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争之世,逐鹿中原(1 / 2)
“而我华夏儿女……”
赵榛捏着酒杯,愣了半晌,才万分悲痛道:“只怕为金人左右。自相残杀,生灵涂炭!”
他说这话时,内心唏嘘不已。金人残暴而狡诈。攻落汴京后,金人先后扶植张邦昌伪楚、刘豫伪齐政权。险恶用心,不言而明。利用傀儡政权,与当时的南宋朝廷分庭抗礼。陷中原于分裂、战争境地。自相残杀、生灵涂炭,正是他此时心中旁白。
沈充脸上涂着黄粉,看不情神情。但是,眼神逐渐显现释然之色。
屋中寂静万分。沉默得可怕。
赵榛见三人不知如何说好,把杯子缓缓地放下,转念道:“这世道或又是大争之世!逐鹿中原,为未可知!”这一句,一字一顿。清清楚楚地送进三人耳中。
沈充听到这话,心中暗道,果不其然。心中先前的种种疑问,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他虽对赵榛敬佩有加。但是,这个十几岁的娃娃王爷,亲口说出如此浩大的词儿,沈充心中仍万分惊讶:“大争之世,逐鹿中原,王爷莫非?”
赵榛态度有些模糊:“不是……亦是……”
不待沈充回应,赵榛用手蘸了点酒,在桌上画了条线。
“这是黄河。金人此番南侵,所图者我大宋锦绣江山。本王可以断言,汴京陷落之后,黄河以北大部将沦为金寇的铁蹄之下。河东河北,不复为我大宋所有。河西河南,将成敌我两国胶着之地。如果运筹不当,只怕这两地也要步河东河北后尘。”
“韩非子曰,大争之世,伐交频频,强则强,弱则亡。不过,此番我华夏大地大争再起,与东周列国时的形势,完全不同。彼时之大争,乃是争夺天下之正朔。要混一四海,统一国家。此番若论大争,却是外夷入侵。我中原不得已奋起反抗,为中华衣冠文化而争。”
不过,赵榛毕竟来自后世。内心并不把金人当作外族。
话说到这,便停顿了一下。解释道:“金人本高阳氏之后裔,亦是炎黄子孙。韩退之言,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中国退于夷狄,则夷狄之。金人散居夷狄之地已久。长久以往,风俗文化与中原之地差异很大。不过,不久的将来,金人必重回我华夏的怀抱,与我华夏民族重归一体。”
历史确实如此。史实上的女真人,军事上消灭了北宋,文化上却急速汉化。金国,自完颜阿骨打立国,到蒙古灭金,享国一百二十年。但是,文字制度全部来自于宋朝。特别是到了王朝后期,全盘汉化。与中原汉人已经没有差别。
简短解释了几句,赵榛又回到正题。
“当下,金国视我大宋为异族。视若奴隶。金人的文明制度,落后于我朝。行事暴虐无道。把我中原之人当作猪羊。要抢就抢,要杀就杀。烧杀**,无恶不作。”
“但是,我中原之人岂能甘为猪羊,引颈待戮?所以,本王所言的大争,便是奋起反抗。平定外患,捍卫国家,收复国土,救民于倒悬之中。恢复我华夏尊严与荣光。如此一来,这大争就是与金国人一较高下,决一死战。”
“大争之世,即是驱逐胡虏、振兴中华。”
赵榛如连珠炮一般,心中万千感叹如或一般,尽情倾泻。义正辞严。
沈充三人听得荡气回肠。
朱大泰满脸红光。眼泪夺眶而出,泪流满面。激动之下,用头重重磕着桌面,忽然站起来,振臂高呼:“驱逐胡虏!振兴中华!”
虽有醉意,但并非不醒事。情知有些失态,补充道:“许久未听到如此痛快话!痛快,痛快啊!卑职从今往后,跟随王爷。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沈充也为之所动。由衷地赞道:“好一个驱逐胡虏,振兴中华。王爷果真鸿鹄之志。以天下为己任。下官能得到王爷的青睐,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说完,举起酒碗一饮而尽。一改先前文雅做派,图个酣畅淋漓。
董策与他二人相比,冷静不少。只默默地听着。
赵榛又道:“至于逐鹿中原嘛……”
话到嘴边,沉吟了片刻。心中斟酌,未立时出声。
董策不由地伸了伸脖子。咽了口吐沫,不自觉地向赵榛身边靠了靠。竖起耳朵,认真听他说话。生怕漏了一个字。
“当是不得不为!”
“羊群有头羊,狼群有头狼。更何况我中原亿兆子民?没有领头当家之人,岂不乱套了?”
“汴京一旦陷落,我料官家必定落到金人的手中。届时群龙无首,天下大乱。必须有人牵头。我不为,必有人为之。只要时机合适,我也不会扭捏作态。为天下计,必须当仁不让。这亦是我宗室之责。”
这一番话也算赵榛的心里话。他作为后世人,已经生出了野心。索性挑明了说。
不过,以他对宋朝历史的了解,知晓还有强有力的对手。故不能操之过急。
算准时机是关键。否则,历史上那些臭名昭著的纂位者,就是前车之鉴。至于何时算是时机,赵榛亦不强求,看那位对手的表现再说,一切随遇而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