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辛普森杀妻案2(2 / 2)
尽管这些推测都没有得到证实,但也引起过不少关注。
“辛普森案是美国最经典的案子之一,大部分美国法学院的学生都学过这个案例。”
美国法学院喜欢讲这个案子。
是因为在美国,一个官司既可以在事实上赢,也可以在程序上赢。
辛普森案的律师就找到了司法程序上的漏洞。
“美国的很多案件因为司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判决结果可能跟大家预期的不一样。
但辛普森案最大的特点就是当时舆论分析几乎认定辛普森是凶手。
但最终他被无罪释放了,使得很多美国人对美国司法制度产生怀疑。”
美媒认为,辛普森案长期吸引公众关注。
是因为它包含了容易点燃美国公众情绪的两大问题。
种族矛盾和贫富矛盾。
辛普森出生于美国旧金山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形容自己是“穷崽子”。
后来,他成了美国炙手可热的体育明星,总是刻意避免卷入当时的政治和社会话题中。
他会对朋友们说:“我不是黑人,我是橙汁。”
但案发后,他又一再强调自己的肤色。
“争议的焦点就是,如果辛普森只是一个普通的黑人,那他有很大可能要面对终身监禁。
但因为他是个明星,因为他有钱,所以跟其他黑人的命运就完全不一样。
很多人因此觉得,美国的司法体制对富人和穷人、有名的人和普通人区别对待。”
尽管辛普森被判定无罪,但输掉民事诉讼后,他基本身败名裂,风光不再。
所有的广告、商演、电影、体育比赛都不想再和他的名字扯上关系。
生活拮据时,他昏招频出。
2006年。
他写了一本书,名为《如果我做了(If I did it)》。
在书中,他以一种假设的口吻叙述他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经过。
这本书因引发众怒而一度遭封禁,受害者家属称其是“杀手的自白”。
如今,辛普森去世。
围绕他那桩案件的所有谜团,或许永远无法彻底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