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微笑杀手赵志红3(1 / 2)
1996年4月9日。
农历二月廿九。
星期六。
当晚八点左右。
那天赵志红路过呼和浩特卷烟厂的时候,碰巧看到路边有个公厕,就跑进去方便。
这时,赵志红听到一阵高跟鞋的声音进入了隔壁的女厕所。
初步判断应该是个年轻的女性。
时年24岁的赵志红自称“无法控制”的径直冲向了女厕所。
赵志红当即就强奸了25岁的杨焕枝。
为了免除后患,赵志红残忍地杀害了杨焕枝。
确认杨焕枝死亡后,赵志红匆忙离开了现场。
后来赵志红坦诚:“1996年4月,对性的渴望导致我走上了强奸、杀人的第一步。
这一次作案,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使我从一个好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坏人。
从这以后,我开始对自己放纵。”
正是赵志红犯下的这起谋杀案,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18岁的大好青年呼格吉勒图被冤死。
历时18年才得以昭雪,成为新中国冤死者翻案第一例。
这件冤案的始作俑者冯志明在调查中还发现涉嫌贪污、受贿,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由于这一次赵志红没有被抓住,让他更加猖狂。
至此他一直认为自己的作案技巧高超,警察的刑侦技术基本上抓不到他。
后来,赵志红开始在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犯下许多罪行。
据说赵志红每次犯罪都会眯着眼睛,嘴角挂着微笑,看起来很和善。
所以赵志红被称为“微笑杀手”。
2005年1月2日至3日。
他先后以伪装为出租车司机从火车站附近载客的方式,用自己的车辆承载过两名年轻女性,并在汽车行至野外时对两人进行了奸杀。
1月5日一早。
他打了女司机陈某的车。
行至察右前旗平地泉镇时,赵志红提出与陈某交个朋友。
陈某不同意,赵志红便用从家拿来的电话线将陈某双手捆住实施强奸。
当陈某哀求他“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就是别要命”时。
赵志红已将电话线另一端绕在陈某的脖子上,拼命拧了几圈,直到陈某不再挣扎。
杀人后。
赵志红从容地驾驶着陈某的出租车驶向乌兰察布市的另一小镇——土贵乌拉。
吃完午饭,赵志红开车原路返回,途经一公共汽车站时,他的目光盯在正等车的张某身上。
赵志红谎称自己是出租车司机,提出可以低价拉张某回集宁区。
在返回集宁途中,赵志红故技重演,持刀威逼将张某强奸。
然后继续前行至平地泉时减速,张某与之周旋后跳车逃脱。
为怕暴露,赵志红将车开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侧的开发区一垃圾堆放处。
点燃出租车座椅后逃离现场。
2月9日。
赵志红故技重施。
依然开着自己的小轿车以低价载客的形式将一名年轻女性载至人迹罕至的路段对其进行了奸杀。
就这样,从1996年到2005年。
10年里。
赵志红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