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宋朝一鸟害七命案1(2 / 2)
有两个挑粪的庄家从那里过,见到一具无头男尸躺在地上,吓得大喊大叫的。
最终,惊动了官府。
官府派仵作去验尸。
可是又没有人头,又没有凶手凶器。
只能四下问各家是否有人口丢失。
那沈秀彻夜不归。
沈昱老两口担心得一宿没睡。
早起又听闻无头尸首的事情。
沈昱就赶忙跑过去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儿子。
顿时大哭起来,要县太爷做主。
县太爷命衙役十日之内捕获凶手。
沈昱买了棺木,收殓了独子的尸首。
回到家对妻子说了。
严氏哭得昏死过去。
醒来后与沈昱商量,儿子平日不听好人言,才落得这样的下场。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有个全尸的。
不如写个帖子满城张贴,告诉四面八方的人,若是见到了儿子的头,得了全尸,就赏钱一千贯。
若是抓住了凶手,赏钱两千贯。
把这件事情报告给官府之后,官府也出了告示。
找到头的,官府赏钱五百贯。
找到凶手的,赏钱一千贯。
这两张告示一出,全城都轰动了。
到处找头找凶手,但谁也没找到。
南高峰下。
有一个贫户姓黄。
诨名黄老狗,一生粗笨。
老了就靠两个儿子过活。
大的叫大保,小的叫小保。
三个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
一天。
那黄老狗把两个儿子叫到跟前来:“我听说沈家财主的儿子被人杀了,找不到头。
说找到头的沈家给钱一千贯,官府也要给五百贯。
我今天叫你们来不是说别的,我现在老了,没什么用处,看不见挣不了钱。
要我说,你们俩今夜就把我的头割了,埋在西湖水边,等水泡烂了认不出是谁,那么就去领赏,得那一千五百贯钱。
总比在这里受苦强。
事不宜迟!要是被别人先做了,岂不是让我白丢了性命?”
黄老狗年老失了智。
那两个儿子也是蠢货。
在外面商量。
小保说:“这计倒妙,只是没了一个爹。”
那大保是个又狠又呆的:“看他早晚要死,不如趁这个机会杀了?山下掘个坑埋了,神不知鬼不觉,这叫一抹光。再说又不是我们逼得,他自己叫我们这样。”
于是,这样悖逆人伦的丑事就这么商量好了。
这两人就去赊了两瓶酒来。
父子三人吃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
到了三更的时候,两人爬起来。
大保去灶前,摸出一把刀,往他爹脖子上一抹,就把这颗头割下来了。
这是此案中死的第二个人。
兄弟俩趁着夜色去山脚下挖了一个深坑,埋了尸首,再把人头拿去湖边浅水边上埋了。
半个月之后进城。
先装模作样地看了看告示,然后就跑到沈昱家里说自己昨日捕鱼捉虾,在水边见到一颗人头,想必是你儿子的。
沈昱安排他们酒菜后就去湖边看,只见水边的土隐隐盖着一颗人头。
提起来一看,那人头都泡胀了,什么也看不出。
但他一想,肯定是了。
不然,没有其他命案怎么会平白冒出来一颗头呢?
于是,就把这颗头包起来。
然后跟着两人一起去官府汇报。
官府确认之后。
那两人就得到了沈家和官府的一千五百贯赏钱。
兄弟俩便造了新房,买了农具,过起了悠闲日子。
沈家也将儿子尸身接好下葬了,盖棺定论。
但事情还没完,沈家是机户。
丧事办完了就要送绸缎去东京了。
这沈昱在东京交纳完绸缎布匹,想着东京风光与别处不同,就四处闲看,名山大川、庵庙寺院,凡是出名的地方都走了一遭。