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奸杀食人案2(1 / 2)
导致陈金火将理赔问题归咎于她,对她有非常强烈的不满。
陈金火想给施金池一点教训,所以才找上他帮忙。
12月7日。
应陈金火要求,广德强跑到公共电话亭请施金池前来机车行,商量一张新的保单。
在晚间八点多,施金池只身一人骑着机车,来到卷帘门大开的机车行。
一切看起来相当稀松平常。
他们稍微聊了十多分钟保险事宜,直到陈金火放下了卷帘门、调大音响的音量。
在施金池弄清楚状况之前,突然狠狠地拿出棍棒殴打她。
室内环绕着刺耳音乐,盖住了求救声和施暴的声响。
一旁的广德强戴上手套,取出老板的童军绳将施金池五花大绑。
两名男人就这样把施金池扛到二楼的浴缸,逞其兽欲。
凶恶的暴行持续进行,直到施金池再也发不出声音。
根据广德强后来的口述,他只看见施金池脸色变得黑黑的,但是还会呼吸还会动。
他就被陈金火赶下楼去处理施金池的机车。
他完全不知道施金池是怎么被杀的。
施金池的摩托车由广德强牵去不远处商超前放置。
而施金池的笔记型计算机,还有随身携带的金饰,以及陈金火的手机,都是他负责拿去卖掉的。
在某种意义上,陈金火相当有犯罪的才能。
陈金火不断说谎、隐匿案情,说不定就是害怕广德强被找出来。
面对与命案至关重要的提问,他都会采取沉默或是否认的态度面对。
偶尔还会适当地说点小谎,让警察为了确认证实而疲于奔命。
广德强落网,也让陈金火明白无法再用同样的乌贼战术,打马虎眼。
广、陈两人都开始主动说出案情。
不过,两人的说法有所冲突,究竟谁是主谋?
谁约施女到机车行?
又是谁亲手杀了人?
双方都推到对方身上,从两人的剧本研判,共同点是广德强性侵施女、陈金火分尸。
由于陈金火的证词反复且不断说谎。
法庭采用广德强的说法,并且综合各种迹象重建案发现场。
根据广德强的说法。
当晚,他在陈金火的指示下打电话给施金池,将她约到机车行。
陈金火动手将她击晕,再由广德强使用童军绳勒颈、陈金火压制住施女。
接着,陈金火脱去施金池的衣物,要广得强将还剩一口气的施金池带往二楼的浴室性侵。
性侵之后,陈金火还冲洗施金池的身体,湮灭强奸证据。
最后,陈金火用槟榔刀,划破施金池的喉咙夺去性命,并且拿出准备的美工刀切割尸体。
虽然广德强强调他性侵完施金池后便离开现场。
那时施女还活着,不知道也没有过问施金池后来发生什么事。
这点却不被法庭采信。
案发过后四个月。
2004年4月。
警方又回去机车行开挖底下的化粪池。
找出了施女尸体缺少的百余块肉块。
疑似用来切割的美工刀、包裹尸块的衣物、保险员的名册、施女的个人物品等等。
唯有凶器怎么样也找不到。
虽然死者死状凄惨,更有警察指出,分尸的时候死者可能还没有断气。
凸显了凶手手段之残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