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有筋骨的宋体(2 / 2)
好书推荐:
综武江湖:我娘子是山大王
万圣之王
重生:从港岛开始当世界首富
换亲后,庶女成了侯府当家主母
画医锦华
贴身高手(明日复明日)
不要种田要修仙
人在不良人,重生开始争霸天下!
重生之不想热血
重生七零,被糙汉老公宠到夜夜求饶
林七月身子微微向前倾,双手撑在桌子上,眼神略显凌厉的盯着杨夫子。
“为什么不让我报名?”
和林七月的眼神对上,杨夫子心里突了一下,突然记起,眼前的女子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恶妇,她能强~上了沈砚,也能瞬间打趴下一群拿着棍棒的男人。
要是他不准她报名,她会不会一拳将他打趴下?
这时候,赵夫子轻轻扯了一下杨夫子的衣袖,提醒他不要节外生枝,也就写一个字的时间,何必去为难她?
今天的比赛连县令大人都到场了,杨夫子也知道不能惹是生非。
罢了罢了,他不和恶妇一般见识。
杨夫子很不情愿的,将纸张铺在桌子上,小声嘀咕:“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一张白纸!”
林七月像没有听到他的话,拿起笔,很随意的在纸上写了一个“好”字。
杨夫子本来还想说一些难听的话,但下一刻,他看到林七月写的字,呆住了。
他从没看见过,有人写宋体可以如此随意,偏偏如此随意写出来的宋体字,竟然是丰筋多力,雄奇奔放。
赵夫子错愕的捧着那个“好”字,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是他见过的,最漂亮最有筋骨的宋体。
宋体书法的特点是丰筋多力,字体结构坚实而丰满,笔力强劲有余,有云游雨骤之势,亦有横扫千军之力。
所以,宋体书法比较适合男子。
他一直以为,只有男子,才能写出宋体书法的真谛。
可现在,刚刚写这个字的是一个女人,传闻中大字不识一个的蠢女人!
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他是打死都不会承认,林七月能写出这样有筋骨的宋体字。
林七月淡淡的问了一句:“这字能不能过?”
杨夫子回过神来,和赵夫子齐声道:“能过!”
不仅能过,还极有可能今年的第一名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