽然梁青维的声音已经足够动听,但与那个男人的嗓音相比起来,就显得逊色。两人说话,有外人在不合适,陆斯回的着装打扮和他手臂上的包扎,让梁青维大致判断出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便下了逐客令,“这位先生,我们要下班了。”

店内只开了一排的灯,一半明,一半暗,一半隐晦,一半清醒。陆斯回仿若瞧不见梁青维这个人一般,视线依旧只落在林漫身上,站起身凝视着她的眼睛说:“逝者如斯的斯,回家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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