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大小姐要见你(1 / 2)
其他人都从虚拟宇宙中离开了,除了林攸。
她现在正在大陆西方的一座普通的山上。
山上布满了火红的枫叶,落日下,整座山都仿佛在燃烧着,那样鲜艳的颜色,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
坐在悬崖边,林攸曲着右腿,右手随意的搭在腿上,左手捏着一个银色的酒壶,正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
风吹起她的长发,也带动了她的衣摆,林思和诺伊斯远远走来,同时看到了那一幕。
两人同时停下了脚步,没有再上前。
林思突然难过的闭上了眼睛,诺伊斯奇怪的看着她,“怎么了?”
“诺伊斯……大王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作为从一开始就待在林攸身边的人,没有人比林思更熟悉她,在她还是一只眼镜的时候,她见过林攸最开心最美好的样子……
而如今,只是远远的看着,她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从林攸身上传来的那种刻骨的孤独。
诺伊斯叹息了一声,“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
林思睁开眼睛,看向诺伊斯。
诺伊斯的眼神有些放空,“我看到了主人……”
林思的心中微微一震……
“我在主人身边三千年了……每当她独自一人的时候,我远远的看着她,就好像现在看着林攸,你知道吗……刚才的那一瞬间,我还以为主人回来了……”
和容卿相像,对于林攸来说,并不算什么好事,她虽然和清霖融合,但是并不想接受清霖的感情。
“大王……”林思缓缓走近,轻声唤到。
林攸转头看向她们,嘴角勾起一抹笑,“来了,这里风景还不错,也亏你们可以找到。”
看着林攸的笑,林思的眼眶微酸,“那当然,我是谁,没有我查不到的事。”林思笑着吹牛。
林攸也没揭穿她,只是晃了晃酒壶,“好了,说吧,不让我离开是因为什么?因为之前那个让我去特雷姆小宇宙找她的女人?”
诺伊斯和林思都知道以林攸的聪慧,不会联想不到那一日的事情,两人沉默了一会,对视了一眼,还是诺伊斯率先开口了。
“那天抓住你的人,就是阿尔法。”
“嗯,我猜到了。”林攸说道。可以让她毫无反抗能力,甚至连抵抗的心思都生不起来,只能是那个传说中可以和宇盾大老板相提并论的阿尔法王爵。
“救下你的人,是宇盾的大小姐……”林思接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