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3:越狱(1 / 2)
“哎,你。吃饭了。”狱卒从牢门外面扔进来一根硬邦邦的面包棍,在地上弹了一下,落到戈德森面前。
戈德森的手铐已经去掉了,他屈膝坐在地上,手架在膝盖上,闭目养神。他睁开了眼睛,捡起脚边的面包,端详了一下,又在腿上敲了敲,发出梆梆作响声。狱卒刚走两步,被他叫住了,“诶你,你过来一下,我有事要和典狱长说,你帮我传达一下。”
狱卒疑惑不解,走了回来:“说吧,什么事。”
戈德森站了起来,走到了牢房前,缓缓地对狱卒说:“你帮我向典狱长道一个谦,就说不好意思,我让他失职了。”
监狱另一边巡逻的狱卒也都在议论这个新抓来的犯人。
“这个犯人真奇怪,昨天亲王还单独审了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狱卒边走边说。
“就是!我听说他还抢了阿巴贡大人的货物,这都没被处死。”
“亲王不让杀,蛮将军应该心里挺恼火的。蛮将军要典狱长不给他吃东西,要活活饿死他,但应该是怕亲王怪罪,这还亲自送来一个面包。不过这面包真的能吃吗,跟块石头一样,感觉这玩意啃起来可老遭罪了。”
撒鲁阿堡,王国财政机构,也是阿巴贡领主的居所。这座堡垒看上去富丽堂皇,打造得甚至比亲王府还要奢华,在整个萨列木王国里,也就仅次于王室宫殿。
撒鲁阿堡和亲王府一样落座于王城内,它由一个中心地堡和周围两个附属建筑组合而成,四周是一个种满植物大院和花木园,这在萨列木这种常年干旱的王国来说是及其稀少的。
地堡是阿巴贡领主的居住和办公的地方,地堡的地下室存储着整个王国大部分的财富,是王国的国库。由于阿巴贡领主掌管国家财政,地位极高,自己也十分富有,完全有能力雇佣大量士兵守护撒鲁阿堡,但是法鲁克国王不允许他这样做,而是下令让亚历山大领主派兵驻扎撒鲁阿堡,保护国库的同时也监督阿巴贡,毕竟国王对这个本性贪婪还十分吝啬的守财奴还是有一定的防范心。
古兹曼亲王轻轻嗅着空气里飘散的细细花香,慢悠悠在花木园踱着步。
“哎呦哎呦!古兹曼亲王大驾光临!好久没见,身体可好啊。”阿巴贡从对面快步走来,矮小的身躯上顶着一颗大脑袋,脸上油光蹭亮,头发几乎掉光了,但是两撇八字胡却留的很长。
阿巴贡笑起来总让人有一种欠他钱一般的不安和莫名的一种让人想给他两拳的猥琐感。
“我身体可非常硬朗,法鲁克大王比我年轻得多都还羡慕着呢!”古兹曼笑着回答道,“撒鲁阿堡的花香还是那么令人向往啊。”
“您看中哪些花我到时候找人给您送两盆!”阿巴贡十分豪迈地大手一挥,望向花木园里一大片的花草,“这么多种类,您随便挑!”
“我其实不是来赏花的,您送我花不如趁早把亲王府扩建的经费交给我?”古兹曼微笑着问道。
“亲王府扩建可不能随便啊,那得好好弄!要弄就弄得让人羡慕,弄得富贵!但您也知道,这一建可是大项目,要花很多钱的,现在商队生意不好做啊,哈苏德安那边的生产总额也不多,很难一下给您这么多钱的。”阿巴贡收回了豪迈的模样,身体缩了缩,眼神飘忽,陪着笑回答道。
“不难为阿巴贡大人,我亲王府的扩建只需要一两条街区,也不用太华丽,我没您那么讲究。”
“您看要不这样,我明年稍微再加一点点边城的赋税,明年,就明年,钱一定给您送过去!”阿巴贡盯着亲王,眼神突然坚定。
“哦对了,您这么久来我这一趟,除了赏花之外肯定还有别的事吧。”阿巴贡看亲王没说话,赶快转移话题。
“倒是有一件事,阿巴贡大人是不是前两天在飞沙镇的商队丢了一枚罕见的血琥珀?”古兹曼掏出血琥珀,“抢您宝石的飞贼被我们亲王府的亲兵逮住了,我来亲自把东西给您还回来。”
阿巴贡一脸惊喜,飞快伸手去把宝石拽回自己手上:“对对对!我还叫亚历山大派人去帮我追回来,他这废物半天也没消息,我正打算去问问您的蛮将军呢。这枚血琥珀啊,这成色,透着光能看到血丝一样的纹路,要是能卖到沙漠那边的卡塞尔国去,肯定能换很多金子…诶?怎么这里边有裂痕?这我还怎么卖啊”
阿巴贡拿着血琥珀对着光边欣赏边说,眼光瞟到古兹曼也凑过来看,立马收进了腰兜:“古兹曼亲王谢谢您啊,还特意亲自来一趟,以后要是有什么我能帮到忙的我一定全力相助!”
“那刚刚我们谈的事不就您一句话吗。”古兹曼笑着暗示。
“哦对的对的!来人!把那边,对,就那边那五盆开得最好的沙漠玫瑰给古兹曼大王送回家里去!那花可香了,您一定喜欢!”阿巴贡招手吩咐道。
“诶,不是花的事。”
“哦哦,您说经费啊,唉,虽然我也很想马上拿给您。但是这事吧,他不能太心急。我尽快,也不等明年了,尽快给您送去。”阿巴贡挠挠头,看见古兹曼脸色不好看,马上补充道,“等过段时间我一定亲自给您送到!我说到做到!”
古兹曼笑意已经全无,脸一黑,一摆手走了。
“古兹曼大王您慢走啊!这花给您送府上去了哈。”阿巴贡微笑挥手。
王城九号大街边郊的忘忧酒馆是萨列木王国一个臭名昭著的地方。
它最初是一个普通的酒馆,人们想来买醉的话,在这里就一定能忘记心里的忧愁,大醉伶仃一番。但是后来换了老板,它不仅售卖酒水,还会暗地里卖一些违禁物品,比如一些暗器,让人吸食上瘾的香料,反正附近的黑市交易都慢慢选择在此进行,因为老板经常贿赂附近官兵,酒馆的地下交易也就安全得多了。
忘忧酒馆被当地人叫做亡命酒馆,而那些经常待在酒馆的“客人们”却将其称作“新绿洲”。在酒馆里你总能找到许多法外之徒,有小偷,有强盗,还有杀手。有时候富豪或者官人需要有人为自己做脏事也回来酒馆,他们会雇佣一些杀手,杀手拿钱办事,从不问东问西,也不拖泥带水。渐渐地,这个酒馆已经不适合普通人来小酌一杯,而是成为了狠人,黑帮的聚集地。
酒馆二楼的一个包厢里,三个人围着一张桌子,桌上有一大盘炸蚂蚱和三大杯酒。坐在左边的那个光头男端起一杯酒猛灌了一口,他长得无比强壮,受过伤的右眼只有眼白,一条长长的刀疤从右眼延伸到嘴唇,比人大腿粗的胳膊上文着一条张着血盆大口的黑蛇。中间的人身材匀称,戴着一顶牛仔帽,长相相对帅气,络腮胡沿着两边头发到下巴,嘴里叼着一根野草,翘着二郎腿,一只手弯曲架在椅子上,另一只手转着一把爪子形状的匕首。右边那人抓着蚂蚱一直一直往嘴里丢,他和光头大个子一比瘦非常多,有些驼背,尖尖的脸上透露着精明,细胳膊细腿长得像只猴子,整个人看上去让人觉得其诡计多端。
“唐,大哥去了快三天了还没有回来看样子是凶多吉少啊。他吩咐过要是三天不来我们就先回去,由你指挥行动。”光头男语气沉重地对牛仔帽说。
“再等等,这还没到三天,我们今天还在酒馆歇着,要是明天日出他还没回,我们就走,不能误了弟兄们财路。”牛仔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